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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8235 作者:程晏鈴 天下雜誌574期 頻道最多,收費最低,且高達八○%節目都是重播。 為何台灣電視媒體在自由競爭下, 仍一台比一台難看? 提供服務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提供內容的頻道商背後,是誰在決 定你看什麼? 現在節目就像養雞場養的雞,電視經營者跟政府不在乎雞的健康,只在乎數字,」導演王 小棣談起台灣電視媒體,臉色猛然一沉。 競逐收視率加上低成本,台灣電視產業呈現「全球僅見」的媒體怪象。 怪象一:頻道最多、收視費最低 表面上,俗稱裝第四台的台灣有線電視收視戶,是全世界最「幸運」的消費者。每個月只 要六百台幣不到,就可以看超過一百個頻道。在美國,這個金額只買得到HBO與探索頻道 (Discovery Channel)。 然而這個「空前福利」卻造成國際僅見的惡性循環。由於頻道數最多,廣告收入逐年減少 ,節目製作成本下降,品質與收視率逐年下滑。「台灣市場小,頻道太多,廣告收入下滑 ,所以沒有錢做好節目,」中視總經理趙善意一臉無奈。 均貧,讓每家電視台差異化愈來愈小,收視率常在○.一個百分點甚至更小的○.○一個 百分點間計較。一位傳播學者直言,把所有電視從業人員逼迫到發狂,電視台仰賴的AGB 尼爾森收視率調查,第七名到第七十名的差距不到一個百分點。 由於調查抽樣誤差是正負○.五個百分點,換句話說,收視率調查從第七名到第七十名根 本沒差別,這樣的競逐只是徒勞。 儘管台灣人可以看到全世界最多的頻道,但其實這些頻道都不斷在重播。 怪象二:每天只有2.8小時全新內容 根據二○一三年《電視頻道節目重播率調查與規範政策研究》的數據統計,台灣有線電視 頻道重播率皆超過七成,新播比例最高只有兩成。 這等於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內,平均只有二.八小時是全新內容。荒謬的是,根據國家通訊 傳播委員會(NCC)的規定,只要從未在該台播出過的節目,即使已在別台播過,就叫「 首播」,不計入「重播」時數。 譬如,一九九三年演員金超群替華視拍的連續劇《包青天》,時隔二十二年後在別台播, 就不是重播。這是台灣人不斷在各台看見陸劇《武媚娘傳奇》、韓劇《大長今》等「經典 」的理由。 衛星廣播電視頻道業者向NCC申請換照時,只要重播率不超過八成,就可以過關。 儘管台灣「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本國節目自製率必須達到二○%門檻。但 這門檻,不分是新播、首播或重播,以致電視台自製節目的意願更低,進而瘋狂購買海外 版權。 「我買一集《武媚娘傳奇》才七十五萬台幣,自己拍那樣的規格要五百萬台幣一集,」媒 體公民會議上,趙善意不諱言,買國外戲劇版權成本遠低於自己生產內容。 事實上,比較亞洲主要國家節目製作成本,台灣已是最低,平均一小時戲劇節目為一五○ 萬到兩百萬台幣。但買《武媚娘傳奇》一集僅需七十五萬台幣,一來一往,頻道業者可以 省四、五十萬台幣。去年,台灣播出海外戲劇的比例已超過六成。 趙善意坦言,「買戲是飲鴆止渴。」 每個電視圈的人都被競爭壓得喘不過氣來,民眾對台灣電視不滿的情緒節節升高,但真相 是「台灣電視圈根本是假性競爭,」政大廣播電視學系副教授曾國峰直指。 台灣目前有線電視收視戶共五○一萬戶,影響六成台灣家庭。如果以每戶四人計算,全台 近兩千萬人被電視媒體這個假性競爭的失靈市場困住,眼球全被綁架。 市場真相一:自由競爭不存在,通路遭寡佔 曾國峰指出,截至去年底NCC已發出超過二八○張的電視台執照,但因為有線電視類比訊 號的限制,被看到的只有約一百台。部份電視台在數位頻道上架,有不少則是轉進MOD上 架。傳播學者比喻,空有頻道卻上不了平台,就像是飄浮在空中的「阿飄」,永遠沒有被 看到的機會。 