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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媒體與家屬帶風向,而陷入了一個謬誤: 主要是,小孩殘缺不是醫師造成的, 以事實上來看,在事發後(生下來後),父與母皆在電視上表示孩子仍是他們的心頭肉 無論如何都會盡心力養大---->來論這件事 1.假設產檢有發現異常,而在可以法定墮胎的時間點,父母要墮胎嗎? 2.假設這項殘缺就是過了法定墮胎的時間點才能有效的超音波檢出, 那跟醫師做了幾次超音波有何關聯? 由此可知,醫師不論有無發現殘缺,除非父母打算有問題就不要孩子, 不然醫師根本就是孩子的救星,不然那個孩子連見到陽光的機會都沒有, 只會被燒掉或埋掉,,在以此而論 1. 如果父母不要孩子,醫師其實救了孩子,讓他出生, 結果最愛孩子的是醫師不是父母 2. 如果父母要孩子(他們在電視上說的喔), 醫師早發現與晚發現, 對一個不可逆的疾病其實沒有差別,產檢的目的有時只為了早期準備而已. 3. 不論父母要不要孩子,如果這個殘缺是過了法定墮胎時間後才能有效診斷的, 那醫師無論發現與否皆沒有侵害父母的權益 由以上這三點論述,在記得產科同仁們說,在法國,不論產檢結果與出生後有無差異, 醫師不會因此被判刑,或是說就算被告也都沒事,也因此現在很少因此被告 那我們來看醫師侵害了父母甚麼權益 -->生下他們不想要的孩子,還要養大他 但你父母又跟我說你超愛他要養大他 (想反駁我的請自行google) 那我想請問你現在跟醫師要錢所為何來? 你不想要就合法棄養阿,, 如果你當初有勇氣選墮胎, 現在就拿出guts來合法棄養阿. 最後,最大的謬誤就是,生產的工廠(子宮)出問題,現在跟Q/C品管人員要錢? ※ 引述《kitten123 ( )》之銘言: : 若12次產檢都有做超音波, : 被告的時候可以只提出國健署給付那次影像說沒有看到異常嗎? : 畢竟其他次都是做佛心的,不可能每次都做得那麼仔細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xvTgcv ] : 作者: worlddragon (風 )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人求償816萬 : 時間: Thu Apr 13 23:21:08 2017 :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12次產檢未發現女嬰缺手腳 婦人求償816萬敗訴 : 3.完整新聞內文: : 林姓婦人懷孕期間至新北市一間婦幼聯合診所進行12次產檢,醫師均回「胎兒很健 : 康」,最後她生下1名僅有左腳的女嬰,提告指控診所陳姓院長,檢方已處分不起訴; : 林婦再向診所求償816萬餘元,新北地院認為,超音波不見得能察覺胎兒肢體異狀, : 院長診斷處置符合醫療常規,昨天判決林婦敗訴。 : 判決指出,林婦提告表示,2013年1月間得知懷孕後,開始到這間婦幼診所接受產檢, : 前後共12次,每次問診僅有短短5分鐘;詢問院長時,對方都回答:「胎兒十分健康」, : 但8月剖腹生下女兒,卻見她只有左腳。 : 林婦要求診所提供產檢拍攝的超音波影像檔,發現全長僅有4分48秒,每次產檢超音 : 波影像檔僅有19秒,與一般孕婦拍攝超音波每次約15分鐘有落差;她認為已經有多張 : 超音波影像檔可看出胎兒畸形,診所的疏失造成女兒一生都要受人照顧,應賠償她766萬 : 餘元、賠償女兒50萬元,共816萬餘元。 : 陳姓院長出庭表示,林婦在診所產檢12次,依國健署規定僅能提供一次免費超音波檢 : 查,但林婦每次來產檢,診所都免費幫她做超音波檢查,產檢過程並未發現胎兒異常, : 女嬰是先天性肢體不全症,屬不明原因的先天性疾病。 : 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結果指出,常規超音波能檢查出35到56%胎兒有無異常狀況,高 : 層次超音波可檢查出80%以上,但並非所有胎兒的先天性異常皆可藉由產前超音波檢查 : 發現,本案因常規超音波檢查並未發現異狀,未進行高層次超音波檢查符合醫療常規。 : 法院依據鑑定結果,認為診所並沒有產檢疏失,林婦也無法提出其他證據能證明診 : 有醫療過失,駁回林婦聲請。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401852 : 5.備註: : 當醫生好像蠻容易被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8.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92178180.A.5A4.html
