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rnoel: 哀根本超鳥的規定 01/27 20:19
→ elfish123: 不能先警告嗎… 01/27 22:11
推 hahahahaha: 一年好久 01/27 22:57
推 barkleyc: 台灣一堆鳥法規 01/27 23:10
推 karnoel: 覺得可以先警告,這種罰那麼重幹嘛?又不是可以鬧版亂板 01/27 23:17
→ karnoel: 或是意思意思水桶個一個月就好 01/27 23:17
推 john371911: 樓上說的對。這法律對我們沒什麼好處,希望醫聯會之 01/27 23:36
→ john371911: 類提出質疑。 01/27 23:36
推 littmann: 聽診器根本沒有什麼害?因噎廢食 01/28 00:11
推 changmada: 抱歉我認為罰太重了 01/28 00:36
噓 azt911231: 惡法 01/28 01:19
推 a89182a89182: 在法官面前沒有罰的重不重的問題 就違法啊 01/28 04:29
推 denovovo: 樓上有看過殺人一律判死刑?當然有輕重問題啊 01/28 07:43
推 DaiRiT: 這樣就違法真的滿無聊的 01/28 08:09
→ changmada: 禁買賣聽診器 本來就是無聊的法律 保護醫材商的 01/28 08:47
→ changmada: 一堆醫師淘寶買醫療用品的 01/28 08:48
推 force543: 我覺得不適合 01/28 09:04
推 denniss: 罰太重+1 01/28 10:08
→ MoWilliams: 有這條器材行才能爽賺啊 01/28 11:51
推 zoiagapo: 罰太重+1.....因為我也想賣XDD 01/28 11:55
→ zoiagapo: 而且我有提醒原po,是不是他自己刪文的阿? 01/28 11:56
噓 smilefor1314: 建議調整罰則,感覺太重加一 01/28 19:46
罰則是站方訂的,有問題請向站方反應。
一堆人抱怨太重,但置底已經放很久,也持續宣導很多次了
被檢舉然後被衛生局開罰比較嚴重,還是水桶啊?
不要到時候被開衛生局開罰好幾萬才再抱怨。
※ 編輯: jasome (180.217.239.8 臺灣), 01/28/2020 20:14:21
→ jery1017: 法律是死的 活人會修改 01/28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