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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pppmama: 醫療糾紛要被關哪這麼容易...... 大部分case都上法庭前就 04/01 09:39 : → pppmama: 和解掉了 就算真上法庭 別故意激怒法官 多半也是安全下庄 04/01 09:39 : → pppmama: 2000萬那是特例中的特例 實際上死人的醫療糾紛都是200萬 04/01 09:40 : → pppmama: 內解決 畢竟普通老百姓沒那個財力跟能力 請律師跟你抗戰 04/01 09:41 : → pppmama: 甚至你要想 他賠了2000萬還敢繼續這樣玩 可見風險控管做 04/01 09:44 : → pppmama: 的好 錢賺得夠多 根本不用請啥麻醉醫師 04/01 09:45 : → pppmama: 他的例子反而是定心丸: 真的這麼倒楣要被關 就賠錢了事嘛 04/01 09:47 : → pppmama: 幾千萬而已 再進去繼續拚很快就賺回來了 04/01 09:48 不知道是我數學不好還是怎樣 , 省下麻醉費用自己來一台了不起差1-2萬 賠兩千萬的話至少要自己搞1000台才會划算, 如果三五年內需要全麻的刀有到 這麼大的量(局麻的量一般比全麻多), 我實在也看不出冒險的必要 另外人掛掉的醫糾兩百能解決??!! 我不知道你看過幾個醫糾, 有空可以上判決書 資料庫查一查, 兩百能處理掉的, 通常是沒有重大的疏失(得過醫審會這一關), 病 患本身具有相關風險因子, 執行必要性較高的手術 , 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 價碼都會很高, 幾年前同事遇到的手術本身造成的併發症, 後續治療又出包 搞到mortality, 知道輸面很大, 被來一招以刑逼民, 最後怕被關只好乖乖賠一千多 另外醫美診所出事我看大多都是私下和解, 因為上判決書資料庫查詢 找到醫美診所的case不多, 這種拼不背前科的, 價格會更高, 但平均多高就不知道了 : 推 pipiann: 上一個聽到的價碼是1200萬擺平~~這個不知道多少 04/02 22:27 : → pipiann: 死掉大概都在70-80萬 如果你沒疏失的話 04/02 22:29 : → pipiann: 這種看起來明顯有問題的 應該會跟上次1200和解差不多 04/02 22:29 一百能解決的, 都是很小的疏失被抓包, 或是在告知與醫療文件上處理有疏失 加上病人風險不少, 才是這種價錢 隨便舉例子, 壯年人無風險因子開elective inguinal hernia術後腹膜炎死亡 你看看有沒有可能80萬和解 = = , 不要被關都算不錯了 -- 在必然的痛苦和不可預期的痛苦之間, 我們通常寧可選擇前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47.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91388525.A.5FD.html
pipiann: 其實簡單的說 本業不夠賺錢才想要賺這個 04/05 20:10
pipiann: 講得賺很大 也許根本就不是才是問題 04/05 20:10
pipiann: 不然連續兩個都是醫美見證人 04/05 20:11
pipiann: 是不是在練刀還是沒生意就不清楚了 這背後太複雜 04/05 20:11
練刀拚口碑的更難理解, 這不是更應該用更高標準去執行嗎??!! 是我沒慧根還是怎樣?? 實在難以理解?! 如果沒生意, 何不乾脆專做局麻跟雷射等等的就好 刀量不夠要開全麻刀, 一定是設備不足, 人力不足(刀少養不起) 反正量不多, 為啥不要全麻都不做算了
bce: 不是本業賺不賺錢的問題啦,而是一種人性 04/05 22:39
bce: 也不過就打打要讓人睡著嘛,這麼簡單,他X的幹嘛給麻醫賺,老子 04/05 22:41
bce: 自己來就好啦~~ 04/05 22:41
這種心態很常見阿, 不過出一兩次事情之後就會改變想法了 現在的病人跟五年前十年前的越差越多了, 地雷一大堆阿 最妙的是醫美年年死人, 但還是一堆人冒險, 都跳到醫美收入已經比待醫院的人 高了不少, 到底是有多缺錢需要這樣冒險 = = ※ 編輯: deltaz (114.38.247.44), 04/05/2017 23:40:48 ※ 編輯: deltaz (114.38.247.44), 04/05/2017 23:45:11 ※ 編輯: deltaz (114.38.247.44), 04/05/2017 23:48:34
pppmama: 最近在討論醫師法修改草案 立院有很多資料可以看 04/06 12:07
pppmama: 台灣目前為止 沒有醫師因為醫療糾紛入獄的 就算審定有疏 04/06 12:08
pppmama: 失 訴訟勝率還是有50% 若無疏失則是95% 愛錢的當然繼續衝 04/06 12:09
點進去看這些判決, 大多都是合理的併發症, 頂多有點小瑕疵但稱不上啥誇張疏失 但你要想想, 比扯鈴還扯的事件也不是沒看過, 怎麼都沒在法院的判決書資料庫裡出現 即使之前幾案鬧得沸沸揚揚的, 聽起來問題很大的都沒有看到 因為這些輸面很大的早就都走天價和解掉了, 當然最後在資料庫裡面搜索起來 都覺得輕罪輕罰. 但不知道診所檯面下和解這些案子, 如果進入判決到底會是甚麼光景?? 在刑事案件上, 對醫療人員算是友善了, 連當初北城這麼扯的案件 也才判兩年, 麻醉護士一年六個月徒刑、緩刑五年 ※ 編輯: deltaz (1.175.117.141), 04/06/2017 16:58:14 ※ 編輯: deltaz (1.175.117.141), 04/06/2017 16:59:07
zackal: 誰說沒入獄的?之前有個開錯藥的,抓去關半年。結果肺炎 04/06 22:27
zackal: 死在牢裡。 04/06 22:27
WMX: 早期很多人在吵中華民國用業務過失傷害或致死來處理醫療糾紛 04/07 12:55
WMX: 太過嚴重。但後來發現用刑法來判,醫師不要亂搞,只要提出自 04/07 12:55
WMX: 己的處置依據,不太容易被訂罪 04/07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