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dstud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goodpoint (worry)》之銘言: : ※ 引述《tzutengweng (神奇的湯姆)》之銘言: : : 小魯不才,看完一連串的回文,整理之後,有些想法, : : 分享給大家,歡迎大家多多討論 : : 1. 納入勞基法後,對於主治醫師工時與薪資之影響? : : 這部分要先討論醫院與主治醫師簽約的型態。目前來看, : : 大部分都是委任(不是受雇),有少部分合夥(雙重角色自己是老闆+員工), : 你哪裡聽來的大部分VS跟醫院是委任關係啊 : 根本都是雇傭關係 民法那幾章和法院判決要再去看看 : 主治跟醫院的關係 只有算薪水的時候很像委任或承攬 : 實質內容是雇傭 這點衛服部也解釋過了 : 長庚本來也是主張VS是跟醫院拆帳算薪水的 最後也是失敗 : 雇傭關係最重要的就是從屬性 可由下列幾點觀察: : (1)受僱人在雇主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並有接受懲戒或制裁之義務 : (2)受僱人親自履行,不得使用代理人 : (3) 受僱人是否可以同時提供勞務予不同之對象 : (4) 受僱人是否有權拒絕工怍 : (5)拘束性之有無:受僱人之工作場所、工作內容與職場紀律是否受 : 到嚴格約束。 : 這樣你還覺得你跟醫院是委任關係喔 : 如果是委任 你上面為何還有科主任?? 還有部主任 ?? : 想請假、想禁藥、想買器械 為何還要主任蓋章 ?? : 最好的其實像版友說的 立個醫師勞動專法才是 : 不然納入勞基法 可以先納入勞基法的其他保障 : 但先不要強硬的要主治適用工時規範 Goodpoint大說法,小魯難以苟同,請參考以下會議紀錄,相信您會有不同見解! 衛生福利部「醫師勞動權益推動小組」法制調適分組 第一次會議紀錄 時間:105 年6 月30 日(星期四)下午14 時30 分 與會代表發言摘要 一、 主席: 公立醫院跟主治醫師之間是雇傭關係,但私立醫療機構好像有 不同的見解,也有委任關係、合夥關係和雇傭關係,所以,希 望依照勞動部所提出來的四個要件進行討論,因我們行政權有 解釋權,先做行政解釋,當有不同的見解時,再由司法做解釋。 二、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劉榮森理事 醫院與主治醫師雖然是委任關係,但在稅務上則為雇傭關係, 兩者不一致,建議行政權應予統一解釋。如果是雇傭關係,在 所有的場合都是雇傭,而不是在扣稅的時候是雇傭,不扣稅變 成是委任,這一點應該要釐清。 三、 台灣社區醫院協會朱益宏監事長 (1) 社團法人某些程度是允許醫師加入合夥,它的型態類似合夥, 然而衛生福利部於100 年函釋醫院與醫師之關係是雇傭關係, 依此解釋函,包括醫療社團法人全部都是雇傭關係,醫療財團 法人跟主治醫師也是雇傭關係,那其實今天就不用討論。但, 目前醫師與院所之關係是衛福部的行政解釋函,在此建議衛福 部可以重新做解釋,這是衛福部的權責,且未涉及到其他部會。 (2) 如果醫師本身是法人的投資者,同時又在此醫院執行業務,其 實就是合夥關係,事實上這在其它行業就是合夥關係。所以也 要看雙方的契約或者是雙方的和議。如果和議認為是合夥關係, 就沒有硬要歸類為受聘關係。 四、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王碩執行委員: 醫院與醫師之關係,應回歸到勞動部的意見,視其是否具從屬 性,以判斷是否為雇傭關係,如果有雇傭關係就適用勞基法, 就算雙方的合意說我不是雇傭關係,也一樣是勞動契約。 五、 謝天仁委員 (1) 雇傭關係之認定就司法實務上,有越來越寬鬆之趨勢。譬如說 公司的董事會跟它的財務經理約定你是委任經理人,結果後來 法院判認為他是被指揮的,最後認定還是雇傭關係,就是適用 勞動基準法。在早期的司法判決它是相對的比較嚴格,但是現 在看起來有越來越寬的趨勢。 (2) 建議本案在執行實務面上,先以一般性來研擬的,建議視醫院 的主治醫師本身有沒有被指揮監督,從屬性高不高?如果我們 認為是高,那一般性應該認定他是雇傭關係,當然就適用勞動 基準法。當然不可否認的是有一些特殊狀況,這些爭議,法律 之灰色地帶,就留待法院認定。 六、 主席 到現在為止大家的方向都比較一致,從屬性我們認定的要件, 最後有爭議的,還是要法院認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78.1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83279649.A.275.html ※ 編輯: tzutengweng (60.250.78.196), 01/01/2017 22:07:45
cookie1216: 感謝補充XD 我的印象應該就是關於這個XD 01/01 22:39
abchaos: 裡面都寫了,公立醫院是雇傭關係 01/01 23:05
abchaos: 而一百年衛服部也函釋是雇傭關係 01/01 23:05
abchaos: 最後寫現在實務上都是從寬認定僱傭關係 01/01 23:06
abchaos: 這樣即便重新解釋,看不出結論重新轉彎成合夥的理由 01/01 23:06
abchaos: 您引用的文章好像不支持您的見解啊 01/01 23:07
cookie1216: 公立醫院超級沒有問題,除了約用關係,其他人根本是公 01/01 23:09
cookie1216: 務員(廣義的),根本不會適用勞基法。 01/01 23:09
cookie1216: 公立醫院沒問題到,我們還希望衛福部可以跟銓敘部一起 01/01 23:10
cookie1216: 改,不然聘用住院醫師通通沒有勞基法。 01/01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