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THO : 推12/29 06:30
推 F0r : 這篇正解12/29 08:18
推 F0r : 投資額外收入 能閃税就儘量閃吧!反正各位薪資所得/12/29 08:19
→ F0r : 執行業務所得 繳的也對得起社會國家了12/29 08:19
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跑不掉,至於業外收入......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
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推 monyan : 台灣的所得稅制對高薪資者不公,想不讓人詳盡辦法少12/29 08:43
→ monyan : 繳稅也難,這怎麼看都是對高薪資者的剝削12/29 08:43
https://reurl.cc/ErOkK
這可能就要問當時郭董事長及張董事長了
推 Snowhead : 請問意思是 開公司每年要繳102000 自己繳要到30-40% 12/29 08:50
→ Snowhead : 頂多扣掉扣除額部分 所以還是開公司划算 這樣嗎?12/29 08:50
那只是最基本的開銷,另外要製造有在營運的假象,如果帳簿不實,很容易出現俗稱「查
水表」的情形,還有營業稅及營所稅得定期申報(事務所僅「記帳」,相關費用支出仍是
雇主提供),所以行政成本也不少,股息沒達到一定數字,其實不太建議
→ ohyakmu : 把名下股票轉到公司名下沒問題嗎?12/29 08:52
理論上沒問題,但一旦被認定是不當租稅規避,除了要補繳原稅額外,還處原稅額1倍以
下之罰鍰,簡單來說,以為節省28萬稅負(股利收入100萬*28%),除了須補繳28萬,另外
再多罰20萬(實際金額48萬),風險高低可以自行權衡(不過沒規避成功,跑法院訴訟也滿
擾人的)
推 F0r : 所以就是先賣掉股票,錢投入公司,再用公司身分持 12/29 14:04
→ F0r : 股12/29 14:04
→ F0r : 營運基本上還是有好處 父母健保有地方掛著 領個最低 12/29 14:05
→ F0r : 稅賦薪資 12/29 14:05
→ F0r : 一般的吃吃飯 換換電腦 手機 汽車加油 搭高鐵去開會 12/29 14:06
→ F0r : 的車票 都有機會保障12/29 14:06
→ F0r : 報帳,不過一切都要精算過比較準 12/29 14:07
沒錯,不過公司買賣股票賺價差會列入最低稅負制(Y-50萬)*12%
個人買賣股票沒有證所稅,但手續費及證交稅是交易成本
一般可以報費用,不會被惡意刁難,然後給事務所記帳能節省很多麻煩(會幫忙應付報稅
、國稅局電話什麼),CP值很高
推 Uber : 優文12/29 19:34
推 Rogozov : 給推 12/29 22:38
推 genki109 : 稅級距30%但股利總額不到8萬也要分開課稅28%嗎?謝謝 12/30 11:33
啊抱歉,忘記補充
股利94萬以下,每一元股利皆可拿到8.5%的抵稅額
所以分離課稅不見得比較有利,但也不用太擔心,稅額試算系統可以擇優(明年高達十種
計算方式),政府沒那麼輕易誆大家的錢
舉例:扣除股利收入之所得淨額3,000,000元,股利80,000元
法一
3,080,000*30%-376,600-80,000*8.5%=540,600
法二
3,000,000*30%-376,600+80,000*28%=545,800
推 BleuSaphir : 感謝整理 12/30 14:02
推 forpeony : 好奇假設老婆是家管,薪水全部都移轉老婆戶頭,再用 12/31 00:20
→ forpeony : 老婆名字買股票,夫妻分開報稅,是否可以避免股利被 12/31 00:20
→ forpeony : 課較高的所得稅率? 12/31 00:20
首先,夫妻間贈與免稅,薪資移轉至他方戶頭再購買股票完全沒問題。
此時使用各類所得分開計算(兩種計算方式),為了不要太複雜,就假設先生所得總額30
0萬,太太股利收入90萬好了
一、夫妻綜合所得合併計算
應納稅額
(3,900,000-88,000*2-240,000-200,000)*30%-376,600-900,000*8.5%=532,100#
二、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夫
(3,000,000-88,000-240,000-200,000)*30%-376,600=365,000
妻
(900,000-88,000)*12%-37,800=59,640
應納稅額
365,000+59,640-900,000*8.5%=348,140#
--------------------
由上例得知,確實會比較划算
因為股利收入可以進到太太較低的所得稅級距(5%、12%),自然能避免不少的稅金(532,
100-348,140=183,960#)
推 Uber : 醫生娘:謝謝c大 12/31 09:43
醫生娘請寄我(?
推 deltaz : 如果太太 也有所得80萬呢? 股票假設1000萬,配息5% 12/31 09:46
→ deltaz : ,股利50萬,這樣分開報與乾脆賣出再買進的成本哪12/31 09:46
→ deltaz : 個比較高呢? 買賣一次大約0股票總價的0.6%,約為6 12/31 09:46
→ deltaz : 萬12/31 09:46
分開報
(800,000+500,000-88,000-200,000)*12%-37,800-500,000*8.5%=79,390#
賣出再買進依現行稅法規定不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故為證券交易稅0.3%及手續費,交易
成本60,000#
由上例,賣出再買進較為優勢
--------------------
如果配偶所得級距較低,股利併入對方的所得會比較有利;賣出再買進則須考量證交稅及
手續費問題
而未上市、上櫃股票高利差交易,另考慮基本所得稅額(670萬)及稅率20%
若有疑慮的話,可以找專業稅務人員做諮詢(舉例:事務所)
推 forpeony : 感謝C大啊,太專業了!12/31 12:11
推 deltaz : 個人基本所得稅額,股票的部分上市櫃的股票也要嗎 01/01 14:16
→ deltaz : ?不是只有非上市櫃的股票 ??01/01 14:16
→ deltaz : 而且股票買賣要有獲利才會扣稅吧???? 01/01 14:17
抱歉年底業務繁忙,有點錯誤已更正。
證券交易稅是以「交易成交價格」課徵0.3%的稅率
只有「非上市、上櫃」股票買賣的「價差」是適用基本所得稅額
造成混淆真是不好意思……
如有其他錯誤歡迎指正,非常感謝
推 deltaz : 感謝更新資訊呀,看到80萬嚇到差點連正在喝的水都01/01 16:16
→ deltaz : 噴出來 XD 01/01 16:16
希望別在意哈哈哈哈
會計事務所都有稅務部門諮詢,花點小錢就能得到不錯的收穫
此外,法律都是告知「該做」什麼,而「不該做」的法律漏洞會由執行職務的國稅局人員
處理,所以誠心不推薦投機取巧
※ 編輯: caterpillar2 (223.136.101.77), 01/01/2019 1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