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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修法/分娩半年 醫師同意可上夜班 2022-02-09 23:54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台北報導 大法官去年宣告《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憲。勞動部已預告 勞基法部分修正條文,仍明訂懷孕或哺乳期間仍不得上夜班,但放寬讓分娩後六個月以上 、未滿二年的哺乳期女工,經醫師評估同意後就可在夜間時段工作。 現行勞基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要求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隔天凌晨6點間工作, 但若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且雇主在無大眾運輸工具時段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女工就 不受此限。但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認為上述規定違憲,因此勞動部在農曆年前 預告勞基法部分修正條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修法後,勞工從事夜間工作,不分性別同受 保障,在無大眾運輸工具時段,雇主仍應負擔協助義務,包括交通工具、宿舍及交通費, 這些協助措施不可男女有別,否則就涉及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罰30萬至150萬元 。 https://bit.ly/34AaTUD == 挖 不知道要哪科的醫師來背書 如果真的出事 會不會告當初開證明的醫師啊 O_O.......... 這比開孕婦上飛機證明還賭 一次還要賭好幾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7.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644585313.A.DAC.html
txreformer: 這是EOM的專業吧 02/11 21:50
elfish123: 所以以後主管可以要求懷孕女醫值班了? 02/12 00:39
cyp001: 媽的 又什麼都要推給醫師評估 神經病 02/12 06:57
luben: 法官考上就是神,醫奴乃法官遮羞布也 02/12 10:45
chillybreeze: 可以一律評不同意嗎?這出事的機率比中covid-19高吧 02/12 10:54
frankmito: 同意:病人來找麻煩,不同意:公司來找麻煩 02/12 11:11
chillybreeze: 那可以上法院讓法官判嗎?醫師覺得有可能出事,法官 02/12 19:06
chillybreeze: 用判決推翻啊! 02/12 19:06
LeonardZhang: 一律不同意呀,需要的人自己會找到願意的醫師開吧 02/12 20:19
OEMwang: "生產後6個月"會出什麼事?? 02/12 22:19
kitten123: 都不看內文的,生産"後"半年 02/12 22:35
chillybreeze: 不知道會出什麼事啊!但沒人能保證出門會不會發生意 02/13 00:47
chillybreeze: 外,為何要醫師評估同意能上大夜班?隨便來個腦中風 02/13 00:47
chillybreeze: 誰負責? 02/13 00:47
Yinmomaster: 推文也太趣味XD 02/13 10:20
rason6: 因為證據不足不足,無法判斷夜班是否會造成身體危害,請 02/15 14:51
rason6: 勞工自行依照自己身體狀況決定 02/15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