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livability: 「醫師根本就是孩子的救星」這種也寫得出來 04/14 22:11
→ livability: 等你親身遇到,再來感謝產檢醫師啊 04/14 22:13
→ livability: 要護航也要有點腦,有點同理心吧。 04/14 22:13
推 Hard1980: 記得這類的問題在國外有許多判例 04/14 22:13
→ livability: 你想過這孩子的一輩子要活得多辛苦嗎? 04/14 22:15
→ livability: 沒有,因為你只想到醫師被告很可憐。 04/14 22:15
→ zwx: 身為醫療同業,我還是覺得你的論點怪怪的 04/14 22:16
→ zwx: 我想小孩子若是在肚子裡被發現有殘缺,父母應會決定拿掉;但是 04/14 22:18
→ zwx: 既然已經出生了,你還要他們怎樣?老子就是不要了,這麼簡單嗎? 04/14 22:19
噓 holyhelm: 幫噓,整篇都黑人問號,啥小合法棄養 04/14 22:28
推 diou: 老實說我覺得很中肯 三項論述直指沒人敢談的問題核心 04/14 22:42
噓 holyhelm: 笑死,問題核心根本不在墮胎的道德問題 04/14 22:45
→ Rogozov: 我比較好奇有什麼判例可參考 04/14 22:52
→ Rogozov: 因為民法判賠是損害賠償,在這種案例中會變的很怪 04/14 22:53
→ holyhelm: 墮胎選擇權被侵害導致增加了扶養義務和花費,類似這種的 04/14 22:56
→ holyhelm: 吧,想看判例 04/14 22:56
推 UK5566: 政治不正確 04/14 22:56
→ jasmine: 重點是12次都看不出代表能力不足?如果别人也遇到要拿掉 04/14 23:09
→ jasmine: 呢? 04/14 23:09
推 zackal: 生不生,是病人的事,我們管不著。我們只管的著自己的檢查 04/14 23:27
→ zackal: 確不確實。如果對自己技術沒信心,何不建議病人做高層次超 04/14 23:27
→ zackal: 音波? 04/14 23:27
噓 kinomon: 真噁心 這都能講 04/14 23:28
推 emberend: 一次超音波19秒,除非是沒紀錄,不然不知到該說啥 04/14 23:40
推 chungkuowei: 幫推 跟施景中那篇文章很像 04/14 23:42
噓 musimed: 老實說,照你的邏輯來看,產檢既然完全不用負任何責任 04/14 23:48
10年後,,那個小朋友(希望brain發育沒事)(我沒follow)開始懂事
媽媽為什麼我沒有手,不能像別的小朋友一樣畫畫?
媽:都是當年那個可惡醫師沒有早點發現你沒有手阿
小孩: 那如果他發現呢?
1.
媽: 我會把你拿掉,,你就不用這樣受苦啦.....
小孩: ..................................
2.媽: 你永遠是我的寶貝,我一樣愛你養你..
1.:所以媽媽以此理由跟醫師要求賠償,
但侵害的是父母的利益不是小孩
2: 那媽媽有何理由要求醫師賠償
所以我們假設現在家屬在情境1...
而案子經過上訴終於還家屬公道
無能的醫師賠了1000萬,,那這樣小朋友要改姓嗎?
小朋友到底要給誰養呢? 父母超愛小孩,但要醫師出錢幫忙養?
我想這問題沒有正確答案,
那個產科醫師我也不認識,
我也不是婦產科的,
我甚至不知何時超音波才能確診沒看到手腳是永久性的
但在撻伐醫師的同時,有想過醫師到底侵害了誰的權利
產檢的目的到底為何?
