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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光,僅提供國內稅法規定部分: 自107年度起,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改採二擇一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 額以8萬元為限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所得稅率30%、40%者,使用28%分離課稅比較有利。 換句話說,以單身來說可減除40.8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所得 淨額超過242萬(平均月薪23.5萬以上)較為優勢。 若本身薪資所得沒達到30%以上,則推薦前者併入所得總額。 另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2萬至1000萬須課徵1.91%。 長照法補充保費0.48%(尚未通過) 所以可自行斟酌是否投資除權息問題。 至於推文建議的成立投資公司,相關費用以下: 1、租金 (1)自用住宅挪用一部分坪數作為營業用途,坪數至少六分之一(未達1/6仍以其被計算 之) 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0.2%→營業用1%-5.5%(倍數累進稅率); 房屋稅稅率1.2%→3% (2)商務中心登記:依照地點價格不同(台北市月租金2,000-3,500元,不太確定) 2、水電費 用電種類由非營業用(1.63元/一度)變成營業用(2.53元/一度),累進稅率 3、會計事務所記帳費 2,000*14=28,000 4、未分配盈餘5% 如果以股利收入100萬來說 100萬*5%+2000*12(月)+28,000=102,000 可以說是相當划算。 ------------------------------------------ 但近年來很注重租稅規避這一部分,被國稅局認定有問題,接著會根據實質課稅原則加以 課稅,除非能提出證明(而被駁回機率極高),目前還沒看過成功的例子。 如果說小公司不太可能被注意到,有人至國稅局檢舉,就一定得查(外頭沒樹敵,人品很 好倒沒關係 如果是風險趨避者,我會建議用「節稅」,安全零煩惱;風險愛好者想用「逃稅」的方式 ,也是可以,如果被關注就得承擔後續的問題。 以上,是敝人的意見,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7.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46020010.A.0B5.html ※ 編輯: caterpillar2 (180.217.187.184), 12/29/2018 02:01:59
GTHO : 推12/29 06:30
F0r : 這篇正解12/29 08:18
F0r : 投資額外收入 能閃税就儘量閃吧!反正各位薪資所得/12/29 08:19
F0r : 執行業務所得 繳的也對得起社會國家了12/29 08:19
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跑不掉,至於業外收入......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 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monyan : 台灣的所得稅制對高薪資者不公,想不讓人詳盡辦法少12/29 08:43
monyan : 繳稅也難,這怎麼看都是對高薪資者的剝削12/29 08:43
https://reurl.cc/ErOkK 這可能就要問當時郭董事長及張董事長了
Snowhead : 請問意思是 開公司每年要繳102000 自己繳要到30-40% 12/29 08:50
Snowhead : 頂多扣掉扣除額部分 所以還是開公司划算 這樣嗎?12/29 08:50
那只是最基本的開銷,另外要製造有在營運的假象,如果帳簿不實,很容易出現俗稱「查 水表」的情形,還有營業稅及營所稅得定期申報(事務所僅「記帳」,相關費用支出仍是 雇主提供),所以行政成本也不少,股息沒達到一定數字,其實不太建議
ohyakmu : 把名下股票轉到公司名下沒問題嗎?12/29 08:52
理論上沒問題,但一旦被認定是不當租稅規避,除了要補繳原稅額外,還處原稅額1倍以 下之罰鍰,簡單來說,以為節省28萬稅負(股利收入100萬*28%),除了須補繳28萬,另外 再多罰20萬(實際金額48萬),風險高低可以自行權衡(不過沒規避成功,跑法院訴訟也滿 擾人的)
F0r : 所以就是先賣掉股票,錢投入公司,再用公司身分持 12/29 14:04
F0r : 股12/29 14:04