livability: 「醫師根本就是孩子的救星」這種也寫得出來 04/14 22:11
livability: 等你親身遇到,再來感謝產檢醫師啊 04/14 22:13
livability: 要護航也要有點腦,有點同理心吧。 04/14 22:13
Hard1980: 記得這類的問題在國外有許多判例 04/14 22:13
livability: 你想過這孩子的一輩子要活得多辛苦嗎? 04/14 22:15
livability: 沒有,因為你只想到醫師被告很可憐。 04/14 22:15
zwx: 身為醫療同業,我還是覺得你的論點怪怪的 04/14 22:16
zwx: 我想小孩子若是在肚子裡被發現有殘缺,父母應會決定拿掉;但是 04/14 22:18
zwx: 既然已經出生了,你還要他們怎樣?老子就是不要了,這麼簡單嗎? 04/14 22:19
holyhelm: 幫噓,整篇都黑人問號,啥小合法棄養 04/14 22:28
diou: 老實說我覺得很中肯 三項論述直指沒人敢談的問題核心 04/14 22:42
holyhelm: 笑死,問題核心根本不在墮胎的道德問題 04/14 22:45
Rogozov: 我比較好奇有什麼判例可參考 04/14 22:52
Rogozov: 因為民法判賠是損害賠償,在這種案例中會變的很怪 04/14 22:53
holyhelm: 墮胎選擇權被侵害導致增加了扶養義務和花費,類似這種的 04/14 22:56
holyhelm: 吧,想看判例 04/14 22:56
UK5566: 政治不正確 04/14 22:56
jasmine: 重點是12次都看不出代表能力不足?如果别人也遇到要拿掉 04/14 23:09
jasmine: 呢? 04/14 23:09
zackal: 生不生,是病人的事,我們管不著。我們只管的著自己的檢查 04/14 23:27
zackal: 確不確實。如果對自己技術沒信心,何不建議病人做高層次超 04/14 23:27
zackal: 音波? 04/14 23:27
kinomon: 真噁心 這都能講 04/14 23:28
emberend: 一次超音波19秒,除非是沒紀錄,不然不知到該說啥 04/14 23:40
chungkuowei: 幫推 跟施景中那篇文章很像 04/14 23:42
musimed: 老實說,照你的邏輯來看,產檢既然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 04/14 23:48
10年後,,那個小朋友(希望brain發育沒事)(我沒follow)開始懂事 媽媽為什麼我沒有手,不能像別的小朋友一樣畫畫? 媽:都是當年那個可惡醫師沒有早點發現你沒有手阿 小孩: 那如果他發現呢? 1. 媽: 我會把你拿掉,,你就不用這樣受苦啦..... 小孩: .................................. 2.媽: 你永遠是我的寶貝,我一樣愛你養你.. 1.:所以媽媽以此理由跟醫師要求賠償, 但侵害的是父母的利益不是小孩 2: 那媽媽有何理由要求醫師賠償 所以我們假設現在家屬在情境1... 而案子經過上訴終於還家屬公道 無能的醫師賠了1000萬,,那這樣小朋友要改姓嗎? 小朋友到底要給誰養呢? 父母超愛小孩,但要醫師出錢幫忙養? 我想這問題沒有正確答案, 那個產科醫師我也不認識, 我也不是婦產科的, 我甚至不知何時超音波才能確診沒看到手腳是永久性的 但在撻伐醫師的同時,有想過醫師到底侵害了誰的權利 產檢的目的到底為何? ※ 編輯: oberon1013 (49.216.98.227), 04/14/2017 23:54:28
musimed: 到底要婦產科醫師幹嘛? 我是醫療同業也覺得你走火入魔了 04/14 23:49
musimed: 貨物有問題最大的責任當然不是品管人員,但如果品管人員 04/14 23:52
musimed: 完全沒責任,到底請你來品管幹嘛? 吃飯睡覺打咚咚? 04/14 23:52
weirdlight: 我是覺得這理論不是不行說但只能自慰 04/14 23:55
oberon1013: 如果父母有膽說他一開始就要墮胎,再求償,其實我會站在 04/14 23:57
oberon1013: 家屬那邊,但大多病人家屬都是一邊說愛,一邊向醫院要錢 04/14 23:57
cshl: 回m大 台灣要品管人員負責任(出事情就是要有人付錢 04/14 23:59
