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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診斷方法的臨床試驗,被分到試驗組的受試者,接受了 新的、試驗性的診斷方法之後,需要再讓他們接受常規診斷方 法嗎? 通常臨床試驗會分成試驗組和對照組。假如我們有新的診斷 器材,會發出 Y 光對患者造影。那我們要測試這新器材的診斷 力,要把受試者分成接受 Y 光的試驗組,和接受傳統的,例如 X 光造影的對照組。然後比對這兩組的診斷效果,看新方法有否 較好。 研究之外,接受新方法(Y 光)診斷的受試者,因為是基於效果 不確定的新方法做的診斷,那麼是否為了保護他們,必須安排他 們接受 Y 光之後,再接受傳統的 X 光做診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70.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35903895.A.23B.html
frgthy: 問IRB? 11/03 10:10
dashon: 應該要有同一個人 X跟Y 的比較 才有後面的設計吧 11/03 12:10
Townshend: Y光會傷身體嗎 11/03 13:35
啊,抓到重點。以患者福利來講,那就是盡量不傷身體,即使是做試驗。 但即使是沒有離子化輻射如愛克斯光或電腦斷層那類,超音波和磁振造影 這類的,就可以對受試者用配對設計的實驗嗎? 像是要研究用不同操作參數組的磁振造影的診斷效果,就可以對同一受試 者當作試驗組和對照組? ※ 編輯: saltlake (114.24.70.162 臺灣), 11/03/2021 19: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