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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ooooooooo: 要談風險可以,那麼一般人的的急救行為要出現傷害、 06/27 16:08
miaooooooooo: 而且這個傷害還要能被對方成功舉證,說是會被認為過 06/27 16:09
miaooooooooo: 當的行為直接造成的scenario你能想出幾個? 一般人有 06/27 16:09
miaooooooooo: 多少機會會陷入這個風險?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06/27 16:10
miaooooooooo: 重點是,要求人家舉證這個傷害就是你過當的行為造成 06/27 16:11
miaooooooooo: 的,這很非常成立。我們儘管可以設想未來或許有千奇 06/27 16:11
miaooooooooo: 百怪的case出現,但過去就是沒有。 06/27 16:12
我不知道你參與過多少CPR.. ... 但是如果我要說 除了身經百戰的急診醫師或者是高階EMT 讓我站在旁邊評論.. 即使在院內 10個CPR有9個不符合最高標準的要求 你信不信?? 更遑論院外.. 請問有多少人有過豐富的院外CPR經驗? 你真以為CPR那麼簡單? 舉例來說啦 八卦版同系列文 有兩篇講到關於CPR的經驗 一個說他在外島當兵有人掉落海中.. 連續CPR快要一個多小時C到全身癱軟沒力... 請問.. 符合ACLS要換手的要求嗎? 你可以說 他運氣很好 沒有被告 運氣好 沒有人提說他的CPR是無效的 運氣好 檢察官沒有起訴他 所以我們是靠"運氣好" 而不是法律保障我們急救這件事情?
miaooooooooo: 至於消防員割油槽、民間救難隊翻船的事件,我私心認 06/27 16:14
miaooooooooo: 為不該處罰。不過這兩種狀況實務上也不會被認定可被 06/27 16:15
miaooooooooo: 好薩瑪利亞人法保護;要阻卻違法也不易,可以去看判 06/27 16:16
miaooooooooo: 絕書 06/27 16:16
醒醒吧 我們根本沒有好薩瑪利亞人法 那條緊急醫療法14-2只是重申了民刑法上"緊急避難"而已 甚至閹割了民刑法緊急避難 把醫護人員值勤去協助急救都砍掉了 而民刑法緊急避難早就存在已久!! 不要再說緊急醫療法通過之後ooxx 緊急醫療法根本就是雞肋 問題是現在民刑法的緊急避難根本無法讓救助的人阻卻違法 問題是現在民刑法的緊急避難根本無法讓救助的人阻卻違法 問題是現在民刑法的緊急避難根本無法讓救助的人阻卻違法
miaooooooooo: 你要一直誇大風險,但你有願意去思考這個風險其實 06/27 16:26
miaooooooooo: 真的非常非常低嗎? 06/27 16:26
你應該知道有個東西叫做知情同意.. 知道法律的規定之後 由自由意志決定要不要去協助CPR 也是一種知情同意.. 風險有多高? 風險你能不能承擔? 在乎每個人的自我選擇 但是你不能跟別人說沒有風險 就跟你不能跟別人說開這個刀百分之百成功一樣.. 更何況開這個刀死亡率依目前看起來還不低!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 走我們這科CPR大概只比急診少啦. 全院999跑得比急診快也好幾次了 只要有人開口幫忙endo on不上還是病人爛掉 我也都會幫忙.. 但是我從來不會教學弟妹你要去犧牲奉獻衝第一線 我還是教他們好好認清法條保護自己.. 因為這是自我的選擇! 現在的法律 現在的判決 告訴我們的就是你幫了人 你就要負責 阻卻違法 可以減低你的刑責減低你的民事賠償就已經是恩惠 登山事件 翻船事件 最近的消防隊油槽事件 哪一項有因為你好意救人沒有被處罰?? 如果哪一天台灣完全沒有這樣子的鬼島恐龍判決 也不用推銷 也不用宣導 也不用鼓勵 幫助別人本來就是從醫者的天性..! 可是天天看著這些判決 最後讓救人之心冷卻的原因是什麼?? 希望你能瞭解為什麼很多人反對你所說的.. 不是你所追求的方向不對 而是你錯誤的描繪一個美好的國度 實際上卻是個陷阱.. 而你似乎卻完全不自知? 其實你可以不用解釋那麼多.. 未來的判決自然會引領大家的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9.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35396194.A.298.html ※ 編輯: librainsky (223.139.29.79), 06/27/2015 17: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