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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老師和曾敬超之間的愛情故事,簡直可以拍成一部跨國、跨性別的師生戀愛情電影了 畢老師民國68年到台灣教法語,那時候不過才30出頭的年輕人 曾敬超跟著畢老師學習法語,相識的時候,曾敬超才不過20歲的大學生 兩人就這樣決定相守一輩子..在一起一走就是35年..直到死神將兩人分離 看到這樣的愛情,任誰都沒有辦法不為之動容....簡直比任何一部電影還要感人 台灣的同性婚姻一定要快快通過呀,不然這樣的悲劇不知道還要重複在多少人身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65.212.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476668955.A.F53.html
visa9527: 這是有什麼悲劇? 10/17 09:52
mysmalllamb: 光看你寫的內容,是感人愛情劇呀,如果要提悲劇的話 10/17 09:54
mysmalllamb: 就具體寫出悲劇點在哪吧。 10/17 09:54
antonio888: 悲劇點就是他們在現實上其實就是沒有關聯的陌生人呀 10/17 09:55
antonio888: 應該說法律層面上啦>< 10/17 09:56
sleepyrat: 曾敬超就是前年幫著鞏俐罵金馬獎的前經紀人嗎?? 10/17 09:57
ksng1092: 悲劇在第一篇的推文裡面 10/17 10:04
Greein: 原po的悲劇點應該是指從曾後期的醫療決定,畢就無權置喙 10/17 10:05
Greein: ,讓家人做死者不願意的治療,而且生前明明找來姐姐立了 10/17 10:06
Greein: 遺囑,但死後仍被背叛把財產轉移走這些事吧,之前高欣欣 10/17 10:06
Greein: 也是這樣對待她姐姐的同性伴侶 10/17 10:06
ksng1092: 曾敬超臨死前所作的安排完全不算數不被承認 10/17 10:07
mysmalllamb: 推文完整多了,要不要加在內文裡面呢?不然一樓噓得 10/17 10:08
mysmalllamb: 其實有點道理... 10/17 10:08
Greein: 這種新聞台灣層出不窮,高欣欣為了搶姐姐遺產,還跟她姐 10/17 10:11
Greein: 姐的同性伴侶打官司,幸好她姐姐的情書和日記寫得很清楚 10/17 10:11
Greein: ,打了高欣欣的嘴臉 10/17 10:11
Greein: 看到消息去查更詳細的新聞,大概因為死因很可能是自殺, 10/17 10:15
Greein: 不少媒體都有提到曾的事情 10/17 10:15
pauljet: 異性戀也會遇到這樣的事啊 龍紋身的女孩原作心臟病發猝 10/17 11:01
pauljet: 死 同居多年的女友分不到一毛錢 原作親友拿走作者遺產天 10/17 11:04
pauljet: 價版稅 連他們同居多年的小公寓也不留給女友 甚至竄改書 10/17 11:05
pauljet: 中人物名字 這在重視著作權的北歐真是前所未聞 10/17 11:06
pauljet: 異性戀要是沒結婚 也是路人 10/17 11:10
mindy201: 是啊,所以同性戀者被剝奪結婚的權利真是不可思議,連要 10/17 11:11
mindy201: 捍衛伴侶放棄接受急救的痛苦、平靜走一程都沒辦法,相當 10/17 11:12
mindy201: ^的權利 10/17 11:12
mindy201: 相當可怕 10/17 11:12
Greein: 某p是不是沒搞清楚,瑞典至少有同居法(和婚姻法的權利義 10/17 11:25
Greein: 務不同),Steig Larsson的女友依法有權得到兩個人共同居 10/17 11:25
Greein: 住的房子和屋內所有物品,若房子是同居後購買,不管誰付 10/17 11:25
Greein: 錢、貸款,房子都是同居雙方共有),若房子是同居前購買 10/17 11:26
Greein: 就不需均分,而台灣連同居法都沒有。另外異性戀有婚姻選 10/17 11:26
Greein: 擇權,但同性戀者連選擇權都沒有。最後,財產繼承和著作 10/17 11:26
Greein: 權先不先進有什麼關係? 10/17 11:26
pauljet: 小說第一集前言就這樣寫 跟你講的情況好像不太一樣喔? 10/17 11:28