cshl: 不然品管人員不就是降低這種事情發生 或提早知道 04/14 23:59
cshl: 如果只有XXXX那堆 那就徹掉品管這道手續 04/15 00:00
cshl: XXXX=吃飯睡覺打咚咚 04/15 00:03
musimed: 我先澄清一下,我並不是說這醫師有有過失(不清楚詳情) 04/15 00:09
musimed: 至少就新聞來看,法院是判沒有過失 04/15 00:11
musimed: 但就ober大"父母超愛小孩,但要醫師出錢幫忙養"這句話~ 04/15 00:12
musimed: 其實一點都不奇怪啊~ 如果你是父母,你真心認定醫師有過 04/15 00:12
musimed: 失的話,很愛小孩和要醫師出錢幫忙養邏輯上並不衝突阿XD 04/15 00:13
musimed: 就像假設你家人因為道路坍方受傷,你認定國家有疏失,因 04/15 00:14
musimed: 此申請國賠,請國家幫忙賠錢照顧,不代表你不愛你家人阿~ 04/15 00:14
banque: 因為家屬是告業務傷害,問題是女嬰手腳殘缺完全不甘醫師的 04/15 00:24
banque: 事啊 04/15 00:24
mune: 即使檢查得出來 也沒有治療方法 所以業務過失傷害是不成立 04/15 00:26
bomberman: 最後一句話很糟糕....絕對不能把生命類比工廠......... 04/15 00:26
holyhelm: 我猜業務過失傷害只是以刑逼民的手段,律師應該不會那麼 04/15 00:28
holyhelm: 笨看不出這湊不出傷害的要件 04/15 00:28
holyhelm: 倒是民事會輸也不意外,一般超音波根本不需要去為四肢狀 04/15 00:29
holyhelm: 況背書,除非醫師是在高層次超音波miss的 04/15 00:29
Stark0908: 好多醫界最愛的往內互打免費 科科 04/15 00:38
louis8520: 墮胎選擇權...真的有這種東西嗎? 04/15 00:41
kuromu: 問題是有無告知每種等級的檢查最低限度要看的內容? 04/15 01:11
ipad9: 你到底在工三洨? 04/15 03:00
redmetal: 痾…陷入謬誤的是誰?!之所以會安排產檢的目的為何? 04/15 05:39
WMX: 刑事一定不會有罪,但是4民事會怎麼判不確定 04/15 06:26
j81284: 啥叫合法棄養? 04/15 06:54
cerberi: 這主題和醫學生關係相對少,討論反而容易使這被貼標籤 04/15 07:16
cerberi: 同時公開版面下,小心有些人有其它企圖 04/15 07:17
cerberi: 還不如討論為何健保只給付第一層次超音波 04/15 07:19
cerberi: 或給付第一層次超音波下,許多人給方便額外判讀有無影響 04/15 07:20
mightymouse: 健保的超音波到底該做到什麼程度呢? 04/15 07:40
mightymouse: 如果健保的超音波就可以為所有問題負責,那自費高層 04/15 07:42
mightymouse: 次的角色是什麼? 04/15 07:42
ben101068: 產檢重點是看那些major defect,硬生下來預後很短的 04/15 08:21
ben101068: 看手看腳這種 自費看啊zzzz 04/15 08:22
zwx: 沒有檢查出來,當然不能說就是產科醫師的錯;但是你的這種護航 04/15 09:51
zwx: 說法,實在令人看了很不舒服,而且邏輯上也不通 04/15 09:52
turtleeggs: 我認為對 "健保給付下沒有檢查出此問題 醫師有無過失" 04/15 10:12
turtleeggs: 這點來討論就好 其它講太多都只會模糊了焦點而已 04/15 10:13
OilCy: 我覺得你才陷入謬誤…現在問題根本不是他們後面留不留 也 04/15 10:17
OilCy: 不是是否是醫生造成缺陷 而是這醫生的做法有問題 或許按照 04/15 10:18
OilCy: 健保規範根本也不用去照手腳 但是你要民眾不檢討是不可能 04/15 10:18
OilCy: 的事情 因為那個流程你跟其他醫生做的平均水平比起來還是過 04/15 10:18
OilCy: 於隨便 04/15 10:18
jasmine: 如果只以結果反推,反正都要生,又何必產检,是這意思嗎 04/15 10:37
jasmine: ? 04/15 10:37
beast20213: 別過度護航 連這種大問題都沒檢查出來 真的太誇張了 04/15 10:43