※ 編輯: oberon1013 (49.216.98.227), 04/14/2017 23:54:28
→ musimed: 到底要婦產科醫師幹嘛? 我是醫療同業也覺得你走火入魔了 04/14 23:49
→ musimed: 貨物有問題最大的責任當然不是品管人員,但如果品管人員 04/14 23:52
→ musimed: 完全沒責任,到底請你來品管幹嘛? 吃飯睡覺打咚咚? 04/14 23:52
推 weirdlight: 我是覺得這理論不是不行說但只能自慰 04/14 23:55
→ oberon1013: 如果父母有膽說他一開始就要墮胎,再求償,其實我會站在 04/14 23:57
→ oberon1013: 家屬那邊,但大多病人家屬都是一邊說愛,一邊向醫院要錢 04/14 23:57
推 cshl: 回m大 台灣要品管人員負責任(出事情就是要有人付錢 04/14 23:59
→ cshl: 不然品管人員不就是降低這種事情發生 或提早知道 04/14 23:59
→ cshl: 如果只有XXXX那堆 那就徹掉品管這道手續 04/15 00:00
→ cshl: XXXX=吃飯睡覺打咚咚 04/15 00:03
→ musimed: 我先澄清一下,我並不是說這醫師有有過失(不清楚詳情) 04/15 00:09
→ musimed: 至少就新聞來看,法院是判沒有過失 04/15 00:11
→ musimed: 但就ober大"父母超愛小孩,但要醫師出錢幫忙養"這句話~ 04/15 00:12
→ musimed: 其實一點都不奇怪啊~ 如果你是父母,你真心認定醫師有過 04/15 00:12
→ musimed: 失的話,很愛小孩和要醫師出錢幫忙養邏輯上並不衝突阿XD 04/15 00:13
→ musimed: 就像假設你家人因為道路坍方受傷,你認定國家有疏失,因 04/15 00:14
→ musimed: 此申請國賠,請國家幫忙賠錢照顧,不代表你不愛你家人阿~ 04/15 00:14
推 banque: 因為家屬是告業務傷害,問題是女嬰手腳殘缺完全不甘醫師的 04/15 00:24
→ banque: 事啊 04/15 00:24
推 mune: 即使檢查得出來 也沒有治療方法 所以業務過失傷害是不成立 04/15 00:26
→ bomberman: 最後一句話很糟糕....絕對不能把生命類比工廠......... 04/15 00:26
推 holyhelm: 我猜業務過失傷害只是以刑逼民的手段,律師應該不會那麼 04/15 00:28
→ holyhelm: 笨看不出這湊不出傷害的要件 04/15 00:28
→ holyhelm: 倒是民事會輸也不意外,一般超音波根本不需要去為四肢狀 04/15 00:29
→ holyhelm: 況背書,除非醫師是在高層次超音波miss的 04/15 00:29
推 Stark0908: 好多醫界最愛的往內互打免費 科科 04/15 00:38
推 louis8520: 墮胎選擇權...真的有這種東西嗎? 04/15 00:41
→ kuromu: 問題是有無告知每種等級的檢查最低限度要看的內容? 04/15 01:11
噓 ipad9: 你到底在工三洨? 04/15 03:00
噓 redmetal: 痾…陷入謬誤的是誰?!之所以會安排產檢的目的為何? 04/15 05:39
推 WMX: 刑事一定不會有罪,但是4民事會怎麼判不確定 04/15 06:26
噓 j81284: 啥叫合法棄養? 04/15 06:54
推 cerberi: 這主題和醫學生關係相對少,討論反而容易使這被貼標籤 04/15 07:16
→ cerberi: 同時公開版面下,小心有些人有其它企圖 04/15 07:17
推 cerberi: 還不如討論為何健保只給付第一層次超音波 04/15 07:19
推 cerberi: 或給付第一層次超音波下,許多人給方便額外判讀有無影響 04/15 07:20
推 mightymouse: 健保的超音波到底該做到什麼程度呢? 04/15 07:40
推 mightymouse: 如果健保的超音波就可以為所有問題負責,那自費高層 04/15 07:42
→ mightymouse: 次的角色是什麼? 04/15 07:42
推 ben101068: 產檢重點是看那些major defect,硬生下來預後很短的 04/15 08:21
→ ben101068: 看手看腳這種 自費看啊zzzz 04/15 08:22
→ zwx: 沒有檢查出來,當然不能說就是產科醫師的錯;但是你的這種護航 04/15 09:51
→ zwx: 說法,實在令人看了很不舒服,而且邏輯上也不通 04/15 09:52
推 turtleeggs: 我認為對 "健保給付下沒有檢查出此問題 醫師有無過失" 04/15 10:12
→ turtleeggs: 這點來討論就好 其它講太多都只會模糊了焦點而已 04/15 10:13
噓 OilCy: 我覺得你才陷入謬誤…現在問題根本不是他們後面留不留 也 04/15 10:17
