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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診治紅斑性狼瘡卻往生 家屬控醫殺人 出版時間:2018/01/25 13:47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25/1285518 7年前一對憂心忡忡的父母帶著準備參加大學考試的女兒,前往台大醫院治療紅斑性狼瘡 ,住院8天後突然送急診室插管、電擊急救,最後因腦部缺氧成為植物人,2年後離開人世 ,少女家屬無法平撫內心的創痛,認為林姓主治醫師未善盡告知義務,也未積極的治療, 害女兒枉死,怒控醫師殺人,但台北地檢署認為醫師治療過程並未違反醫療常規,更無殺 人意圖,今將醫師不起訴。 檢方查出,這名少女在2009年被台大診斷出患有全身性紅斑性狼瘡有腎臟侵犯,當時醫師 建議住院治療,少女家屬在多方考量下,帶女兒前往台北榮總就醫。2010年6月初,少女 因發燒再度前往台大看診,經診斷出疑似全身性念珠菌感染徵兆,因此在台大住院治療。 8天後,少女身體出現狀況,被送到急診室插管及電擊急救,但這次急救少女的命雖然撿 回來,卻成為植物人,2年後死亡。 少女雙親認為,他們的女兒正值荳蔻年華,就讀高中品學兼優,對於美好人生懷抱無限憧 憬,沒想到僅因慢性病到台大醫院醫治,女兒卻從1名可愛活潑的少女,一夕變成植物人 ,而負責診治的林姓主治醫師,應該本於專業判斷,就病患的病微、癒療機率等事項,向 病患及家屬充分說明,讓病患及家屬有充分的醫療自主權,卻未善盡告知義務,也未積極 治療,害女兒枉死,因此對林姓醫師提出殺人罪告訴。 林姓主治醫師到案表示,當少女住院時,抽血檢查結果顯示其紅斑性狼瘡指數高,且腎臟 功能很差,血紅素值僅為4.7(正常值為12),他建議應立即接受輸血治療,但少女的母 親反對,住院期間,少女母親又在醫師堅持不准的情況下,不假帶少女離院,導致抗生素 治療中斷,在少女身體出現狀況必須急救時,少女家人又堅決拒絕其醫學診治規劃,在治 療過程,他已善盡告知義務,並盡可能的搶救少女生命,「救她都來不急,怎麼可能有殺 人的故意。」 檢察官調閱相關資料,並依照長庚醫院的鑑定結果,認為林姓主治療醫的醫療過程及各項 醫療處置行為,均合乎當時醫學知識及醫療常規,因此將他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12.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16872364.A.0AF.html ※ 編輯: liandchou (36.228.112.162), 01/25/2018 17:27:19
WisestCat: 不控訴家屬殺人就不錯了 01/25 17:34
war3: 白癡家屬連罪名都告錯真的傻眼 01/25 17:41
ja88281: 家屬??? 01/25 17:42
casanovatony: 標題怎不寫醫師控母親不聽醫囑害死女兒 01/25 17:42
casanovatony: 硬要製造仇醫氛圍嗎 01/25 17:43
tatata: 告殺人真是zzz 01/25 17:47
pkqooet: 這個根本是被媽媽害死的 01/25 18:09
holyhelm: 這真的亂告,要 也是當初變植物人那一段,過失傷害之類 01/25 18:17
holyhelm: 的,二年後死亡搞啥小... 01/25 18:17
yuraH: 家長這樣沒犯法? 01/25 18:19
cyc5566: 想說至少換點錢回來,殊不知被打臉 01/25 18:23
holyhelm: 應該要立妨礙醫療傷害和妨礙醫療致死罪 01/25 18:23
Stark0908: 一群廢物家屬 01/25 18:24
wtf426: 鍵盤診斷孟喬森代理人症候群 01/25 18:31
wtf426: 想讓女兒的病彰顯父母的偉大 結果UCCUㄏㄏ 01/25 18:32
flamer: …怕 01/25 18:33
Tosca: Hb4.7還可以拒絕輸血 嘆為觀止@@ 01/25 18:35
