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sestCat: 不控訴家屬殺人就不錯了 01/25 17:34
推 war3: 白癡家屬連罪名都告錯真的傻眼 01/25 17:41
噓 ja88281: 家屬??? 01/25 17:42
噓 casanovatony: 標題怎不寫醫師控母親不聽醫囑害死女兒 01/25 17:42
→ casanovatony: 硬要製造仇醫氛圍嗎 01/25 17:43
→ tatata: 告殺人真是zzz 01/25 17:47
噓 pkqooet: 這個根本是被媽媽害死的 01/25 18:09
推 holyhelm: 這真的亂告,要 也是當初變植物人那一段,過失傷害之類 01/25 18:17
→ holyhelm: 的,二年後死亡搞啥小... 01/25 18:17
推 yuraH: 家長這樣沒犯法? 01/25 18:19
推 cyc5566: 想說至少換點錢回來,殊不知被打臉 01/25 18:23
推 holyhelm: 應該要立妨礙醫療傷害和妨礙醫療致死罪 01/25 18:23
噓 Stark0908: 一群廢物家屬 01/25 18:24
推 wtf426: 鍵盤診斷孟喬森代理人症候群 01/25 18:31
→ wtf426: 想讓女兒的病彰顯父母的偉大 結果UCCUㄏㄏ 01/25 18:32
推 flamer: …怕 01/25 18:33
推 Tosca: Hb4.7還可以拒絕輸血 嘆為觀止@@ 01/25 18:35
推 perryppo: 可以告誣告吧,害死女兒還可以告人賺錢 01/25 18:39
推 holyhelm: 遇過Hb 2還不輸血,看到家長用懇求的口吻說「血是葷的」 01/25 18:40
→ holyhelm: 真的很想巴蕊,幸好在我威逼+跪求之下後來還是有輸到... 01/25 18:40
→ holyhelm: 馬的女孩從一攤爛泥馬上變成直立生物 01/25 18:40
推 Tosca: 想學國外拒絕輸血可以 但平常就要先存好自己的血 01/25 18:42
→ Tosca: 所以歐美才玩得下去 因為這種情況下他是輸自己之前存的血 01/25 18:42
→ Tosca: 台灣就是只想學一半 堅持不輸血 平常又不存血 無言.... 01/25 18:43
推 antiyahoo: WTF...... 01/25 18:47
推 lwamp: 有誰來跟家屬說兇手就是自己 01/25 19:01
推 Tosca: 不要自找麻煩 這種家屬你對他這樣講 被告的機會很大 01/25 19:04
→ Tosca: 茶餘飯後聊聊可以 太當真除非你太閒自找麻煩想跑法院 01/25 19:05
推 i376ers: 這種可以反告回去嗎 01/25 19:18
→ martinlin77: 大家都看到了,出來混就是會遇到這種,自己小心 01/25 19:26
推 segga: 起訴家屬吧 小孩還沒滿18歲應該有受國家法律保障安全吧 01/25 19:28
→ johnhahaha: 這個家屬很有問題 01/25 19:32
推 Scarletbird: 就...鬼島刁民... 01/25 19:34
推 yuraH: 家長根本就殺人兇手 01/25 20:10
推 snow30288: 真的是遇到肖仔... 01/25 20:18
推 mightymouse: 會不會有人想要殺害自己家人,生病送醫院故意跟醫生 01/25 20:29
→ mightymouse: 唱反調什麼都不讓醫生做也不帶回家 01/25 20:29
推 brokenXD: 可以反告父母嗎? 01/25 20:30
推 madmed: 檢察官應該以殺人罪起訴家屬 01/25 20:36
推 Spell16: 殺人兇手是家長啊 01/25 20:38
推 Tosca: ㄟ 我看這篇文章還是刪掉吧 不然萬一大家被告上法院很累耶 01/25 20:44
→ ducke: 這應公布家長姓名,以後才不會踩到地雷 01/25 20:45
推 chink5566: 黑人問號 01/25 20:48
推 chungrew: 就是有這種人啦 醫療糾紛才會這麼多 01/25 21:02
推 cerberi: 台北地方法院 民事 101,醫,39 損害賠償 01/25 21:04
→ cerberi: 唉 看完很無奈 01/25 21:05
推 holyhelm: 看完,嗯,原po還是版主還是刪文吧XDDD 01/25 21:19
→ casanovatony: 媽媽改跟女兒同名不知道什麼意思... 01/25 21:26
噓 Dimitre: 真要告也是業務過失致死 告殺人是哪招 01/25 21:30
噓 johnyang: 真狠心 沒資格稱作母親 殺了自己的女兒 01/25 21:45
推 changmada: 下輩子投胎好人家吧 01/25 22:00
推 whitezealman: 值得討論的是為何輸血需要家長同意 以及Hb4.7拒絕 01/25 22:01
→ changmada: 要告我嗎 哈哈哈 01/25 22:01
→ whitezealman: 輸血是否具殺人之未必故意 01/25 22:02
