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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護航?童子賢旗下「目宿媒體」拍紀錄片
時間Tue Dec 29 18:03:3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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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童子賢旗下「目宿媒體」拍紀錄片 未分級就上映
2015-12-28 14:51 聯合晚報 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文化部疑似為童子賢成立的「目宿媒體」所拍攝之紀錄片「東西」護航,不但在導演、後
製團隊都是香港人的情況下,取得國片資格,可領取相關補助,而且沒通過影片分級審查
就先行上映。承辦人員要依法處理,文化部電影組長楊秀玉還嗆「童子賢是你們罰得起的
嗎?」然後幫影片趕辦分級。
和碩科技董事長童子賢成立的「目宿媒體」,自2011年起投入「他們在島嶼寫作」文學大
師系列紀錄片的拍攝,其中引發爭議的,是「東西」。文化部影視局官員向本報指出,他
們是在24日接獲檢舉,說此片還沒有通過分級審查,就先行在12月22日上映。
不願具名的官員表示,依照電影法,影片未獲電影分級就自行上映,應該裁罰6萬至30萬
元;他向電影組組長楊秀玉報告此事,但楊秀玉卻回嗆,「童子賢是你們罰得起的嗎?」
於是該局事後再趕工幫影片進行審查,25日取得分級。
官員說,由於尚未取得分級證明,目宿媒體是用「簽切結書」的方式,向播映的電影院保
證「若貴影院無照映演而導致罰款或停業,目宿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願成單一切責任」。他
認為,將來有限額的陸片也這麼做,影視局要如何處理?
官員還說,影視局護航的事不只這樁,「東西」製作團隊,從導演和後製都是香港人,卻
以國片名義送審;但影視局卻教他們「改片頭字幕」,將台灣方也列名「參與製作」,取
得國片身分。因國片在上映時可拿補助,未來出國參展,也可拿獎勵,「未來其他香港、
陸片是否也可比照辦理」?
不過官員也指出,沒有明顯的證據證明,此案是更高層官員授意;但無論如何,「法律不
能因為某些人而轉彎」。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406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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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eter080808: 文化部不意外 12/29 18:25
→ iuowsiq: 快倒台了,馬友友們能撈就撈。 12/29 19:49
→ appleka: 這不是黨報嗎?黨報揭發的怎麼會是馬友友,是正義的小夥 12/29 19:56
→ appleka: 伴啊 12/29 19:56
→ ateh: 那可信度超高了 12/29 21:20
噓 ateh: 很扯,現在高官都巴結有錢人嗎?還是有錢人仗勢讓官員都得 12/29 21:21
→ ateh: 乖乖聽話 12/29 21:22
→ ateh: 廉政署應該好好盯文化部了,免得業者和不肖官員亂來,搞自以 12/29 21:28
→ ateh: 為'文化' 12/29 21:28
→ Afae: 官員態度差 但分級本就可補辧 12/30 02:01
→ buttery: 小英都還沒有上台,一堆人就看風向,跑去抱綠營金主了 12/30 08:44
→ buttery: 童子賢顏色正確,白色的正義小夥伴。 12/30 08:47
噓 yeapdaniel: 噁不噁心 12/30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