perryppo: 可以告誣告吧,害死女兒還可以告人賺錢 01/25 18:39
holyhelm: 遇過Hb 2還不輸血,看到家長用懇求的口吻說「血是葷的」 01/25 18:40
holyhelm: 真的很想巴蕊,幸好在我威逼+跪求之下後來還是有輸到... 01/25 18:40
holyhelm: 馬的女孩從一攤爛泥馬上變成直立生物 01/25 18:40
Tosca: 想學國外拒絕輸血可以 但平常就要先存好自己的血 01/25 18:42
Tosca: 所以歐美才玩得下去 因為這種情況下他是輸自己之前存的血 01/25 18:42
Tosca: 台灣就是只想學一半 堅持不輸血 平常又不存血 無言.... 01/25 18:43
antiyahoo: WTF...... 01/25 18:47
lwamp: 有誰來跟家屬說兇手就是自己 01/25 19:01
Tosca: 不要自找麻煩 這種家屬你對他這樣講 被告的機會很大 01/25 19:04
Tosca: 茶餘飯後聊聊可以 太當真除非你太閒自找麻煩想跑法院 01/25 19:05
i376ers: 這種可以反告回去嗎 01/25 19:18
martinlin77: 大家都看到了,出來混就是會遇到這種,自己小心 01/25 19:26
segga: 起訴家屬吧 小孩還沒滿18歲應該有受國家法律保障安全吧 01/25 19:28
johnhahaha: 這個家屬很有問題 01/25 19:32
Scarletbird: 就...鬼島刁民... 01/25 19:34
yuraH: 家長根本就殺人兇手 01/25 20:10
snow30288: 真的是遇到肖仔... 01/25 20:18
mightymouse: 會不會有人想要殺害自己家人,生病送醫院故意跟醫生 01/25 20:29
mightymouse: 唱反調什麼都不讓醫生做也不帶回家 01/25 20:29
brokenXD: 可以反告父母嗎? 01/25 20:30
madmed: 檢察官應該以殺人罪起訴家屬 01/25 20:36
Spell16: 殺人兇手是家長啊 01/25 20:38
Tosca: ㄟ 我看這篇文章還是刪掉吧 不然萬一大家被告上法院很累耶 01/25 20:44
ducke: 這應公布家長姓名,以後才不會踩到地雷 01/25 20:45
chink5566: 黑人問號 01/25 20:48
chungrew: 就是有這種人啦 醫療糾紛才會這麼多 01/25 21:02
cerberi: 台北地方法院 民事 101,醫,39 損害賠償 01/25 21:04
cerberi: 唉 看完很無奈 01/25 21:05
holyhelm: 看完,嗯,原po還是版主還是刪文吧XDDD 01/25 21:19
casanovatony: 媽媽改跟女兒同名不知道什麼意思... 01/25 21:26
IN: https://tinyurl.com/y86jzw6u 01/25 21:27
Dimitre: 真要告也是業務過失致死 告殺人是哪招 01/25 21:30
johnyang: 真狠心 沒資格稱作母親 殺了自己的女兒 01/25 21:45
changmada: 下輩子投胎好人家吧 01/25 22:00
whitezealman: 值得討論的是為何輸血需要家長同意 以及Hb4.7拒絕 01/25 22:01
changmada: 要告我嗎 哈哈哈 01/25 22:01
whitezealman: 輸血是否具殺人之未必故意 01/25 22:02
lc3b: 這個媽媽.... 01/25 22:11
Ghost325: 家屬殺人啦 01/25 22:54
LaplaceDemon: 有這種老母 是我也寧願死死好了 01/25 22:55
hk200556: 王八蛋家屬 01/25 22:59
chepame: 恐龍家長 家屬沒罪可判嗎? 01/25 23:25
bathape: 有衛福部官員出來過表示歉意嗎? 01/25 23:40
jordan1204: 這真的很靠北 01/26 00:44
kinomon: 判決書滿滿的被上訴人拒絕 不相信醫師處置幹嘛來醫院看病 01/26 05:39
victorykai: 真的是低能家屬 01/26 07:21
