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on309 (大榮蟲)
看板medache
標題[新聞] 誰來驗屍?醫師、法醫唇槍舌劍
時間Tue Dec 8 12:05:51 2015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938615
法醫師法修法變互槓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原本因為法醫人力不足,暫時開放醫師不必受訓、直接考照,
就能轉任或兼任的落日條款,將到今年底為止。醫師公會全聯會昨召開記者會痛批,若限
制醫師不得執行刑事檢驗、解剖等業務,恐怕未來法醫均由「未具醫師資格」的人出任,
品質淪喪。台灣法醫學會與台大法醫學研究所回擊,明明是提高法醫素質卻遭反對,質疑
是法醫肥貓擔心利益遭排擠才擋修法!
立法院今將二讀「法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長蔡明忠表示,立
法院一讀通過的修法內容,明訂今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起,除了重大災難事故或離島、偏遠
地區人力不足等情形外,不具法醫資格的醫師,不得執行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檢驗、解剖
屍體業務。一旦成真,台灣恐與中國成為「唯二」允許「未具醫師資格」者擔任法醫的國
家,是向下沉淪的惡法。
不過,台灣法醫學會理事長李俊億澄清,有資格考法醫執照者,除法醫學研究所畢業生外
,還有受訓過的醫師。但由於法醫一度不足,法務部才暫時開放醫師不必受訓、通過國家
考試就可取得執照。若醫師願依循受訓、考照管道當法醫,「求之不得」。
台大法醫學研究所副教授翁德怡分析,醫師的專業是「治療」,法醫專業是「鑑定」;若
人遭砍傷,醫師是了解傷口深度、受損部位,法醫卻要結合現場線索,評估當事人被砍姿
勢、被哪種刀砍,協助警方破案,是完全不同業務,有要求專業的必要性。
李俊億指出,相較於醫師月薪十幾萬元,全職法醫僅七萬,近年新增約四十名法醫中,醫
師轉任僅有六名,人數並不多。倒是監察院去年調查發現,部分兼任法醫的醫師,負責一
具遺體鑑定費一萬九千元,最高一年額外收入可增五百多萬,或許可了解醫師力阻修法的
原因。
(自由時報 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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