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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403866 2026-03-26 09:50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代診醫師改藥沒告知禁忌症 肝癌婦病逝...醫師、中國附醫判賠10萬元 林姓婦人長期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拿抗癲癇藥,代診的嚴姓醫師更改處方後,林身體 異常1個月後死亡,林的女兒對醫師、醫院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嚴改藥未充分說明藥 物禁忌症、沒密切追蹤而有醫療疏失,雖難認林婦死亡與該藥相關,仍判嚴、中國附醫應 給付林女10萬元,可上訴。 林女主張,母親因腦部手術,每隔28天就會至中國附醫和郭姓醫師拿「優閒( Levetiracetam)」抗癲癇藥物,她2022年2月10日循例至門診取藥時,由代診的嚴姓醫師 問診,並改開立「帝拔顛口服液(Depakine)」,結果母親13日服藥後異常,14日再回診 找郭醫師改回原藥。 林女認為,嚴開的藥禁忌症包含急性肝炎患者、慢性肝炎患者、有嚴重肝炎之個人或家族 病史者,而母親罹患肝惡性腫瘤,嚴醫師未注意也沒告知該藥物禁忌就隨意更改慣用藥方 ,有用藥不當醫療疏失,後來母親病況反覆,同年3月16日死亡,對嚴、郭及中國附醫一 共求償100萬7497元。 中國附醫及2名醫師抗辯稱,林母是肝癌末期合併多重器官轉移病患,嚴和家屬討論後考 量原藥物控制不佳才改藥,2日後林母回診,郭見該藥效果不彰,才又再改回原藥物;嚴 是基於合理醫療裁量更換藥物,台北榮總鑑定也認為嚴換藥無疏誤。 中國附醫等說,林母體內內氨指數過高、死因等,是因肝癌末期合併多重器官轉移的自然 進程所致,與該藥物無因果關係,主張駁回。 台中地院指出,醫師法第12之1條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 、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中院認為,嚴醫師未能充分說明該藥物的禁忌症,或服用後應保持密切監測,就直接更換 藥物,且改藥後也未安排林母接受肝膽相關指數抽血檢測,顯未密切追蹤,堪認有醫療疏 失,但難認林母死亡是因該藥物導致。 中院考量,嚴醫師違反醫師法第12條之1,侵害林姓母女權益,造成其等精神痛苦,另中 國附醫未盡監督義務,判嚴、中國附醫應給付林女10萬元。 ------------------------------------------------------ 難認林婦死亡與該藥相關 但還是要賠償~~zz 因為侵害了林姓母女權益,造成其等精神痛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3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774496832.A.3E5.html
pippen2002: 違反醫師法第12條之1??? 03/26 12:37
stationary: 113年度醫字第15號 03/26 12:51
stationary: 這個判決書能吐槽的點太多了,包括即使追蹤了肝指數, 03/26 13:00
stationary: 但因為醫令是急診開的不是原醫師開的所以不算,天才啊 03/26 13:00
littmann: Deparkine 肝代謝 難說沒關係 03/26 13:01
miarika123: 醫師說有和家屬討論 啊所以法官不信喔 03/26 13:05
baldeagle: 就告訴大家沒事不要亂改藥,有嚴重共病的轉去醫中 03/26 13:18
k8543: 想起以前急診需要檢察官長駐的那個笑話 03/26 13:33
chillybreeze: 台北榮總鑑定無疏誤,全能法官也可推翻不相信... 03/26 14:10
chillybreeze: 以後重症應該找法官開藥才是啊 03/26 14:10
krosiswang01: 對用藥沒意見,但癲癇也可能是liver failure引起 03/26 14:26
krosiswang01: 那就是本來就時間到了,沒開藥搞不好也照樣被告 03/26 14:26
orion1991830: 不如不開藥 03/26 16:07
rainsilver: 裡面就說有跟病人討論和解釋 最好是沒事會換藥 03/26 16:09
crazyED: 做了醫療鑒定然後法官還能判罪,賊嗎不罰17萬 03/26 17:07
Hazel320: ………唉 03/26 17:53
pippen2002: 請問會有甚麼前科嗎? 03/26 18:46
essex: 就看以後多重共病除了原醫師,還有誰要碰 03/26 19:33
luben: 法官考上就是神 萬年不變 03/26 20:07
tienhun: 再惡搞下去沒有人要走大科了 03/26 20:29
SamZJ: 這三小判決,那藥師的責任到底是什麼 03/26 20:29
chuntien: 台中地院有名的下賤 判決明顯偏袒弱勢方 逼你和解 03/26 21:32
diogofseixas: 只要到醫院就診,台灣官方免付費的類保險給付,提告 03/26 22:57
diogofseixas: 就給你,路上自摔自撞到醫院一樣有得賺,用不著告 03/26 22:57
diogofseixas: 撞死你的那個,要告的是醫師,法院都這樣教,醫師 03/26 22:57
diogofseixas: 接案就負無過失賠償責任,台灣司法超貼心 03/26 22:57
diogofseixas: 告酒駕撞你的不見得拿到多少,但告救你的醫師,法院 03/26 23:03
diogofseixas: 會大發慈悲的判賠更多,找醫師拿更方便,免付費的無 03/26 23:03
diogofseixas: 過失責任險,台灣法院限定 03/26 23:03
ObeseBoy: 。。。。。。。 03/26 23:19
ObeseBoy: 這樣也能告? 還贏? 癌末=ATM? 03/26 23:21
cerberi: 曹 03/27 05:35
Scarletbird: 呵呵 開個破藥,沒賺幾塊錢還要賠錢,健保刁民 03/27 06:10
bancouman: 10日開藥14日回來就醫還能算未密切追蹤,所以現在是改 03/27 06:36
bancouman: 個藥就要QD抽血追蹤的意思嗎?要不要問問看健保同不同 03/27 06:36
bancouman: 意? 03/27 06:36
f11IJ: 癌末過世很難認定跟改藥有關吧 這也能告? 03/27 09:27
Snowhead: 這可以判賠喔 真。鬼島 03/27 11:29
Best5566: 吃三天有事改藥還判賠? 03/27 11:39
holyhelm: 學到了 癌末不要幫改藥 03/27 12:20
boggy: 代診就ditto就好,改什麼藥…… 03/27 12:32
chenazen: 鬼故事 呵呵 法官是上帝吧 依照專業調整藥物是犯罪 03/27 13:54
albert2406: 法官一堆垃圾 03/27 18:19
UK5566: 在代診的時候辯證論治換藥@@? 還是剛好缺@@? 03/27 23:03
moondark92: 有狀況的如果沒改藥也是可能出事,所以沒狀況的ditto, 03/27 23:30
moondark92: 有狀況的約回原主治最近一次門診,然後只開短期藥? 03/27 23:31
joshhh: 什麼爛判決,醫院是提款機還是慈善團體? 03/28 01:36
HoterLin: 這種就是技巧性激怒家屬 然後錄音以戰逼和 03/28 05:35
redmetal: 推樓上計劃通 03/28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