誰來決定,誰當阿飄?答案是掌握家家戶戶電視機,背後那條線的有線電視業者。 表面上,台灣的有線電視系統在全台被劃分為五十一個經營區,由六十家系統業者經營。 但其實八成以上經營區,都只有一家業者,根本是獨佔。 在各區獨佔之外,更可怕的是這六十家系統業者,早已把自己的股份賣給了五大多系統業 者(Multiple-System Operator,MSO)——凱擘、中嘉、台固、台灣寬頻以及台灣數位 光訊。這五家掌握了全台超過七成用戶。其中,凱擘跟台固同樣隸屬於富邦媒體科技,市 佔率加起來超過三成。 誰能上架,誰當阿飄,根本不是由觀眾主導,而是由這些寡佔市場的五大多系統業者決定 。 更可怕的是,這些寡佔巨頭同時經營頻道代理商,垂直整合。「掌握通路就掌握上下架的 生殺大權,」曾國峰指出,在垂直整合後,系統業者會偏好讓旗下頻道上架,排擠新進頻 道的競爭機會。 在國外,系統業者購買頻道,頻道直接向系統業者兜售,爭取上架。 但在台灣,卻有全球絕無僅有的「頻道代理商」擔任仲介角色。問題是,NCC官員坦言, 「頻道代理商大部份是系統業者轉投資。」且頻道代理商不屬於NCC監理範圍。 市場真相二:獨步全球的頻道代理商機制 根據NCC提供的一份資料,台灣頻道代理商處理的主要頻道共六十八個。而凱擘透過轉投 資頻道代理商,變相多擁有二十六個頻道;加上富邦人壽轉投資的浩緯,富邦集團擁有二 十九個主要頻道。 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也同時是頻道代理商佳訊錄影視聽企業的董事長,除了旗下頻道 ,另外代理二十一個頻道,算起來,光是練台生就掌握二十八個頻道。 換句話說,掌握通路的多系統業者兼營頻道代理商,包括富邦、練台生和中嘉各據山頭。 熟悉業界的人士指出,兼營頻道代理的多系統業者,每年都要坐上談判桌,要求彼此必須 一次買下自己代理的全部頻道,「如果不買(對方的頻道),自己頻道的位置就會被換掉 。」 換言之,頻道上架與否跟內容好壞無關,關鍵是有沒有找對「有談判實力」的代理商。包 裹交換的結果,台灣的頻道根本不會汰弱留強,只會愈來愈多。 「在國外,聯賣是聯合行為,是要重罰的,」這位熟悉業界的人士表示。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的最新研究也點出,九○年代開放有線電視自由化,政府放任私人 資本投入有線電視市場,缺少管制思惟。「NCC跟公平會有法,可是不知道怎麼管,」她 怒言。 令人憂心的是,一灘死水的電視現況,正在阻礙台灣的創新。譬如,MOD(中華電信多媒 體內容傳輸平台)或網路平台。 影響:阻創新、排擠競爭平台 熟悉業界的人士透露,為了阻擋競爭,某系統業者曾威脅想去MOD上架的外商頻道,「五 百萬(訂戶)跟一百萬(訂戶),你要去哪裡你自己決定,」直接掐死頻道上架MOD的權 利。 「台灣第四台生態系統綁代理商,系統也有權力不讓頻道過去MOD,」杰德影音執行長林 志杰證實。 曾國峰認為,就是因為排擠現象,MOD目前無法和有線電視抗衡。 曾國峰分析,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這樣的作為違反公平交易法,因為MOD的適用法律是「電 信法」,透過寬頻網路傳送訊號到機上盒;而有線電視平台則是透過線纜傳輸,兩種競爭 平台傳送訊號的方式不同,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應以版權或是合約綁住既有頻道。 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直言,要解決台灣電視的亂象,必須「打破現在有線電視 市場水平垂直整合壟斷的現象。」但他對立法院、國民兩黨均不抱希望。 「台灣有線電視市場不只會停滯,只會走下坡,」曾國峰認為,現在的有線電視產業因為 廣告成長有限、收視費率與頻道不變,形成一灘死水。但他也強調,最近幾家新進的系統 業者,像是全國數位有線電視,就脫離過去傳統有線電視系統的模式。但若舊有業者仍把 持多數頻道,產業仍有萎縮的危機。 