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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 關於前科的部分 罰金、拘役、緩刑 這些不會留前科 易科罰金的話會留5年 但5年內不再犯就會取消這項紀錄 至於能不能當醫生 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吧 翻了一下醫師法也沒有針對恐嚇罪的說明 不知道有沒有版友要補充? 以上是小弟的印象(法院常客 哭啊 如有錯誤還請幫忙糾正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17.24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15046606.A.CAF.html
Invincible: 「你這個不開刀會死」算恐嚇嗎 03/07 14:05
linlinme5208: 完全不算 03/07 15:23
shanyanyu: “前科”指的是刑法判刑確定,上面那些罰金、緩刑,都 03/07 18:16
shanyanyu: 算是判刑確定吧!緩起訴才不會有前科的問題 03/07 18:16
chillybreeze: 一樓說得應該是陳述事實吧 03/07 18:55
chungrew: 1F說的是把診斷口語化,讓沒讀過書的人能聽懂 03/07 20:27
chungrew: 怎麼能算是恐嚇呢? 03/07 20:28
sunmoonzhang: 某原告沒穿衣服就算恐嚇了 03/08 02:07
sunmoonzhang: https://imgur.com/XuHPeyB 03/08 02:07
sunmoonzhang: http://i.imgur.com/hXzFPIU.jpg 03/08 02:07
sunmoonzhang: https://upload.cc/i1/2020/11/14/epG1Or.jpg 03/08 02:08
sunmoonzhang: https://i.imgur.com/vLq387h.jpg 03/08 02:08
bnb2757699: 不好意思沒說清楚 03/08 08:53
bnb2757699: 我說的前科是指警局那邊查的到的部分 03/08 08:53
bnb2757699: 就是申請良民證會有紀錄的 03/08 08:53
bnb2757699: 司法機關那邊的話當然大大小小的事都會留紀錄 03/08 08:54
bnb2757699: 不過你不說我不說就沒人知道 03/08 08:54
bnb2757699: 非司法機關任何人都查不到 03/08 08:54
bnb2757699: 其實沒差XD 03/08 08:54
raphael1994: 推樓上 一般說的前科 就是以良民證為主 不然的話緩起 03/08 10:31
raphael1994: 訴也會有記錄啊 03/08 10:31
raphael1994: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03/08 10:36
raphael1994: http://i.imgur.com/kIpriZt.jpg 03/08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