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exstag: 感覺這個觀點有selection bias,會被告上法庭的多半是有 06/09 21:38
→ alexstag: 些東西沒做到,要是全部都萬無一失,大概就會被勸退了吧 06/09 21:38
→ alexstag: 所以要討論的議題應該是做得不夠多的情況下,是否算是 06/09 21:39
→ alexstag: 有過失…?以及是否造成損害…? 06/09 21:39
推 Esperanto: 不覺得應該回歸一個問題嗎?"guideline到底是什麼"。 06/09 22:26
→ pnochr: 以法講法 06/09 22:30
→ RealWill: 你認為臨床裁量權是"做得少" 事實上是"做不同的事" 06/09 22:38
→ RealWill: 因為"密切觀察"也是一種臨床決策的處理方式 06/09 22:38
→ RealWill: 決定"不做電腦斷層" 而採用"監測意識狀態" 是做法不同 06/09 22:39
→ RealWill: 但是一般民眾只會看到有形的檢查和數據 專業的監控評估 06/09 22:40
→ RealWill: 對他們只是虛無的幻象 06/09 22:42
→ alexstag: 贊同樓上的說法,但是在這個案子中,由於病歷都沒有相 06/09 22:44
→ alexstag: 關記載…在法院上等同沒做 06/09 22:44
推 wz02022: 落後國家是沒子彈可以打 先進外國是病人保險買子彈給你 06/09 22:46
→ wz02022: 台是幫醫院賣子彈卻被衛生署當小偷然後醫院看你屁股被打 06/09 22:47
→ wz02022: GuideLine所提到各種彈藥 用太多被當小偷 用太少醫療疏失 06/09 22:50
→ wz02022: 窩去尼馬在台灣工作怎這麼困難 全部自費保證作好作滿 06/09 22:51
推 wz02022: 這已經不是醫療常規一般最低標準 還是臨床裁量問題 06/09 22:54
推 kuokuokuo915: 倖存者偏差? 06/09 22:58
→ wz02022: 而是尼他X不被當人看 只是偉哉健保體制前的砲灰奴才罷了 06/09 22:59
推 david5401: 我覺得是大家不敢直接承認醫療處置的選擇,並不是只有 06/09 23:01
→ david5401: 考慮病人安全,其實還有成本 06/09 23:01
→ david5401: guildline其實也是,否則一撞到頭就通通ct,何苦再分出 06/09 23:02
→ david5401: 需要ct的標準 06/09 23:02
→ david5401: 台灣從病人量,到健保給付及核刪制度都讓成本考量變得 06/09 23:03
→ david5401: 更重,所以通常都是想要withdraw一點 06/09 23:03
→ david5401: 這才是現實,只是民眾法官無法理解,甚至無法接受,我 06/09 23:04
→ david5401: 們自己也不敢說 06/09 23:04
→ saltlake: 在本案要判斷特定處置和病人受到的損害 沒病歷的話 06/09 23:19
→ saltlake: 能夠做科學的判斷嗎? 06/09 23:19
→ angelimpulse: 請問民刑法的標準是不是群體裡面的最低標準? 06/09 23:38
推 doomx: 不是早說過台灣的醫療已經被健保箝制醫師的處置了?只是可惜 06/09 23:39
→ doomx: 狗吠火車,沒人鳥! 3.5%GDP是要多高的醫療水準? 06/09 23:40
推 zwy: 醫師就一群從小備受呵護的乖寶寶啊,面對社會鬥爭根本毫無反制 06/10 00:04
→ zwy: 能力,當然被整個社會群體當肥羊宰 06/10 00:06
推 zwy: 更糟糕的是,乖寶寶因為小時候在保護圈內都高高在上,很容易自 06/10 00:09
→ zwy: 視甚高兼互看不爽;所以外鬥雖然外行,內鬥卻很行... 06/10 00:10
推 Mamooja: 老實說,用理性的觀點去評論非常主觀且門外漢法官的判決 06/10 00:24
→ Mamooja: 是沒什麼意義的 06/10 00:24
→ pppmama: 反正平常自己小心 多藏點錢 真的被搞就去揍法官 揍家屬 06/10 00:34
→ pppmama: 有權勢又不講理的人 只能用武力解決 06/10 00:35
→ pppmama: 一個基層警察都沒人敢惹 為啥 還不就靠流氓性格 06/10 00:38
→ ka22: 醫學論文是不斷trial and error出來的統計學結果 06/10 04:43
→ ka22: 無法針對個體 具有不確定性 06/10 04:43
→ ka22: guideline會盡可能羅列所有狀況並隨著新論文而修改 06/10 04:43
→ ka22: 天曉得手邊的病人是不是屬於不常見的特殊體質 06/10 04:43
→ ka22: 尤其在長工時及低醫護比的環境 更加危險 06/10 04:43
→ ka22: 真有心大部分醫糾裡的處置都挑得出毛病 06/10 04:47
推 Zalatodd: 覺得這個觀念不對,但醫界以外的人也許真的是這樣想 06/10 06:48
→ saltlake: 不要亂黑醫師沒力 最初法院適用原版消保法 醫療行為和 06/10 10:03
→ saltlake: 其他行業的消費服務一體適用無過失賠償條款 現在消保法 06/10 10:04
→ saltlake: 不用於醫療行為就是醫師團體讓立法院修法的成果 才能 06/10 10:04
→ saltlake: 讓全國所有的消費服務裡面 只有醫療行為只適用傳統的 06/10 10:05
→ saltlake: 過失侵權責任 只此一家別無分號 請勿任意抹煞之前醫師 06/10 10:05
→ saltlake: 們的努力 06/10 10:05
→ mitim: 符合正規醫療流程即可,不需擔憂舉證之責 06/10 11:03
噓 labaym: 廢文,survivorship bias,結案。 06/10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