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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bertier (細菌)》之銘言 : 比如我以前做遊戲時有跟學長一起看的 : https://youtu.be/M-3P59GtRW4
: 這人看了戰神的動作 : 所以想做一個一樣的 為什麼 因為我們覺得這樣很帥 : 公主連結因為“抄”刀塔玩法紅了 當時出的時候我還覺得一模一樣XD : 我也是因為這原因才去玩 : 你也不能否認他因為玩法加上本身畫風劇情等等活了下來 : 公連本身如果只靠他那個香香動畫就能活 : 那前作可能也不會倒掉到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了吧(UE那個公會當主角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 而且我也不知道其他遊戲玩家怎麼想的 : 同類型遊戲更多 讓你有更多選擇不是剛好嗎 : 我喜歡D2 所以玩了POE : 我喜歡刀塔 所以玩了公連 : 他們都是站在前人的腳步上 去做的更好 : 最後 也是別人常說的 : 在意的人不會去玩 會玩的人不會在意 : 你跟別人爭吵這個 吵贏了 又能獲得什麼呢 其實單純動作,真的沒有啥抄襲的... 抄襲判定就三個步驟 1.實質接觸 2.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對象內 3.實質相似 1.我們就默認假設米哈遊開發組就是玩過其它動作遊戲 3.我們就默認動作乍看之下一樣就是完全相同(實際上慢放會發現不一樣 就說說2吧... 其實沒有一個智慧財產權完善的地方,是有明確規定保護動作版權的 當然猴猴可以硬要嘴硬全世界都不完善,我也只能選擇順服牠 這問題從崩崩崩吵到原神,真的無語... 讓我彷彿看到幾十年前在吵橫版格鬥遊戲的時候,打得不可開交,最後發現都是抄香港動作 電影的,人家都沒發話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2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HoYo/M.1641952980.A.E4C.html
walter741225: 所以我才會說 到最後就是 要告來告 01/12 10:05
walter741225: 告贏了再來說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01/12 10:05
walter741225: 本質上沒有什麼好爭的 誰也說服不了誰 就是互相噁心 01/12 10:06
walter741225: 只是很巧不巧 原神"目前剛好"在手遊界有點東西 01/12 10:07
walter741225: 可以拿來嘴"好不好" 所以吵起來就比較多變 01/12 10:07
CasullCz: 老實說動作借鑒這塊 日本格鬥遊戲界早就玩爛了 01/12 10:33
a760981: 卡普空直接把李小龍放進遊戲裡 家屬都沒說什麼 01/12 11:18
gm79227922: SNK就被告了 最後角色也是拿掉 還真的是有沒有告的差 01/12 23:16
gm79227922: 別而已 01/12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