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stud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推 jj611017: 醫師是勞工?你有勞保嗎?既然不是那還討論過勞,大家是 12/21 18:23 : → jj611017: 傻了嗎? 12/21 18:23 : 推 circus30: 大部分醫院受雇的醫師都有保勞保,Intern是醫教會一直 12/21 18:38 : → circus30: 阻擋才沒有,現在只有鳥鳥的意外保險 12/21 18:38 : 推 andersonhaha: 有工作領報酬都算勞工 受職安法規範 intern 也是 12/21 23:18 : → andersonhaha: 只是不適用勞基法規定的合法工時.. 12/21 23:19 我個人認為勞心或勞力參與商品生產或提供服務的過程, 並且通常(平均)該等過程貢獻為正向者,皆為勞動 而對社會產生了貢獻就該得到相對應合理的報酬 當然,高中生熬夜讀書考了第一名,即便受有父母現金獎勵或學校提供獎學金做為報酬, 由於考試成績不對外發生直接社會商品或服務的價值,不能稱為勞動 在安妮上面插管,打針,電擊者由於不對外發生社會價值也不能稱為勞動 而具雙效性,即同時兼有學習效果之勞動並不能否定其勞動之價值 E否則汽車技師修車過程不斷累積經驗而具有學習效果,做到退休都不算勞動... 當然雙效的比例會隨著反覆執行的次數增加而改變, 從一開始邊際學習效果>>社會價值到後來,社會價值>>邊際學習效果, 形成一個連續光譜, iv cath on 到 5000隻, 再on 5000隻還是有邊際學習效果, 只是邊際學習效果小於機會成本,把時間花到學習其他技能可以得到更高學習效果 政府與社會甚至醫界少數既得利益者,基於醫療的特性與受雇醫師的可欺壓性, 人為把醫界的勞動排除在勞動基準法的典型勞動保護之外, 並不因此改變受雇醫師工作具有勞動的特性 多數受雇醫師並不能完全自由決定自己的工作內容,設定核心目標客群, 話說回來,由於健保局/署的過度行政管制,如周末也要開診... 部分診所老闆也形同變成健保局/署的雇員,但卻沒有公務員的福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2.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50782134.A.121.html ※ 編輯: hahawow (123.192.242.242), 12/22/2015 19:05:05
jj611017: 所以職業傷害成立?沒有吧! 12/22 21:39
jj611017: 醫師基本上就是排除條款的勞工,不保障薪水也不保障工 12/22 21:45
jj611017: 時,過勞想成立再20年看有轉機嗎? 12/22 21:45
法律判定上和事實因果上可能會有不同,牽涉法條和舉證責任的問題 刑法上罪疑唯輕,原則上舉證責任在控方(不過部分性犯罪好像變成被告要舉證...) 民法則有舉證責任轉移甚至倒置而致醫療一方處於不利的狀態 醫師也是人,其他行業會過勞死,同樣的人念了醫學系經過醫學訓練以後, 除非是發生了根本性的生理變化,否則事實上的過勞理應也會發生在醫師身上 只不過醫師事實上的過勞在法律認定上被拒絕承認的機會相對其他行業高很多就是... 當然亞東這件在事實上是否過勞或者容有爭議... 而勞基法構成過勞的形式要件其實specificity有點低就是了, 但社會能接受其他行業的人false positive過勞,卻對醫師特別嚴苛? ...
circus30: 奇美蔡伯羌醫師和前陣子的長庚張醫師都有拿到職災認定 12/22 22:03
※ 編輯: hahawow (123.192.242.242), 12/23/2015 17: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