噓 lc3b: 這個媽媽.... 01/25 22:11
推 Ghost325: 家屬殺人啦 01/25 22:54
推 LaplaceDemon: 有這種老母 是我也寧願死死好了 01/25 22:55
推 hk200556: 王八蛋家屬 01/25 22:59
推 chepame: 恐龍家長 家屬沒罪可判嗎? 01/25 23:25
→ bathape: 有衛福部官員出來過表示歉意嗎? 01/25 23:40
噓 jordan1204: 這真的很靠北 01/26 00:44
推 kinomon: 判決書滿滿的被上訴人拒絕 不相信醫師處置幹嘛來醫院看病 01/26 05:39
噓 victorykai: 真的是低能家屬 01/26 07:21
噓 frf2pujols17: 笑了 01/26 07:30
推 PTstyle: 這種情況或許可請社會局介入, 但過程有可能家屬鬧更大 01/26 07:52
推 jeff52: 很好奇在法律上家屬算不算殺人罪呢? 01/26 08:35
噓 turtleeggs: 檢察官要介入吧?不輸血 疑似全身念珠菌感染還中斷治療 01/26 08:55
→ turtleeggs: 太誇張了 可用過失殺人罪送辦? 01/26 08:57
推 m82: 女兒如果未成年,在美加或英國發生這種事家長會被醫院告 01/26 09:22
→ m82: 請求法院裁決停止親權。台灣還是把子女當附屬品而非個人 01/26 09:23
推 Tosca: 因為中華民國民法沒有停止親權這個選項 要修法是立法院的事 01/26 09:24
→ Tosca: 法律怎麼寫 法院就怎麼判 法條沒有停止親權這個選像阿 01/26 09:25
推 Tosca: 而且台灣刑法跟民法對成年的定義又不同 一個18歲一個20歲 01/26 09:40
→ Tosca: 所以柯文哲才說要把投票年齡下修 01/26 09:41
→ Tosca: 指的其實是民法應該把成年的定義下修成跟刑法一至 01/26 09:42
推 mightymouse: 判決書歎為觀止啊,這樣子還送醫院幹嘛?? 01/26 09:48
推 m82: Tosca大說的沒錯,但台灣社會普遍的觀念依然是"法不入家門" 01/26 10:15
→ m82: 所以現在社工只有緊急安置這個選項..也不會有人想修法 01/26 10:16
→ m82: 也許某位進步主義的立委提了案,會變成護家萌箭靶... 01/26 10:16
→ a890036: 媽媽殺死女兒不用判刑喔 種花冥國法律真的棒 01/26 11:08
推 andy84118: 這樣也敢告 獻醜了吧 01/26 11:19
推 andy82116: 嘆為觀止... 延誤就醫、私自離院3天 01/26 12:16
推 michaelch: 這個送檢察官說不定真的告得成家屬...好扯 01/26 16:37
推 jugularnotch: 這種事實擺在眼前的還要纏訟七年也是蠻累人的 01/26 18:59
推 tysonls: 應該要告家屬殺人吧 01/26 21:20
推 medi5566: 車禍起手式:先告路過相救的路人和醫生,進醫院再告醫院 01/26 21:37
→ medi5566: 裡的醫生,救人的被告,肇事司機反而輕判 01/26 21:37
推 qqqzzz123: 唉,對妹妹也是解脫,不然有這樣的父母以後生活會很難 01/26 23:26
→ qqqzzz123: 過 01/26 23:26
推 vogue81: 不聽醫囑說醫師殺人 真的很有事 01/27 01:35
推 terminator3: 唉 01/27 12:49
→ zwy: "僅"因慢性病到台大醫院醫治...既然是僅,怎不放在自家裡就好? 01/27 12:52
→ Herlin: 本件被上訴人林于粲於99年6月12日江明潔因發燒經由急診住 01/27 14:18
→ Herlin: 院抽血檢查結果,顯示其紅斑性狼瘡指數高,血紅素值僅4.7 01/27 14:19
→ Herlin: 正常值為12)時,即建議江明潔立刻接受輸血治療,惟遭上訴 01/27 14:19
→ Herlin: 人拒絕,並堅持需近親輸血,但上訴人又拒絕輸血 01/27 14:20
→ Herlin: ................啥小 01/27 14:21
噓 william57196: 好像是家屬親手葬送她的未來吧!? 01/27 16:18
噓 statin: 這新聞稿標題很爛 應該改成「家屬拒絕輸血造成SLE少女往 01/27 18:35
→ statin: 生 反告醫師殺人」 01/27 18:35
噓 a8866442: 這家屬... 01/27 18:44
推 jovis: 就像癌症末期的年輕病患,家屬有的也沒有insign, 完全不能 01/27 18:53
→ jovis: 接受就會告。你們一定會遇到的,醫療環境就是這樣 01/27 18:53
推 azt911231: 這是醫療訟棍吧,搞不好是家屬家裡缺錢想把女兒害死然 01/28 11:10
→ azt911231: 後告一筆賠償金和保險 01/28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