pauljet: 據說小說第三集有一位角色是真有其人 是作者好友 因為袒 10/17 11:32
pauljet: 護作者女友遭作者親友惡言相向暴力威脅 親友還不滿足 還 10/17 11:33
Greein: 此外Stieg Larsson是因為沒留下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所以依 10/17 11:33
pauljet: 通知出版社把小說裡角色名字改了 變成不是作者好友的名字 10/17 11:33
Greein: 瑞典同居法分配財產(同居法付出的責任義務少,相對權利 10/17 11:33
Greein: 也小),但曾敬超是找了律師和公證人立遺囑,卻被家人轉 10/17 11:33
Greein: 移財產。 10/17 11:34
cck525: 想請問這樣家人在法律上不算侵佔嗎 10/17 11:38
ksng1092: 異性戀:若沒結婚(以下略),同性戀:沒得結婚 10/17 11:40
ksng1092: 不知道某樓到底有沒有發現不同的地方在哪裡 10/17 11:41
Greein: p講的到底跟著作權有何關係?首先著作權為Stieg Larsson 10/17 11:43
Greein: 所有,死後權利則由法定繼承人繼承,這是財產繼承問題, 10/17 11:43
Greein: 和著作權先不先進無關(除非女友是共筆作者)。Stieg Lar 10/17 11:43
Greein: sson沒有留下具法律效力的遺囑(台灣也有制定有效遺囑的 10/17 11:43
Greein: 規定),同居女友也只能依法繼承法律規定她能得到的部分 10/17 11:43
Greein: 。 10/17 11:43
Greein: 回cck525 ,看新聞曾敬超有一段時間靠插管維持生命,大概 10/17 11:48
Greein: 家人趁那段時間開始轉移財產,而畢教授基本上是法定的陌 10/17 11:48
Greein: 生人,自然也不可能過問他。 10/17 11:48
pattda: 那這到底是避遺產稅還是為了避免遺產落到他人手上? 10/17 11:58
pattda: 講的好像別人知道內情XD 我是說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是怎樣 10/17 11:59
Greein: 高欣欣的案例是高的姐姐知道自己生病後,生前就把房子以 10/17 12:00
Greein: 買賣名義過戶,也讓女友從她戶頭取款,不然死後大概也會 10/17 12:00
Greein: 被高欣欣姊妹分光。高姐姐直接就在日記寫:「想留給大乖 10/17 12:01
Greein: 的錢,這幾年該趕快給,否則等我一死,恐怕她連渣都沒有 10/17 12:01
Greein: 」。 10/17 12:01
pattda: 那曾的家人怎麼會有能力轉移 難道有授權某些他個人名下 10/17 12:05
antonio888: G大請問您可以回完整的文嗎?我看得有點糊塗了 10/17 12:06
pattda: 財產給他家人去做處理? 10/17 12:06
pttnowash: 不反對同性結婚(也沒說贊成) 但這個故事沒悲劇點 10/17 12:06
pttnowash: 比這個慘的異性戀故事太多了 10/17 12:06
pattda: G大是一段一段回推文 這種丟接球很難回文章 10/17 12:07
pattda: 我看的地方是比較憤怒 為什麼我都要死我的東西也不能照 10/17 12:08
pattda: 我的意願來做處理 你管我要把錢捐給誰 家人還敢反我! 10/17 12:08
pattda: 捐是多打 我腦袋在想其他事XD 10/17 12:09
Greein: 還活著但判定無行為能力吧,不過家人把有效遺囑留給畢的 10/17 12:10
Greein: 財產也一併轉移走才是重點,不然要避稅只轉移他們會得到 10/17 12:10
Greein: 的財產也無可厚非。 10/17 12:10
Greein: 不過推文比悲慘有點妙,且不論是否真有慘事是因為身為異 10/17 12:19
Greein: 性戀而發生這一點,而是只要有心,永遠可以找到更悲慘的 10/17 12:19
Greein: 消息,儘管自己也不知道是什麼更悲慘的事 10/17 12:19
speed2: 的確,無論哪種戀都有悲慘人生 10/17 12:25
joey0602: 公證的遺囑還被轉走留給伴侶的份… 10/17 12:26