F0r : 營運基本上還是有好處 父母健保有地方掛著 領個最低 12/29 14:05
F0r : 稅賦薪資 12/29 14:05
F0r : 一般的吃吃飯 換換電腦 手機 汽車加油 搭高鐵去開會 12/29 14:06
F0r : 的車票 都有機會保障12/29 14:06
F0r : 報帳,不過一切都要精算過比較準 12/29 14:07
沒錯,不過公司買賣股票賺價差會列入最低稅負制(Y-50萬)*12% 個人買賣股票沒有證所稅,但手續費及證交稅是交易成本 一般可以報費用,不會被惡意刁難,然後給事務所記帳能節省很多麻煩(會幫忙應付報稅 、國稅局電話什麼),CP值很高
Uber : 優文12/29 19:34
Rogozov : 給推 12/29 22:38
genki109 : 稅級距30%但股利總額不到8萬也要分開課稅28%嗎?謝謝 12/30 11:33
啊抱歉,忘記補充 股利94萬以下,每一元股利皆可拿到8.5%的抵稅額 所以分離課稅不見得比較有利,但也不用太擔心,稅額試算系統可以擇優(明年高達十種 計算方式),政府沒那麼輕易誆大家的錢 舉例:扣除股利收入之所得淨額3,000,000元,股利80,000元 法一 3,080,000*30%-376,600-80,000*8.5%=540,600 法二 3,000,000*30%-376,600+80,000*28%=545,800
BleuSaphir : 感謝整理 12/30 14:02
forpeony : 好奇假設老婆是家管,薪水全部都移轉老婆戶頭,再用 12/31 00:20
forpeony : 老婆名字買股票,夫妻分開報稅,是否可以避免股利被 12/31 00:20
forpeony : 課較高的所得稅率? 12/31 00:20
首先,夫妻間贈與免稅,薪資移轉至他方戶頭再購買股票完全沒問題。 此時使用各類所得分開計算(兩種計算方式),為了不要太複雜,就假設先生所得總額30 0萬,太太股利收入90萬好了 一、夫妻綜合所得合併計算 應納稅額 (3,900,000-88,000*2-240,000-200,000)*30%-376,600-900,000*8.5%=532,100# 二、配偶各類所得分開計算 夫 (3,000,000-88,000-240,000-200,000)*30%-376,600=365,000 妻 (900,000-88,000)*12%-37,800=59,640 應納稅額 365,000+59,640-900,000*8.5%=348,140# -------------------- 由上例得知,確實會比較划算 因為股利收入可以進到太太較低的所得稅級距(5%、12%),自然能避免不少的稅金(532, 100-348,140=183,960#)
Uber : 醫生娘:謝謝c大 12/31 09:43
醫生娘請寄我(?
deltaz : 如果太太 也有所得80萬呢? 股票假設1000萬,配息5% 12/31 09:46
deltaz : ,股利50萬,這樣分開報與乾脆賣出再買進的成本哪12/31 09:46
deltaz : 個比較高呢? 買賣一次大約0股票總價的0.6%,約為6 12/31 09:46
deltaz : 萬12/31 09:46
分開報 (800,000+500,000-88,000-200,000)*12%-37,800-500,000*8.5%=79,390# 賣出再買進依現行稅法規定不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故為證券交易稅0.3%及手續費,交易 成本60,000# 由上例,賣出再買進較為優勢 -------------------- 如果配偶所得級距較低,股利併入對方的所得會比較有利;賣出再買進則須考量證交稅及 手續費問題 而未上市、上櫃股票高利差交易,另考慮基本所得稅額(670萬)及稅率20% 若有疑慮的話,可以找專業稅務人員做諮詢(舉例:事務所)
forpeony : 感謝C大啊,太專業了!12/31 12:11
deltaz : 個人基本所得稅額,股票的部分上市櫃的股票也要嗎 01/01 14:16
deltaz : ?不是只有非上市櫃的股票 ??01/01 14:16
deltaz : 而且股票買賣要有獲利才會扣稅吧???? 01/01 14:17
抱歉年底業務繁忙,有點錯誤已更正。 證券交易稅是以「交易成交價格」課徵0.3%的稅率 只有「非上市、上櫃」股票買賣的「價差」是適用基本所得稅額 造成混淆真是不好意思…… 如有其他錯誤歡迎指正,非常感謝
deltaz : 感謝更新資訊呀,看到80萬嚇到差點連正在喝的水都01/01 16:16
deltaz : 噴出來 XD 01/01 16:16
希望別在意哈哈哈哈 會計事務所都有稅務部門諮詢,花點小錢就能得到不錯的收穫 此外,法律都是告知「該做」什麼,而「不該做」的法律漏洞會由執行職務的國稅局人員 處理,所以誠心不推薦投機取巧 ※ 編輯: caterpillar2 (223.136.101.77), 01/01/2019 1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