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rotect6090: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哈哈 04/10 22:14
→ mileshbk29: 看來書店裡還有一本更恐怖的故事書 04/10 22:15
噓 cheakmo: 幹 04/10 22:15
推 perfects1988: 看來可信度很高... 04/10 22:17
推 happyyizhen: 唉...真心覺得目擊者是難得好看的國片...沒想到出了 04/10 22:17
→ happyyizhen: 這樣的糾紛 04/10 22:17
推 kachy: 跟迪士尼動物方程式事件有點像 04/10 22:23
→ serrier: 新聞還不報導? 04/10 22:28
推 GGisme: 真的......希望能雙方都順利解決,推動這部劇本真的很棒的 04/10 22:30
→ GGisme: 國片 04/10 22:30
我是純代發 也希望聽聽製作方的說法 最終還是期待和平落幕
→ jasonmoon: 最後一頁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 ? 04/10 22:31
推 kobet0623: ...看完才爆糾紛出來,也太晚出來喊話了吧! 04/10 22:33
二月下旬才知道當年根本沒有送件,而期間一直有存證信函往返(就內文所寫)
推 ddtlau: 高調 04/10 22:33
推 yisdl: 若劇本真的是桃樂絲寫的 那製作公司確實要出來說明囉 04/10 22:35
→ yisdl: 台灣難得有劇本人才 04/10 22:35
推 kinmenGD: 幫高調!以轉發部門全部同事 04/10 22:39
→ serrier: 製作方不敢說話?卻找律師蒐集證據?先請律師不吃虧 04/10 22:41
推 wengho: 合約上或許不用付錢 但道義上導演還是要給人家一個交代 04/10 22:42
希望導演不要吉我,純轉發 我還二刷電影GG~ (推薦一狗票人去看,紅衣也有買票看)
雖然我轉發,但這篇的確也有主觀視角,看製作方就情理法上怎麼處理
要公開釋疑 還是讓原著編劇私下有個能接受的補償(?)
總之希望和平落幕
若[目擊者]就這樣收尾也太鬧
畢竟是我近十年最愛的國片RRRRRRRR
好的劇本跟編劇團隊不能這樣被埋沒阿
推 a963: 目前有合約可看嗎 04/10 22:43
→ glory5566: 為什麼台灣一堆這種理由啊 我想給錢只是沒空沒時間 04/10 22:44
推 Minazuki: 說真的我第一次有不想再支持國片的想法 04/10 22:44
→ glory5566: 對方沒跟我聯絡銀行帳號要等 都是這種蝦理由 04/10 22:44
→ Minazuki: 圈子那麼小又封閉投資者少又摳門意見多,還可以搞這齣 04/10 22:45
推 serrier: 真心要給錢~最好想要給錢卻沒辦法給啦 04/10 22:48
推 mindy201: 這是在幹嘛,該給的錢就該給啊,2015沒送件也太離譜了吧 04/10 22:53
→ mindy201: ,要是送了但是沒中那也沒辦法。程在媒體說的意思好像是 04/10 22:53
→ mindy201: 他有另一部戲,所以2015不能送,但是如果2016中了就該給 04/10 22:53
→ mindy201: 啊。 04/10 22:53
推 yjlee0829: 幸好還沒去看RRRR 04/10 22:54
推 sarada: 看新聞製片方說法 因劇本被導演改多次 所以覺得150萬無理? 04/10 22:55
→ mindy201: 看來授權書內容夠清楚,不過當年沒送件是很大的問題。 04/10 22:57
→ mindy201: 爭議點應該是「原創部份值多少錢」這樣? 04/10 22:57
推 FB5566: 給個15萬什麼事都沒了...現在? 04/10 23:02
→ mindy201: 對啊 04/10 23:03
→ sarada: 現在原創說法是雙方協調後談定80萬 製作方反悔不想付款? 04/10 23:03
推 weiliao: 覺得自己從目擊者變加害者... 04/10 23:04
推 Yifong: 重點是沒送件吧 04/10 23:06
→ sarada: 原創是不爽不受尊重吧 對方沒送件未告知 談好80萬卻不想付 04/10 23:07
→ mindy201: 原本付15萬就沒事→被發現沒送件→協議80萬→反悔→雙方 04/10 23:08
→ mindy201: 撕破臉→現在是求償3000萬。 04/10 23:08
→ mindy201: 大概是這樣吧。 04/10 23:08
→ mindy201: 沒送件真的應該先講,是尊重,而且先講好就沒事了。 04/10 23:09
推 wombat121: 風向很難轉了吧 導演承認2015沒送件原因是他太忙 04/10 23:10
推 cheakmo: 加油,希望該有的權益討得回來 04/10 23:11
推 lovekangin: 這樣明顯是導演的錯了吧... 04/10 23:11
推 sarada: 看起來製作方似乎想依2015合約頂多給15萬? 04/10 23:11
