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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951753j (IreneTW)》之銘言: : 有一間北部大廟的慣例 : 病人有complaint -> 護理師call住院醫師 -> 住院醫師口頭醫囑 -> 護理師將醫囑回傳 : intern -> intern用住院醫師帳號及住院醫師章開立醫囑 : 有件事小銀蛋一直很疑惑,這個舉動會不會觸犯刑法第十五章的偽造文書印文罪 : 如果觸犯的話,只是by order的小銀蛋最糟糕的情況會面臨多久的刑期 : 有請板上的大大指點迷津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或見: http://mywoojda.appspot.com/j5s/j5s?id=883 http://mywoojdb.appspot.com/j9s/j9s?id=11723 裁判字號:47年台上字第226號 案由摘要:詐欺 裁判日期:民國 47 年 03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民國 16-77 年刑事部分)第 237 頁 最高法院民刑事判例全文彙編(46年~47年)第 530-532 頁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民國 16-92 年刑事部分)第 234 頁 中華民國裁判類編-刑事法(三)第 402 頁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刑事部分)第 200 頁 最高法院判例全文彙編-民國39年~94年刑事部分(39~47年)第 232-233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0 條 ( 43.10.23 )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0 條 ( 81.05.16 ) 要旨: 刑法第二百十條之偽造文書,以無制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而制作該文書 為要件之一,如果行為人基於他人之授權委託,即不能謂無制作權,自不 成立該條之罪。 裁判字號:93年度台上字第6311號 案由摘要:偽造有價證券 裁判日期:民國 93 年 11 月 26 日 資料來源:最高法院刑事裁判書彙編 第 49 期 286-292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01、210 條 ( 92.06.25 ) 要旨: 刑法上之偽造文書或偽造有價證券罪,係以無製作權之人冒用他人名義製 作文書或簽發有價證券為構成要件之一,如行為人係基於有製作權人之授 權而製作,固不能謂無製作權,惟若逾越授權之範圍而製作,即不得以曾 獲授權而免其偽造文書或偽造有價證券之罪責。 結論: 1.無製作權人可基於有製作權人之授權而製作不違法 2.但必須於授權範圍內為之,若逾越授權範圍則違法 (最好和住院醫師直接通話確認...否則萬一是護理師傳話有誤差...) 另外附上一則之前post在medache版關於開照會單代簽名被判刑的判決 https://www.ptt.cc/bbs/medache/M.1182144322.A.A5F.html 該案雖經最高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98,上更(一),191)改判無罪 但這種瓜田李下讓法官有心證空間的最好還是能盡量避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36.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80939583.A.E6A.html
HoterLin: 這內容完全不一樣吧 12/05 20:15
法理上一樣... 如果認為不符合該法條構成要件,依據罪刑法定主義,當然不成立該罪...
smz0120: 連NP都開order了,到底實習醫師在怕什麼 12/05 20:26
大家都做不一定就合法,確認行為的適法性並無不好
netfly: 其實法律說穿了,就是一個一個字對照,有一丁點不符合法定 12/05 20:27
netfly: 罪刑的定義,就是無罪啦,當法官真的好爽 12/05 20:27
還有民事和行政庭啦...
HoterLin: intern有特殊法授權cover阿 我想重點是授權的具體定義 12/05 20:29
也的確有授權無可對證的狀況發生... http://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161 但如果每月換course都要簽授權書...特別值班時R對intern還會排列組合... 醫師法的醫師指導實習醫學生和刑法上文書製作授權似乎不一樣? 如果intern是在醫師指導下進行醫療行為,那行為主體是intern,要簽intern名,然後R附簽 如果intern是受醫師委託代為進行醫囑的電腦文書作業,行為主體是醫師, 當以醫師名義進行,簽的是醫師名蓋的是醫師章,intern只是秘書角色... 話說回來,這種秘書角色其實護理師甚至行政人員應該也能操作...
jovis: 最好的方法是把intern值班的工作內容訂出來,不然現在評估 12/05 23:12
jovis: 病人與下order的都不是intern 12/05 23:12
keithbarry: 我知道你是幫忙備份的 12/05 23:45
lovemeok: 理想狀況是先讓intern自己開完order 12/06 02:22
lovemeok: R確認沒問題後再cosign,但這理想只是為了給intern學習 12/06 02:22
lovemeok: 獨立的機會,今天R直接給帳密,叫intern by order做事 12/06 02:23
lovemeok: 其實也沒問題,除非intern"意外"開錯order,那R才會有事 12/06 02:24
lovemeok: 當然intern拿帳密跟職章,故意亂開order就不是R的問題了 12/06 02:25
lovemeok: 確實秘書腳色誰都能做,所以找intern做咩,反正對intern 12/06 02:26
lovemeok: 來說,key一key藥名多少也能學點東西 12/06 02:26
偶一為之尚能學點東西,不過如果每次都是失眠開安眠藥,發燒開退燒藥,便祕開塞劑... 然後上級醫師電話接收病情沒看病人電話order,那能學到啥? 鍛鍊半夜不睡覺不斷跑station的過勞耐受力? 這種東西學一兩次就應該會了,需要年年月月複習嗎? ※ 編輯: hahawow (123.192.244.48), 12/06/2016 12:06:18
hitoma: 反正叫你key藥就是學習啦 12/06 12:14
fasciculus: 同原po r懶得起床 叫護士call intern開藥 好幾年前我 12/06 13:24
fasciculus: 也遇到過 12/06 13:24
fasciculus: 我從沒有懶得起床 就叫intern去開藥喔 12/06 13:25
zackal: 那值班的叫人簽DNR不就是「教唆殺人罪」? 12/07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