frf2pujols17: 笑了 01/26 07:30
PTstyle: 這種情況或許可請社會局介入, 但過程有可能家屬鬧更大 01/26 07:52
jeff52: 很好奇在法律上家屬算不算殺人罪呢? 01/26 08:35
turtleeggs: 檢察官要介入吧?不輸血 疑似全身念珠菌感染還中斷治療 01/26 08:55
turtleeggs: 太誇張了 可用過失殺人罪送辦? 01/26 08:57
m82: 女兒如果未成年,在美加或英國發生這種事家長會被醫院告 01/26 09:22
m82: 請求法院裁決停止親權。台灣還是把子女當附屬品而非個人 01/26 09:23
Tosca: 因為中華民國民法沒有停止親權這個選項 要修法是立法院的事 01/26 09:24
Tosca: 法律怎麼寫 法院就怎麼判 法條沒有停止親權這個選像阿 01/26 09:25
Tosca: 而且台灣刑法跟民法對成年的定義又不同 一個18歲一個20歲 01/26 09:40
Tosca: 所以柯文哲才說要把投票年齡下修 01/26 09:41
Tosca: 指的其實是民法應該把成年的定義下修成跟刑法一至 01/26 09:42
mightymouse: 判決書歎為觀止啊,這樣子還送醫院幹嘛?? 01/26 09:48
m82: Tosca大說的沒錯,但台灣社會普遍的觀念依然是"法不入家門" 01/26 10:15
m82: 所以現在社工只有緊急安置這個選項..也不會有人想修法 01/26 10:16
m82: 也許某位進步主義的立委提了案,會變成護家萌箭靶... 01/26 10:16
a890036: 媽媽殺死女兒不用判刑喔 種花冥國法律真的棒 01/26 11:08
andy84118: 這樣也敢告 獻醜了吧 01/26 11:19
andy82116: 嘆為觀止... 延誤就醫、私自離院3天 01/26 12:16
michaelch: 這個送檢察官說不定真的告得成家屬...好扯 01/26 16:37
jugularnotch: 這種事實擺在眼前的還要纏訟七年也是蠻累人的 01/26 18:59
tysonls: 應該要告家屬殺人吧 01/26 21:20
medi5566: 車禍起手式:先告路過相救的路人和醫生,進醫院再告醫院 01/26 21:37
medi5566: 裡的醫生,救人的被告,肇事司機反而輕判 01/26 21:37
qqqzzz123: 唉,對妹妹也是解脫,不然有這樣的父母以後生活會很難 01/26 23:26
qqqzzz123: 過 01/26 23:26
vogue81: 不聽醫囑說醫師殺人 真的很有事 01/27 01:35
terminator3: 唉 01/27 12:49
zwy: "僅"因慢性病到台大醫院醫治...既然是僅,怎不放在自家裡就好? 01/27 12:52
Herlin: 本件被上訴人林于粲於99年6月12日江明潔因發燒經由急診住 01/27 14:18
Herlin: 院抽血檢查結果,顯示其紅斑性狼瘡指數高,血紅素值僅4.7 01/27 14:19
Herlin: 正常值為12)時,即建議江明潔立刻接受輸血治療,惟遭上訴 01/27 14:19
Herlin: 人拒絕,並堅持需近親輸血,但上訴人又拒絕輸血 01/27 14:20
Herlin: ................啥小 01/27 14:21
william57196: 好像是家屬親手葬送她的未來吧!? 01/27 16:18
statin: 這新聞稿標題很爛 應該改成「家屬拒絕輸血造成SLE少女往 01/27 18:35
statin: 生 反告醫師殺人」 01/27 18:35
a8866442: 這家屬... 01/27 18:44
jovis: 就像癌症末期的年輕病患,家屬有的也沒有insign, 完全不能 01/27 18:53
jovis: 接受就會告。你們一定會遇到的,醫療環境就是這樣 01/27 18:53
azt911231: 這是醫療訟棍吧,搞不好是家屬家裡缺錢想把女兒害死然 01/28 11:10
azt911231: 後告一筆賠償金和保險 01/28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