推 mindy201: 希望這件事好好處理,圓滿解決,該道歉的道歉、該付錢的 04/10 23:12
→ mindy201: 付錢,不然很可惜,這是一部好作品。 04/10 23:12
→ serrier: 2015沒送件原因到底是因為另外一部還是太忙?不同說法? 04/10 23:13
推 damyu: 電影好看 希望能妥善處理 04/10 23:15
推 sarada: 原創就針對當年沒送件所以15萬合約不成立 按照重談應80萬 04/10 23:16
推 ron761230: 推 04/10 23:17
推 ronale1104: 沒送就是想凹吧,太忙勒,聽你在豪小,那2016幹嘛送, 04/10 23:17
→ ronale1104: 根本詐騙 04/10 23:17
→ zzing: 詐欺 原本想看的 相關人士沒好好處理還是別看了吧 04/10 23:18
→ zzing: 吃人夠夠有點太難看 04/10 23:18
→ mindy201: 這一篇新聞是說2015又紅衣的輔導金,不能送。不是什麼太 04/10 23:20
→ mindy201: 忙 04/10 23:20
→ mindy201: 「有」紅衣的輔導金 04/10 23:21
推 damnedfish: 如果這篇內容都真的,那100%告贏 04/10 23:22
→ mindy201: 這說法是否為真,應該能查得到。但該給的錢就是該給啊。 04/10 23:23
→ sarada: 感覺製作方不想付超過15萬的理由是之後修改到定稿都是導演 04/10 23:23
→ mindy201: 的確現在看來就是價錢談不攏。 04/10 23:24
→ zzing: 所以拿到的的確不是2015年的輔導金阿 04/10 23:25
推 King510: 拿到原創故事,然後說我改很多,所以你這故事不值某個價 04/10 23:25
→ King510: 值... 那以後誰想寫劇 04/10 23:25
推 louis520: 導演不好好回覆,應該會有拒看潮產生 04/10 23:28
推 damnedfish: 編劇只值15萬,呵呵呵呵,難怪國片90%都拍出屎 04/10 23:28
→ mindy201: 那就是要提供原創故事長怎樣、最後劇本長怎樣,做為比對 04/10 23:30
→ mindy201: 了?如果按照票房依照一定比例付個金額(付15萬乍聽是很 04/10 23:30
→ mindy201: 少,但想想也不知道兩者內容差距多大),是合理啊 04/10 23:30
推 Jimmy0814: 幫你高調 這種行為會扼殺有能力的人 04/10 23:30
→ mindy201: 其實我覺得給80萬滿合理,15萬不太合理。 04/10 23:31
→ mindy201: 只是這個時機點爆出來,是一定會影響票房。 04/10 23:32
推 lingz1024: 15萬... 這樣就可以買到原創故事版權嗎 有點大開眼界了 04/10 23:32
→ lingz1024: 這導演... 04/10 23:33
推 dameontree: 高調,好誇張 04/10 23:38
→ vince4687: 妳當下簽這種合約內容就是把自己的小孩賣了 04/10 23:40
推 otaku5566: 幫高調 04/10 23:41
→ vince4687: 只能說得了一次教訓學了一次乖 下次別簽這種腦殘合約 04/10 23:41
→ vince4687: 被搞了再來哭 人家電影都上映了 PTT都爽刷再刷 04/10 23:41
→ vince4687: 妳只能處在不到兩百讚的粉專討公道 加油吧台灣電影 04/10 23:41
推 damyu: 就算導演站得住腳 還是好好處理吧 很傷形象 04/10 23:43
推 riahserf: 沒送沒說 本來15萬就能解決的事.. 04/10 23:46
→ yisdl: 雖然法律上原作編劇不一定能贏 但他是輸在不懂法律 04/10 23:46
→ yisdl: 但台灣應更珍惜這種人才跟給予相對的回饋 04/10 23:46
→ yisdl: 一個好的劇本多不容易 但你卻是把這人當成一次性使用 04/10 23:47
→ yisdl: 難怪台灣一直很難留得住人才 因為人才通常不懂法律養不活 04/10 23:47
→ yisdl: 自己 04/10 23:48
→ yoba: 協議書的內容並不長也不難懂啊,還是問一下律師吧! 04/10 23:49
推 lovekangin: 這種合約簽下去 基本上就沒挽回的餘地了 04/10 23:50
推 zaq1xsw2121: 狼長大啦!! 果然最恐怖的就是人性 04/10 23:51
→ yisdl: 協議書內有「惟若」 所以編劇應該是也告不贏 04/10 23:51
→ yisdl: 因為協議書內並沒有承諾2015一定會送件 04/10 23:51
推 lovekangin: 就算是故意沒送件 在法律上也只要賠15萬的樣子.. 04/10 23:52
→ yoba: 不懂編劇行情很難說這金額到底是多是少,只能看判決了 04/10 23:55
→ yoba: 也有可能是雙方認知差異造成溝通不良,加油吧! 04/10 23:56
推 WTFisthatlan: 吃人夠夠 04/10 23:57