王小棣憂心,這樣的亂象將一步步侵蝕國家文化的核心。 如此錯綜複雜的問題怎麼解?台灣電視產業要如何突破重圍,找到新的一片天空?以下為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副教授唐士哲和台大新聞所教授林麗雲的專訪,為台 灣電視媒體亂象提出解方: 專家有解1>>唐士哲:要求頻道商自製節目 廣電產業是台灣影視產業很重要的培養皿。台灣應該將扶植電視作為創意產業的核心。 過去,頻道經營業者的收視費因為受系統商主導,拿回的營收不多,為維持利潤,頻道業 者轉而壓低節目製作經費。 目前台灣的節目重播比例很高,自製率大多維持在法規內,但因為製作費成本低,類型重 複率太高,都是廉價的談話性節目。 NCC要有膽量以每年申請換照作為條件,制定重播率規範。 如果要維持台灣人看台灣自己製作的電視節目,可以參考國外經驗,對影視產業的保障有 防守也有進攻。 防守:法國影視政策有交叉補貼制度,用商業養藝術,用電視養電影,用票房稅務養電視 節目的製作環境。韓國、法國政府也保障本國節目製播的時數。 這背後的思惟是,即便無法主導電視節目類型製作的多元性,可以用法規保護本國節目的 播出時間,讓影視製播產業有利可圖,提供誘因。 進攻:政府可以透過協助業者參加國外影展,建立海外的發行體系,或用創投手段吸引外 資投資台灣影視產業。 文化部「電視產業發展旗艦計劃」補助,不該給錢之後就不管,必須確保後端的發行與節 目能上電視播出。 最重要的是,不要貿然想往外走,要確保本地產業自主,包括人才、技術跨國流動的評鑑 跟政策輔導,還有各方面市場都已成熟的前提下,才有走出去的機會。 專家有解2>>林麗雲:對系統業者抽暴利稅 台灣現行有線電視獨大的現象,只有靠強化新平台來競爭。這是英國、日本與韓國的做法 。 英國政府出資,由英國廣播公司(BBC)建立無線電視數位平台Freeview,將無線電視切 割為很多頻道,BBC本身就有五台,強化數位平台的功能。而且政府要有決心給充分資源 ,增加預算強化無線電視的內容。 台灣的另一個競爭平台就是中華電信MOD,不能讓既有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綁架頻道。NCC 有規定,應該全力促進產業發展。公平交易法也可以規範這些行為,應該強力執法。 推網路平台 攪動市場死水 公視可與中華電信合作,發展類似大陸優酷網的OTT(Over the Top)影音平台,但公共 化經營,養成觀眾收視習慣,重新塑造屬於公視的品牌。有了高品質的節目內容,網路的 平台才會給有線電視系統壓力。 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毛利四成四,但又不投資內容,政府應該從暴利中抽取利益,拿這 些利益專款專用,挹注內容生產。抽稅在國際上不是沒有前例,韓國就由國家介入代理廣 告,有一部份廣告費抽起來做廣電基金。英國BBC從第三頻道中抽取部份廣告收入,補貼 給以公益為主的第四頻道。 一方面讓系統業者掏錢出來,一方面可以壓制它扭曲的結構,讓頻道業者可以到另外的平 台。 八張圖片,一次看懂電視媒體亂象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8217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ia-chaos/M.1434340265.A.DB1.html ※ 編輯: filmwalker (59.115.152.204), 06/15/2015 11:53:47
woptspencil : 好文 06/15 17:21
bullfrogtwn : 有轉有推,現在還有人家裡還裝第四台嗎 06/24 00:19
KameiAi : 我家啊 只是我幾乎不看電視而已 06/25 19:09
a34567 : 推 07/14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