tenniset: 國片怎麼會沒有題材呢?這故事好好拍也可以去拿金馬獎吧 10/17 12:43
octopus4406: 要比慘要不要拉非洲小朋友最可憐w 其他人不管死全 10/17 12:59
octopus4406: 家還生離死別都不夠慘沒得嘴 10/17 12:59
purplebfly: 師生戀什麼時候在台灣是值得讚頌的愛情了??苦芩/邱毅 10/17 13:08
purplebfly: 黃國昌的師生戀,各各都儘量說是沒有師生身份才交往的 10/17 13:09
mysmalllamb: 師生是有權力關係的,權力關係存在時的戀情,的確會 10/17 13:14
mysmalllamb: 引發許多令外人疑慮也令當事人困擾的影響。 10/17 13:15
mindy201: 師生戀有問題是因為權力關係,以及公平性問題,如果你修 10/17 14:26
mindy201: 課的教授正在跟你鄰座交往,要讓人相信給的分數是公正的 10/17 14:26
mindy201: 可能性很低。這篇原po只說兩人相識於法文教學,但是其他 10/17 14:28
mindy201: 細節又沒說,如果學生是成年且畢業之後才跟教授交往,這 10/17 14:28
mindy201: 也沒什麼好討論了啊,不過原po確實應該把推文的資訊更新 10/17 14:30
mindy201: 到正文比較好,不是每個人都會看推文啊。 10/17 14:30
wolfplay: 異性戀沒結婚也是路人 所以別再說啥不生小孩幹嘛結婚了 10/17 14:42
pauljet: 長榮不也一樣?長榮張榮發留有效遺囑董座給張國煒 說拔就 10/17 14:45
pauljet: 拔 王子到現在還沒復仇成功 10/17 14:46
ksng1092: 異性戀也一樣長榮也一樣...啊一堆一樣到底是要表達什麼. 10/17 14:48
ksng1092: .. 10/17 14:48
jacktang3200: 這劇本真拍了,我連開電視看的意願豆都沒有 10/17 14:50
Greein: 到底哪裡一樣?先不說子女和配偶有法定特留份,有效遺囑 10/17 15:07
Greein: 也要遵從法律,不可能獨給一人,而且長榮是企業有股東、 10/17 15:07
Greein: 股權問題,誰接班不可能只有遺囑說了算,拜託搞清楚自己 10/17 15:07
Greein: 在類比什麼。 10/17 15:07
Greein: 至於結婚問題要看各國法律,不要像某p自己亂套再說全都一 10/17 15:18
Greein: 樣,比如日本等國有所謂的事實婚,保障雖不如正式的婚姻 10/17 15:18
Greein: 契約,法律仍有一定保護。 10/17 15:18
suchidiot: 看到推文實在覺得悲哀,究竟別人結婚到底還需要你的 10/17 15:35
suchidiot: 什麼贊成不贊成啊,只是要法律上的保障! 10/17 15:35
micbrimac: 長榮董事長用遺囑指定真的很扯 張榮發下面沒律師嗎 10/17 15:53
trickart: 傻眼 電影版沒人管了? 10/17 18:16
tenbear: 阿就師生戀呀!沒被開除教職已經夠爽了 10/17 20:32
sophia6607: 挺同婚,到底結婚干別人屁事還要搞贊同 10/17 20:55
akumahomura: GAY又藉機作文章了XDDDDD 10/17 21:33
Greein: 恐同真可憐,總吐不出象牙 10/17 22:59
feiyu31515: 看恐同崩潰真開心 10/17 23:27
rubeinlove: 恐同崩潰哭哭喔 10/17 23:43
s085999449: 恐同即深櫃,所以是羨慕噓囉 10/18 00:00
devin0329: 看見罹患恐同症的玻璃心崩潰怒噓就覺得超級好笑 10/18 03:44
firemm444: 影版變Gay版 版主再不管我絕對申訴 10/18 09:59
fishthehuman: 拍成電影感覺不錯 不過比任何一部電影都感人就過了 10/18 11:31
Greein: 直接去申訴就好 10/18 14:26
yspen: 恐同真可怕 好好的人去信那個什麼邪教 10/18 15:11
yspen: 啊我可沒說哪個宗教是邪教喔 歡迎自己進來找位置坐 10/18 15:12
tocatch: 恐同無所不在耶,說真的人家又不會去肛你菊花 10/18 21:55
wwwqoo: 某些推文水準實在是.... 10/19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