→ OilCy: 不是是否是醫生造成缺陷 而是這醫生的做法有問題 或許按照 04/15 10:18
→ OilCy: 健保規範根本也不用去照手腳 但是你要民眾不檢討是不可能 04/15 10:18
→ OilCy: 的事情 因為那個流程你跟其他醫生做的平均水平比起來還是過 04/15 10:18
→ OilCy: 於隨便 04/15 10:18
→ jasmine: 如果只以結果反推,反正都要生,又何必產检,是這意思嗎 04/15 10:37
→ jasmine: ? 04/15 10:37
推 beast20213: 別過度護航 連這種大問題都沒檢查出來 真的太誇張了 04/15 10:43
推 hitoma: 要不要乾脆只做健保那一次就好,做的多反而被罵 04/15 11:01
→ hitoma: 要做額外的自己自費阿 04/15 11:01
推 holyhelm: 撒必速的超音波都是拿來舒緩孕婦緊張和建立rapport用的. 04/15 11:04
噓 pkqooet: ?? 04/15 13:20
推 cshl: 推 先要判決書來看 看完再來說 請有的大大提供 04/15 13:31
推 madmed: 就算當初決定生下來 醫生還是有疏失阿 04/15 13:36
→ madmed: 提早發現可以提早作準備 04/15 13:37
→ madmed: 而且墮胎是懷孕婦女的權利 04/15 13:38
推 TEAae: 35~56%機率健保給付一次,醫生被病人多凹11次反而變成被吉 04/15 14:12
→ TEAae: 的理由? 04/15 14:12
→ devil610621: 新北地方法院103醫字第8號判決 04/15 14:13
推 TEAae: 只能說多跑幾家做吧,真的有心要墮然後也擔心的話 04/15 14:14
推 HoterLin: 同意 說不定是下一個海倫凱勒 04/15 14:44
推 TohnoMinagi: 我是不相信會變海倫凱勒啦,家庭教育對小孩很重要的 04/15 14:57
推 WMX: 這案件是「有過失,但這過失沒有造成傷害」刑事不會成立 04/15 15:16
噓 bkj123: 04/15 15:40
推 hahawow: 一審民事判決書是認定無過失,後面的因果關係都不用論... 04/15 17:53
→ hahawow: 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 04/15 17:55
→ hahawow: "胎兒外貌畸形,難以矯治者"列在胎兒內視鏡術之處 04/15 17:56
→ hahawow: 而非超音波診斷術之處 04/15 17:57
→ hahawow: 至於"兩手上臂均僅長出半截、下肢無右腿、左腳腳趾僅有三 04/15 18:00
→ hahawow: 趾"在14周開始骨化後多久才能發現50%的類似異常程度胎兒? 04/15 18:03
→ hahawow: 則有賴產科專家來解惑了... 04/15 18:03
推 TanakaMayumi: 其實他們說還是會撫養那是當然的阿 10月懷胎都生下 04/15 18:34
→ TanakaMayumi: 來了 弄死或遺棄都觸法 但如果在法定期限內發現他 04/15 18:34
→ TanakaMayumi: 們會墮胎吧? 04/15 18:34
推 TanakaMayumi: 醫生的疏失造成他們沒有當初的選擇權 本來有選擇跟 04/15 18:36
→ TanakaMayumi: 已經生下來所以沒有選擇是差很多的 04/15 18:36
推 hahawow: 這邊其實出現另一個問題,為何出生後就不能安樂死? 04/15 18:48
→ hahawow: 法律上人的權利始於出生,但從醫學的角度來說,出生前後其 04/15 18:49
→ hahawow: 實是連續的過程,生命體應該始於受精卵,如果懷孕過程中可 04/15 18:49
→ hahawow: 以讓父母選擇要不要採取非自然方式結束其生命,出生後尚未 04/15 18:50
→ hahawow: 經過學習而獲得相當意識之新生兒為何不能比照辦理? 04/15 18:51
→ hahawow: 有些年代有些地點的古代人弄死殘缺新生兒是不違法的... 04/15 18:52
→ hahawow: 如果某種身體障礙讓多數人都覺得不會想活下去,是否應該修 04/15 18:53
→ hahawow: 法讓具有此類狀況的新生兒父母得以訴請法院安樂死? 04/15 18:54
→ hahawow: 當然若法官不認為其有到生不如死的程度,就不會核准 04/15 18:54
→ hahawow: 當然,父母基於此等理由人工流產也同時不該成立... 04/15 18:56
→ hahawow: 這樣還減少了母親因人工流產過程擔負的風險... 04/15 18:56
推 madmed: 樓上,這就有點像20歲才成年的概念阿 04/15 19:48
→ madmed: 雖說人的權利始於出生,但墮胎需在一定期限內 04/15 19:50
