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MX: 地方法院請被告遵守的那七點真的蠻可愛的, 05/03 23:07
→ WMX: 怎麼會期望一個無法辨識其行為能力的人去做到。 05/03 23:07
→ WMX: 尤其第六點,每週去地院報告自己就診情況和治療結果 05/03 23:07
※ 編輯: achech (219.85.255.213 臺灣), 05/03/2020 23:09:44
推 twoshy: 推這篇 05/03 23:28
→ Atima: 只能說碰了刑鑑還自己要背鍋 只能說呵呵 05/04 01:08
→ Atima: 你要不要去看看台南高分院為什麼撤銷交保?? 05/04 01:08
→ Atima: 就用個沒提出交保時間的程序問題 就打回去了 05/04 01:08
→ Atima: 法庭智商高下立判......... 05/04 01:10
推 wasabi84: 補個 嗜血媒體可以去吃屎吧 冠一堆沈醫師沒說過的話 真 05/04 01:29
→ wasabi84: 的不怕造謠生兒子沒屁眼嗎^^ 05/04 01:29
推 jordan1204: 推 05/04 01:51
推 kinomon: 推 05/04 02:50
推 antiyahoo: 推 05/04 05:25
推 john371911: 我反對治療。太貴了,花的是我們納稅人的錢。要就改 05/04 06:41
→ john371911: 成願意給他治療的人出錢,不然哪個精神科醫師想,自己 05/04 06:41
→ john371911: 去義務治療。死刑並拍賣器官是較能回本的做法。 05/04 06:41
噓 b24222001: 樓上的說法害我以為自己是到了匪區? 05/04 07:46
→ lc3b: 要求媒體有良心好像不太可能 05/04 07:52
→ lc3b: 因為本來就沒有 05/04 07:52
推 b24222001: 補推回來 這樣放任輿論去攻擊鑑定醫師,這樣還有誰 05/04 07:52
→ b24222001: 敢當鑑定的,誰敢給出正確但不符合民粹的鑑定結果? 05/04 07:52
推 Tosca: 等等 如果治療無效怎麼辦=.= 05/04 10:51
推 WMX: 有些國家出院的要求是要治療到有INSIGHT或是痊癒 05/04 11:55
推 john371911: 就一直花我們納稅人的錢治吧☺ 而且我想問b24222001, 05/04 17:18
→ john371911: 要監禁致病,要花費所有納稅人的錢,是 05/04 17:18
→ john371911: 有損其他支持死刑者的權益。一個蠻橫的判決要損害部 05/04 17:18
→ john371911: 分人的權益,而我建議若不死刑也可以,由支持治療的人 05/04 17:18
→ john371911: 付,比起前者的專制做法反而民主吧? 05/04 17:18
→ b24222001: 我到底看了什麼? 精神病患坐牢治療要花錢,其他犯人坐 05/04 19:40
→ b24222001: 牢期間生病花的難道就不是納稅人的錢? 花在精神病患上 05/04 19:41
→ b24222001: 的醫療費用達不到效果所以不該治療?那一堆標靶還是疾病 05/04 19:42
→ b24222001: progression的,不也是種浪費? 05/04 19:42
→ b24222001: 然後"拍賣器官"是一個醫學系訓練出來該說的話嗎? 05/04 19:43
推 antiyahoo: 某樓是人嗎? 05/04 21:24
推 MarkerBow: 不是吧 05/05 00:02
→ Rogozov: 唉 05/05 09:13
→ Rogozov: 至於某j 下限之低 深不可測 05/05 09:15
推 mightymouse: 某j如果不是反串,這思想有夠可怕...... 05/05 12:01
推 ugy123: 基本上法律可以強迫精神科做鑑定 所以無解 05/06 08:32
→ ugy123: 連強制治療的宣判權都在法官手上 你拿他沒皮條 05/06 08:33
推 hjkkk123: 真的很麻煩,高官,立法者們甩的一身輕,覺得自己非背 05/07 02:36
→ hjkkk123: 景雄厚最好是做好份內的事就好 05/07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