hitoma: 要不要乾脆只做健保那一次就好,做的多反而被罵 04/15 11:01
hitoma: 要做額外的自己自費阿 04/15 11:01
holyhelm: 撒必速的超音波都是拿來舒緩孕婦緊張和建立rapport用的. 04/15 11:04
pkqooet: ?? 04/15 13:20
cshl: 推 先要判決書來看 看完再來說 請有的大大提供 04/15 13:31
madmed: 就算當初決定生下來 醫生還是有疏失阿 04/15 13:36
madmed: 提早發現可以提早作準備 04/15 13:37
madmed: 而且墮胎是懷孕婦女的權利 04/15 13:38
TEAae: 35~56%機率健保給付一次,醫生被病人多凹11次反而變成被吉 04/15 14:12
TEAae: 的理由? 04/15 14:12
devil610621: 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04/15 14:12
devil610621: 新北地方法院103醫字第8號判決 04/15 14:13
TEAae: 只能說多跑幾家做吧,真的有心要墮然後也擔心的話 04/15 14:14
HoterLin: 同意 說不定是下一個海倫凱勒 04/15 14:44
TohnoMinagi: 我是不相信會變海倫凱勒啦,家庭教育對小孩很重要的 04/15 14:57
WMX: 這案件是「有過失,但這過失沒有造成傷害」刑事不會成立 04/15 15:16
bkj123: 04/15 15:40
hahawow: 一審民事判決書是認定無過失,後面的因果關係都不用論... 04/15 17:53
hahawow: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 04/15 17:55
hahawow: "胎兒外貌畸形,難以矯治者"列在胎兒內視鏡術之處 04/15 17:56
hahawow: 而非超音波診斷術之處 04/15 17:57
hahawow: 至於"兩手上臂均僅長出半截、下肢無右腿、左腳腳趾僅有三 04/15 18:00
hahawow: 趾"在14周開始骨化後多久才能發現50%的類似異常程度胎兒? 04/15 18:03
hahawow: 則有賴產科專家來解惑了... 04/15 18:03
TanakaMayumi: 其實他們說還是會撫養那是當然的阿 10月懷胎都生下 04/15 18:34
TanakaMayumi: 來了 弄死或遺棄都觸法 但如果在法定期限內發現他 04/15 18:34
TanakaMayumi: 們會墮胎吧? 04/15 18:34
TanakaMayumi: 醫生的疏失造成他們沒有當初的選擇權 本來有選擇跟 04/15 18:36
TanakaMayumi: 已經生下來所以沒有選擇是差很多的 04/15 18:36
hahawow: 這邊其實出現另一個問題,為何出生後就不能安樂死? 04/15 18:48
hahawow: 法律上人的權利始於出生,但從醫學的角度來說,出生前後其 04/15 18:49
hahawow: 實是連續的過程,生命體應該始於受精卵,如果懷孕過程中可 04/15 18:49
hahawow: 以讓父母選擇要不要採取非自然方式結束其生命,出生後尚未 04/15 18:50
hahawow: 經過學習而獲得相當意識之新生兒為何不能比照辦理? 04/15 18:51
hahawow: 有些年代有些地點的古代人弄死殘缺新生兒是不違法的... 04/15 18:52
hahawow: 如果某種身體障礙讓多數人都覺得不會想活下去,是否應該修 04/15 18:53
hahawow: 法讓具有此類狀況的新生兒父母得以訴請法院安樂死? 04/15 18:54
hahawow: 當然若法官不認為其有到生不如死的程度,就不會核准 04/15 18:54
hahawow: 當然,父母基於此等理由人工流產也同時不該成立... 04/15 18:56
hahawow: 這樣還減少了母親因人工流產過程擔負的風險... 04/15 18:56
madmed: 樓上,這就有點像20歲才成年的概念阿 04/15 19:48
madmed: 雖說人的權利始於出生,但墮胎需在一定期限內 04/15 19:50
madmed: 可見得法律認定胎兒已有部分的生命權 04/15 19:51
hahawow: 多數人多少都會記得20歲以前的某些事,但有誰記得1歲以前? 04/15 20:05
hahawow: 1年應該夠跑完安樂死法律流程了... 04/15 20:06
