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ureus: 可是經過醫審會鑑定過還可以這樣搞嗎(認真好奇) 06/05 13:06
醫審會的建議對於法官而言是作為參考的價值,
但是法官有權推翻醫審會做出來的判斷。
(要有很強的背後的論證理由,
印象中法官有八成~九成以上的狀況會直接採信醫審會的說法,
但不是百分之百。)
除此之外,台灣醫審會不記名的方式,
其實也部分影響醫審會的公信力。
(其他的專業意見,
如土木等工程學責任歸屬時,
都是可以直接傳該名專家前來說明的...)
※ 編輯: nfwya (120.126.104.31), 06/05/2017 13:10:31
推 Mamooja: 無關緊要案件叫醫審會來坦,法官的老婆就自己人罩的概念 06/05 13:16
推 closeryu: 好奇為什麼可以推翻 感覺就是憑法官主觀 06/05 13:53
→ jerry111yo: 醫審會不記名?我有看過審查的醫師出庭交互詰問的啊~ 06/05 13:56
噓 HoterLin: 看不出合理在哪 這判決擺明就是責任轉嫁的里程碑 06/05 13:59
→ HoterLin: 不過也不意外 無論多離譜的判決 醫界還是會有支持的聲音 06/05 14:00
→ HoterLin: 以後重症科 住院照護科要挫哩等了~~ 06/05 14:01
推 saureus: 謝謝樓主回答~ 06/05 14:02
推 doomx: 我在28297有推過:醫療常規,為醫療處置之一般"最低"標準 06/05 14:03
→ doomx: 法官說最低就是最低,醫師算甚麼狗屁? 06/05 14:04
噓 Sephi01: 講半天重點就只有這句而已 麻煩法界人士看病自報家門好嗎 06/05 14:17
→ Sephi01: 法官在台灣是特權階級又不是甚麼不敢讓人講的事情 06/05 14:17
→ Sephi01: "前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的妻子" 06/05 14:18
噓 snakepan: 這種轉嫁的概念,之前不就有討論過,是引用消保法嗎~ 06/05 14:37
噓 voteme: 以後只要是法律系相關背景一律拒收 06/05 16:51
→ saureus: 醫師可以拒收病人? 06/05 18:24
推 mightymouse: 不是拒收,而是我弱你的病我不會看麻煩另請高明 06/05 18:48
推 kinomon: 醫病關係就是這樣搞爛的 06/05 19:26
推 TWSnorlax: 雖然很爛 但是感謝細心解釋... 06/05 19:53
推 reye: 記得:無能並不犯法 06/05 22:09
噓 casper955033: "有罪推定"還能護航... 06/05 22:50
推 qqqboy: 推這篇 醫生整個大頭症到病態 一副我看你診是你的福氣 那 06/06 11:35
→ qqqboy: 些被我搞死的 是你們命不好 還來告我? 根本濫訴! 06/06 11:36
→ qqqboy: 這種舉證責任倒置各國皆然 別井底之蛙了 06/06 11:38
噓 HoterLin: 各國皆然在哪裡???你的data呢??? 06/06 11:55
→ b24222001: 醫師大頭症? 我看到更多的是病人大頭症吧 06/06 12:13
→ b24222001: 少說的一副醫師很愛把病人搞爛,搞爛還不是自己收爛攤 06/06 12:13
→ b24222001: 子 06/06 12:13
→ qqqboy: 多讀點書好嗎? 不要只懂醫學 美日德對於醫療糾紛都有舉證 06/06 13:40
→ qqqboy: 倒置的案例 不要自己不知道就說沒有= = 醫生不愛把病人搞 06/06 13:41
→ qqqboy: 爛阿 但制度無法淘汰廢物醫生 就是有很多廢物醫生搞爛病人 06/06 13:41
推 mightymouse: 先定義一下什麼是爛醫生吧,在醫界甚麼樣的醫生沒看過 06/06 16:01
→ mightymouse: 被告的就是爛醫生還是沒被告就是好醫生? 06/06 16:01
噓 cyp001: qqq那種才是大頭症吧 連常規醫療是什麼都不懂吧 06/06 17:12
噓 cyp001: 法律人最好笑的就是馬後砲 只會說當然為什麼不怎樣? 06/06 17:15
→ wz02022: 法律人很多只會翻譯而已吧 整天在鑽文字漏洞 06/06 18:03
→ hitoma: 某q不爽別看醫生啊, 找你的法官醫 06/06 18:19
推 voteme: 老實說啦 還要看別國的判例才敢判 要你幹什麼 找小學生都 06/06 19:38
→ voteme: 能幹法官了 06/06 19:38
→ voteme: 有辦法淘汰廢物法官再說啦 活在保護傘下的行業 06/06 19:38
→ voteme: 一堆不敢判死的廢物要來幹嘛 06/06 19:39
推 LovelySola: 廢物醫生至少有國考,然後專科考試,然後次專科考試逐 06/06 21:57
→ LovelySola: 層篩選,反觀法律人有這種制度嗎 06/06 21:57
噓 HoterLin: reference呢 斷章取義 張冠李戴 鍵盤說了算??? 06/07 00:38
→ HoterLin: 資料快點show出來 不要跑 大家等著看 06/07 00:39
推 TWSnorlax: 某Q自稱在醫院工作?我不覺得有執照的醫事人員會這樣 06/07 14:11
→ TWSnorlax: 對醫師族群潑屎啦,請問您在哪裡高就? 06/07 14:11
推 DaiRiT: 身兼三職吧 醫生 金融業 法律 超強的阿 06/07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