→ sarada: 製作方會跟原創失聯 大概認為已談15萬買斷 之後沒原創的事 04/10 23:58
→ yoba: 雙方都覺得對方居心不良,都覺得對方拖著不理,這就難處理了 04/10 23:58
推 daniel50506: 推 04/11 00:00
→ shauyuan: 結果翻到最後一頁最恐怖 04/11 00:04
推 plaxtic: 編劇若沒告贏對國片是重傷害 加油 04/11 00:06
推 Visual52: 這必須要討一個公道 04/11 00:09
※ 編輯: N7Nate (223.136.19.195), 04/11/2017 00:16:52
推 ThreeNG: 合約很清楚阿,目擊者編劇是程,和原故事概念完全不同了 04/11 00:24
推 damyu: 雖然說協議書當然會想對自己有利 不過這樣的內容會影響到 04/11 00:30
→ damyu: 旁人對導演的觀感 04/11 00:31
推 Taidalmc: 所以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 身為觀眾的我還是可以盡一己之 04/11 00:31
→ Taidalmc: 力選擇不去看 04/11 00:32
推 redwan: 拒看先 04/11 00:36
推 Ky810227: 先拒看等後續發展 04/11 00:54
推 mofe: 協議書不管,後來既然談了80萬又沒給,是要怎麼說得過去 04/11 00:55
推 ronharper: 加油 04/11 00:59
→ sarada: 80萬可能口頭的吧 原創好像都叫製作方打好合約給她簽 這.. 04/11 01:03
→ chachaemail: 版權有問題,先不去看 04/11 01:33
推 dogville: 根本詐欺 無恥 04/11 02:31
推 kohanchen: 賠15萬而已? 劇本沒打作者名字上去的話 200萬起跳 04/11 03:14
推 BHrabal: 編劇真不被尊重 04/11 06:57
推 NekoArcueid: 04/11 07:21
推 wanderenzo: 拒看先!加油 04/11 07:22
噓 juny23love: 編劇根本不是桃 桃原本的東西很可能根本不夠格領輔金 04/11 07:24
→ winnerdinner: 樓上有掛?? 04/11 08:23
推 apflake: 買斷的前題是有對價,導演沒有付錢怎麼能上法院去主張買斷 04/11 08:25
→ apflake: 導演應該知道自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才會說是沒對方帳號, 04/11 08:26
→ apflake: 但是法官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 04/11 08:26
推 deathsong: 還好我選擇看明天跟昨天的妳約會zzz 04/11 08:54
推 mindy201: 雖然現在有些人看這篇會對導演不爽,不過還是講一下事實 04/11 09:56
→ mindy201: --播放的時候,「原創故事」有打上陳玉珊跟其他人的名字 04/11 09:57
→ mindy201: 我有看到,因為一開始當然都會誤以會是少女時代的那位陳 04/11 09:57
→ mindy201: 玉珊,所以導演是有列出來原創故事是陳(桃樂絲)沒錯,現 04/11 09:58
→ mindy201: 在應該就是雙方要討論究竟該給多少錢,以及道歉吧(態度 04/11 09:58
→ mindy201: 上的問題,只是這個很難舉證,各說各話)。 04/11 09:59
→ mindy201: 總覺得是導演的態度+製片的作法惹毛桃,然後事情越來越 04/11 09:59
→ mindy201: 大。處理事情跟法律面真的是不一樣的東西。希望圓滿落幕 04/11 10:00
推 PatlaborGao: 我認為劇本是原作的大概八成沒問題,傻傻的被畫大餅 04/11 15:17
→ PatlaborGao: 簽下賣身契就只能趕快找律師了,訴諸大眾也幫不上忙 04/11 15:18
推 vini770803: 早上看以為導演很黑心 現在看那位事主還是為了$$ 04/11 17:20
→ macrose: 桃到底是不是原創故事還很難說,似乎有一個寫本的廖先生 04/14 16:06
→ macrose: 被桃忽略了QQ 04/14 16:06
噓 Gauguin: 寫本的廖先生沒拿到薪資 導演在桃公司寫本時也沒被支薪 04/14 21:23
噓 Gauguin: 幫桃裝潢咖啡店的美術組也沒拿到薪水,然後桃卻出來說人家 04/14 21:24
噓 Gauguin: 沒給她錢 自己好傻好天真,然後桃其實也根本不是編劇 04/14 21:25
噓 Gauguin: 真正編劇另有其人 偷credit 然後卻說要創立編劇基金工會 04/14 21:26
噓 Gauguin: 白紙黑字這麼簡單一個公司兼咖啡店老闆 又是製作人 跟我 04/14 21:27
噓 Gauguin: 我說看不懂合約不懂法律? 04/14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