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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lmes7 (El Mundo)》之銘言: : 看完剛才的發文 : 感覺又有更可怕的地方 : 護士竟然可以開處方開藥 : 記得只有醫師牙醫藥師中醫獸醫 : 可以開藥開處方 : 相關法規如醫師法 藥師法 藥事法 : 難道真的可以讓醫師睡覺自己開處方? : 雖然開個普拿疼很難死人 : 但這可是重罪欸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943985 : 難道真的有醫院幹這樣搞? 簡單回應一下,這件事情是真的 至於醫師當時為何不在醫院? 因為謝女冒用曾醫師的身分(使用其醫事人員卡)開立處方簽並非第一次 而醫院高層知悉此情形而無作為 固曾醫師向衛生局舉報,衛生局請曾醫師至台中市豐原區衛生局做說明 所以鄉民們如果去醫院掛號,最好知道醫生長什麼樣 要告醫師才不會告錯人(嘆) PS.順天已於去年10月停止營業,請鄉民放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6.121.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23112527.A.F4F.html
sinxmin: 理論上不行,但實際上..很多時候是不得不的 04/07 23:07
fanyuzeng: 但是一旦處方籤開出去有任何問題,曾醫師就要負所有責 04/07 23:16
fanyuzeng: 任,然而醫院的不(ㄇㄛˋ)作(ㄒㄩˇ)為則是醫師為了自 04/07 23:18
fanyuzeng: 保不得已的作法 04/07 23:18
cabama: 呵,那以後醫師不要太依賴NP,好嗎?! 04/07 23:47
fanyuzeng: 曾醫師面對病人都親力親為,你是哪一隻眼睛看到曾醫師 04/07 23:51
fanyuzeng: 在凹NP的?說話要負責任,成熟一點好嗎? 04/07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