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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chch (渡船人)》之銘言: : 我很喜歡看日本的怪談或者國外的Nosleep : 不是因為我媚外 : 而是分類影響了讀者的預期心理 : 由於經驗必須是現實生活真實發生 : 因此內容通常不會太刺激 : 這不是作者的問題,因為內容太誇大一定會被質疑真實性 : 但是寫上「創作」這兩個字 : 其實已經無形中影響讀者預期心理 : 知道這一切都是假的,就不會太融入 : 以有名的「捉迷藏」這篇文章來舉例 : 如果這篇是版友寫的 : 用「經驗」當分類絕對被質疑,甚至要求說出學校什麼的 : 但是用「創作」當分類,還沒開始看,氣氛已經少一半 : 很奇怪,國外文章就不需講究真實性 : 版友寫的就要區分真實性 : 這樣會抹殺作者的創造性 : 因此希望能夠保留「經驗」 「創作」以外 : 能夠再添加一個 「趣談」「奇聞」「都市傳說」之類較中性的分類 : 給讀者一些想像空間 : ##「創作」希望比較適用長篇故事 : 而「奇聞」比較適用短篇創作,類似Nosleep之類 這是我自己之前參選版主的政見 不過那時候因為資格不符 沒有成功 [創作] 及 [經驗] 合併成為 [故事] 禁止任何明暗示真假 就是不能說自己是真實故事 也不用說自己是創作的 因為故事就是故事 讓相信的人相信 不信的不信 這樣的做法其實就類似於nosleep 的做法 真假留給讀者判斷 但回應都盡量當真 但同時應採取神棍零容忍制度 禁止任何形式表示可替人通靈占卜(明示暗示皆不可 也禁止任何形式的要求替自己通靈占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76.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545894787.A.DD1.html
umin928: 喜歡看小說就看小說 喜歡聽經歷就聽經歷 為啥要混一起 12/27 16:28
marsaqua: 不一樣吧... 12/27 17:23
argus0606: 就是因為有人只想看經驗/只想看創作的人,才會有現在 12/27 19:09
argus0606: 的分類。改成這樣肯定過一陣子又會有人跳出來要創作跟 12/27 19:09
argus0606: 經驗分開。總之不可能找到一個所有人都滿意的做法,而 12/27 19:09
argus0606: 現行版規已是較為穩定,所以我比較支持不要再改動 12/27 19:09
SammyDeluxe: 創作/經驗 實用,『故事』就跟沒有代表性一樣,它的 12/27 22:27
SammyDeluxe: 功能是什麼呢 12/27 22:27
beesee: 神棍零容忍 到時候又會為了判定結果吵一團 12/27 22:36
vicious666: 板上通靈王其實很少說幫板友占卜,因為那樣都是先被 12/27 23:49
vicious666: 桶掉,所以都是用很多的故事包裝好自己,然後就能收 12/27 23:49
vicious666: 獲了。 12/27 23:49
mrwooo: 我只覺得你把這世界想的太美好了XD 12/27 23:55
sondbe: 建議經驗和創作都分類故事 很好! 我想到電影 12/27 23:58
sondbe: 電影有的會註明真實故事改編不是嗎 經驗也可以比照辦理 12/27 23:59
cat663: 「改編」就代表了這電影是「創作」了是要比照什麼 12/28 00:33
yeaaah: 完全理解你的意思也贊同,但這裡是台灣的ptt。只能科科 12/28 02:31
stes5812: 只能說還好當時你不能選板主,照你這套下去你真的會管 12/28 11:42
stes5812: 板管到往生 12/28 11:42
PetrVanis: 空口說白話欸 你的做法跟現在做法是有差喔 12/28 11:43
akumahirosi: 反對合併,我是經驗愛好者 12/29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