→ madmed: 可見得法律認定胎兒已有部分的生命權 04/15 19:51
推 hahawow: 多數人多少都會記得20歲以前的某些事,但有誰記得1歲以前? 04/15 20:05
→ hahawow: 1年應該夠跑完安樂死法律流程了... 04/15 20:06
→ hahawow: 法律因時因地因文化宗教而異,但生命始於受精卵是不變的 04/15 20:07
→ hahawow: 如果多數民意認為這樣的障礙者生不如死,就該修法解決... 04/15 20:09
推 hahawow: 當然不採強制,而是由父母衡量家庭狀況自行決定是否向法院 04/15 20:12
→ hahawow: 訴請安樂死 04/15 20:12
推 WMX: 刑法有「墮胎罪」就是認為胎兒也是生命,但還沒有民法權利 04/15 21:09
推 paul76318: 這篇說得很好啊 不知道有何問題 除非家屬的主張是沒有 04/15 21:44
→ paul76318: 墮胎損失了她的利益 04/15 21:44
推 Playorange: 哇 政治不正確 左膠崩崩 04/16 00:20
推 tmcharvard: 雖然不能說你錯,但你沒弄懂問題點在於,若產檢真的有 04/16 02:47
→ tmcharvard: 問題,這對父母是一定會把孩子墮掉,但事情鬧到這樣, 04/16 02:48
→ tmcharvard: 變成不能改變的事實,但又不能明白的說出真心話(因為 04/16 02:49
→ tmcharvard: 若說出真心話--真的提早發現一定會墮了他,鐵定會遭受 04/16 02:50
→ tmcharvard: 社會上的人非議與指指點點,不論多或是少...),這是人 04/16 02:51
→ tmcharvard: 性...所以才會這麼麻煩...其實身為醫生,只能盡可能讓 04/16 02:52
→ tmcharvard: 檢驗的判斷正確...至於選擇真的是人家父母的事,在台 04/16 02:53
→ tmcharvard: 灣當醫生想安安全全的不被告下莊,只能盡量小心,因為 04/16 02:54
→ tmcharvard: 真的不好做...尤其遇到一堆毛的真的會很想死 04/16 02:55
推 holyhelm: 拿海倫凱勒出來幹嘛,海倫凱勒可不是先天性異常。要比也 04/16 10:51
→ holyhelm: 是拿力克胡哲和乙武洋匡,但世上又能有幾個力克胡哲和乙 04/16 10:51
→ holyhelm: 武呢?就算是名利雙收加五體大滿足,他們仍然是一輩子需 04/16 10:51
→ holyhelm: 要別人把屎把尿,力克胡哲也說過他嘗試自殺過 04/16 10:51
→ holyhelm: 這種重大殘疾的患者和家屬承受的痛苦可是一輩子的,真的 04/16 10:57
→ holyhelm: 少說點風涼話或拿那些廉價道德壓人。(補充我對判決的看 04/16 10:57
→ holyhelm: 法是醫師無過失不用負責) 04/16 10:57
推 HoterLin: 樓上 do no harm 的道德哪裡廉價??? 父母的墮胎權重要 04/16 11:13
→ HoterLin: 還是孩子的生命法益 孰大孰小分不出來??? 04/16 11:13
推 HoterLin: 另補一個精神科論點 這世界誰沒想過自殺??? 04/16 11:16
→ madmed: 樓上,墮胎是準媽媽的權利 這是法律規定的 04/16 12:19
→ madmed: 我們現在討論的應該是法律不是道德 04/16 12:20
推 distribution: 前陣子才發現這個案的母親居然是以前同學,事後才跟 04/16 13:28
→ distribution: 新聞聯結,很意外 04/16 13:28
噓 raincole: 現在又變胎兒生命法益大於母親墮胎權了,下次是不是要 04/17 20:24
→ raincole: 立法禁止墮胎了? 04/17 20:24
噓 raincole: 優生保健法乾脆廢掉比較快 04/17 20:25
噓 raincole: 沒有墮胎當然有可能讓母親權益受損,優生保健法不就有寫 04/17 20:31
→ raincole: "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嗎?能養 04/17 20:31
→ raincole: ㄧ個沒手腳的孩子還不受影響的家庭台灣不知道有幾個啦 04/17 20:31
推 WMX: 提醒大家一下:全世界第一個合法安樂死的國家是納粹德國、也 04/17 21:16
→ WMX: 是第一個全力推行優生保健法的國家,當時的德國人也都認為這 04/17 21:16
→ WMX: 是正確的做法 04/17 21:16
→ SANDRAHO: 我後來去大醫院生,因為我第一胎也在這間生出問題;小 10/12 16:44
→ SANDRAHO: 孩胎死腹中 10/12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