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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心得與疑問 1.在亞東第一次手術同意書怎麼寫的?? 醫生都知道compartment syndrome儘管經手術, 仍有日後截肢的風險,但病人知道嗎? 我的意思是,如果同意書上有寫, 這少年被截肢後,醫師在跟病人應對時 不就可以說: 我早跟你說這很嚴重可能會截肢, 我已經盡力了之類的....... 2. 為何截肢? 看判決書,當日轉出亞東,當日就送進長庚 當日就截肢了,,,, 今天就算腿砍掉,救護車急送到長庚都有可能接的回去 怎麼是反過來,送去另外一家醫院腿是要被砍掉. 個人內心合理解釋唯有:ischemia很久, 第二家醫院認為就算bypass也沒意義, 而且當下長庚跟病患家屬又是如何解釋, 病患與家屬又是如何同意的? (意思是,這麼重大的決定,家屬猶豫不到一天就決定砍腳 表示連家屬都覺得不對勁,砍腳是唯一解.....) 3. Injury to popliteal artery 是 compartment syndrome的因還是果? (這樣寫, 就涵蓋transection or occlusion) 如果Injury to popliteal artery是原因, 那第一個醫師有較多責任(我認為這是他後來敗訴的原因) (他沒有注意到injury 正在進行正在發生, 終導致不可逆後果,甚至回推到第一點, 他手術同意書沒寫到這個,所以導致法官認定, 這醫師沒想到這個可能性...) 如果Injury to popliteal artery是結果,那判決可能不一樣 也就是法官認定的問題,還有醫師答辯的問題.... 至於transection or occlusion.戰這個沒意思 我認為打報告的住院醫師可能分不清這兩個的意思 或認為不重要,反正他要表達的就是popliteal artery, 再送去長庚時已經沒有血循過膝蓋. 結論: 病情解釋,然後記錄下來真的很重要 不論是使用手術同意書詳細記載, 請護理師寫在記錄裡 (醫師已解釋術後可能截肢風險) 甚至錄影都行... ※ 引述《jazz5566 (五六爵士)》之銘言: : 本人非醫學相關背景,但從事法律工作。姑且胡言亂語,還請。 : 我認為本案一二審都沒有說明的清楚的是,究竟在轉診長庚之後,長庚醫師診斷認為「應 : 該要截肢」的時點是什麼時候? : 參照一審的說法比對二審,明顯有說明不清楚的地方 : 1.長庚醫師診斷說要截肢,但請問是什麼時點?如果是一轉診到長庚就認為要截肢,這樣 : 的確可以認為是在亞東舊阻塞壞死的。但這樣又顯然跟長庚急診護理師做的紀錄不一樣? : 長庚急診的紀錄剛到的時候,可是認為腳看起粉紅粉紅很正常喔。 : 反面而言,這個診斷結果難道不會是轉診到長庚「過一段時間」後的結論嗎? : 此處判決說裡不清,調查證據不充分。 : 2.你如果認為8/10就已經組織壞死,那要怎麼解釋兩邊醫院都做出沒有細菌感染的報告? : 這部分判決也沒有詳細說明。 : 簡單來說,兩間醫院在互相指摘,認為栓塞壞死是在對方醫院發生的。但二審的審判過程 : 被批評過於草率,而且說理有很多地方並不清楚。 : 由於本案是最重三年以下輕罪(業務過失致重傷罪),所以不能上訴三審。最後判了4個 : 月,易科罰金約莫12萬。雖然刑度可以說是低到不能再低了,但這不是正當化法院說理不 : 清的事由。 : 後來黃慧夫醫生有提出再審,理由也約莫是我上面說的二審說明不清的地方。但是時效早 : 就過期了!不得上訴三審的再審案要在20天內提出。結果黃慧夫,拖了半年才提再審。 :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司改會想要弄一條新法條的原因。 : 當然二審的判決顯然說理有問題。但黃慧夫醫師由於拖過了時效,根本就沒有再審機會。 : 所以只能把機會壓在新法條上。 : 固然一審無罪二審有罪判決,確實過度侵害了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之訴訟權。大法官解釋 : 也認為,面對有罪判決人民應該至少有一次救濟的機會,始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核心。但 : 還是容我說一句,你當初二審為什麼不找律師?要拖到不能再審? : 其實醫療案件在台灣比例是很少的,醫療案件占整體民事案件約莫0.5% : 相較於德國10%以上,還有日本大概6%,台灣的醫療案件其實一直都是偏少。雖然現在報章 : 媒體每天都在講醫療糾紛,但實際上你去看統計數字就知道,台灣人對醫生還是很尊重, : 基本上不喜歡走訴訟的途徑。 : 刑事判決的數量也不多,北三院一個下午來離婚的可能就比十年來被告的醫生還多。 : 起訴率低,有罪判決率低。 : 起訴率相對國外來高,但仍比台灣一般案件的起訴率低。 : 這要考量到各國的狀況不一樣,每個國家檢察官習慣的起訴門檻往往會因地方不同而不一 : 樣。台灣的檢方多半傾向較低的門檻。 : 這也是為什麼醫療自訴案件比一般自訴案件比例高。 : 還有最重要最重要的,真的被抓去關的醫生可以說根本沒有。 : 大家不要覺得法官都對醫生不友善,真的知道法院平常做事態度的人,就知道法院超友善 : 就算有罪判決,幾乎都會弄到緩刑或易科。 : 所以說,醫生碰到類似的問題,千萬不要驚慌,重要的是找一個律師,好好處理。 : 千萬不要搞到連再審時效都逾時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62.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21713822.A.FFF.html
kinomon: 推 03/22 20:39
Liszt1025: 推 03/22 20:55
HoterLin: 看來真的要依法截肢 03/22 21:32
cdefgh77: 如果真的是transection,跟之前的照片看起來就不太符合 03/23 08:03
cdefgh77: 吧?至少前幾張wound看起來血循不錯 03/23 08:03
segga: 感染Severe sepsis控制不了 就可以K了吧...... 03/23 10:11
segga: 也有可能trauma 當下就有vascular injury 只是delay表現 03/23 10:14
segga: 併發感染造成thrombosis 03/23 10:14
D98421101: https://youtu.be/ugtd27TPFGc 03/23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