hahawow: 法律因時因地因文化宗教而異,但生命始於受精卵是不變的 04/15 20:07
hahawow: 如果多數民意認為這樣的障礙者生不如死,就該修法解決... 04/15 20:09
hahawow: 當然不採強制,而是由父母衡量家庭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向法院 04/15 20:12
hahawow: 訴請安樂死 04/15 20:12
WMX: 刑法有「墮胎罪」就是認為胎兒也是生命,但還沒有民法權利 04/15 21:09
paul76318: 這篇說得很好啊 不知道有何問題 除非家屬的主張是沒有 04/15 21:44
paul76318: 墮胎損失了她的利益 04/15 21:44
Playorange: 哇 政治不正確 左膠崩崩 04/16 00:20
tmcharvard: 雖然不能說你錯,但你沒弄懂問題點在於,若產檢真的有 04/16 02:47
tmcharvard: 問題,這對父母是一定會把孩子墮掉,但事情鬧到這樣, 04/16 02:48
tmcharvard: 變成不能改變的事實,但又不能明白的說出真心話(因為 04/16 02:49
tmcharvard: 若說出真心話--真的提早發現一定會墮了他,鐵定會遭受 04/16 02:50
tmcharvard: 社會上的人非議與指指點點,不論多或是少...),這是人 04/16 02:51
tmcharvard: 性...所以才會這麼麻煩...其實身為醫生,只能盡可能讓 04/16 02:52
tmcharvard: 檢驗的判斷正確...至於選擇真的是人家父母的事,在台 04/16 02:53
tmcharvard: 灣當醫生想安安全全的不被告下莊,只能盡量小心,因為 04/16 02:54
tmcharvard: 真的不好做...尤其遇到一堆毛的真的會很想死 04/16 02:55
holyhelm: 拿海倫凱勒出來幹嘛,海倫凱勒可不是先天性異常。要比也 04/16 10:51
holyhelm: 是拿力克胡哲和乙武洋匡,但世上又能有幾個力克胡哲和乙 04/16 10:51
holyhelm: 武呢?就算是名利雙收加五體大滿足,他們仍然是一輩子需 04/16 10:51
holyhelm: 要別人把屎把尿,力克胡哲也說過他嘗試自殺過 04/16 10:51
holyhelm: 這種重大殘疾的患者和家屬承受的痛苦可是一輩子的,真的 04/16 10:57
holyhelm: 少說點風涼話或拿那些廉價道德壓人。(補充我對判決的看 04/16 10:57
holyhelm: 法是醫師無過失不用負責) 04/16 10:57
HoterLin: 樓上 do no harm 的道德哪裡廉價??? 父母的墮胎權重要 04/16 11:13
HoterLin: 還是孩子的生命法益 孰大孰小分不出來??? 04/16 11:13
HoterLin: 另補一個精神科論點 這世界誰沒想過自殺??? 04/16 11:16
madmed: 樓上,墮胎是準媽媽的權利 這是法律規定的 04/16 12:19
madmed: 我們現在討論的應該是法律不是道德 04/16 12:20
distribution: 前陣子才發現這個案的母親居然是以前同學,事後才跟 04/16 13:28
distribution: 新聞聯結,很意外 04/16 13:28
raincole: 現在又變胎兒生命法益大於母親墮胎權了,下次是不是要 04/17 20:24
raincole: 立法禁止墮胎了? 04/17 20:24
raincole: 優生保健法乾脆廢掉比較快 04/17 20:25
raincole: 沒有墮胎當然有可能讓母親權益受損,優生保健法不就有寫 04/17 20:31
raincole: "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嗎?能養 04/17 20:31
raincole: ㄧ個沒手腳的孩子還不受影響的家庭台灣不知道有幾個啦 04/17 20:31
WMX: 提醒大家一下:全世界第一個合法安樂死的國家是納粹德國、也 04/17 21:16
WMX: 是第一個全力推行優生保健法的國家,當時的德國人也都認為這 04/17 21:16
WMX: 是正確的做法 04/17 21:16
SANDRAHO: 我後來去大醫院生,因為我第一胎也在這間生出問題;小 10/12 16:44
SANDRAHO: 孩胎死腹中 10/12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