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uis123321: 和解 12/14 09:14
推 KingFelix: 這個醫師為人如何 可以自己谷歌看看就知道了 基本上輿 12/14 09:21
→ KingFelix: 論沒站在他那邊 12/14 09:21
→ delta0521: 當自認沒錯據理力爭時,法官會當你狡辯、犯後態度差 12/14 09:31
→ nephrologist: 有沒有和解影響大 12/14 11:39
→ chungrew: 有沒有和解不影響罪名 影響的是刑度 比如說量刑輕重 12/14 16:31
→ chungrew: 一般來說不缺錢而且又被判定責任較重的人都會想辦法和解 12/14 16:31
→ chungrew: 尋求輕判,才有機會緩刑或至少易科罰金 12/14 16:32
推 chungrew: 白話講 當你確實有錯,而且醫審會鑑定對你不利的時候 12/14 16:35
→ chungrew: 不要硬凹 花錢消災才是對的 12/14 16:35
推 cerberi: 推 搞不懂 不過人家是神 又豈能讓別人知道在想什麼 12/14 16:42
推 lackture: 要就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三個排列組合,業務過失即便 12/14 18:36
→ lackture: 必死無疑,但可以在量刑中就事實迴避可能性去判決。 12/14 18:37
推 lackture: 仁愛路路樹多,這個教授在公車經過前從樹後竄出,有極低 12/14 18:42
→ lackture: 的可回避性,所以才有這樣的業務過失判決,同時也是信賴 12/14 18:43
→ lackture: 原則的適用,加上首都北客都會先拿錢出來和解,緩刑和僱 12/14 18:44
→ lackture: 用人責任就會比較快處理掉。 12/14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