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ationary: 雀食,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不上訴,這就是個判例典範, 03/27 14:18
→ stationary: 那其他類似的案例是不是就可以比照辦理? 03/27 14:18
→ pippen2002: u一定要上訴啊!! 03/27 14:33
如果變成判例不見得算壞事啦......
類似的狀況,
請律師官司打個半年一年,
結果最後拿10萬,
淨賺3萬多。
我是家屬,
看到就比較不想興訟了。
※ 編輯: jeff1214a (146.70.76.198 日本), 03/27/2026 14:35:50
推 chillybreeze: 無證據可以賺小錢,有證據不就賺大錢!以後不管有錯 03/27 15:01
→ chillybreeze: 沒錯都先告醫師啊!期望值都是賺好幾萬為什麼不告 03/27 15:01
推 chillybreeze: 告一個不夠怎麼不告十個,重症共病多多看幾科很合理 03/27 15:04
→ chillybreeze: 吧!全民告醫生有錢大家賺啊 03/27 15:04
推 alexstag: 因為你時間值錢,三萬塊對很多人來說是近一個月的 03/27 15:18
→ alexstag: 薪水,而且期間也沒有額外付出什麼成本 03/27 15:18
→ alexstag: 我是覺得很糟糕 03/27 15:18
→ krosiswang01: 這個沒翻盤的話,記得以後看terminal的先準備10萬 03/27 15:26
→ linlinme5208: 我看會診 terminal 不會用 antipsychotic 和 mood 03/27 16:18
→ linlinme5208: stabilizer 03/27 16:18
→ fgh: 勿以惡小而為之 03/27 16:39
→ yamatai: 台灣超愛自創見解 判例常常失靈 03/27 18:04
推 mightymouse: 形成固定判例的話以後末期病人沒人要看,衰的是病 03/27 19:37
→ mightymouse: 人 03/27 19:37
推 UK5566: 這個成本最後是其他病人要攤 03/27 23:05
→ UK5566: 醫勞盟剛出來的時候還是學生記得那時候也有很多判決問題 03/27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