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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22313467 (軍曹)》之銘言: : 話說現在有滿多的Youtube很喜歡討論電影,會把把電影片段貼上去, : 不過最近有個盜版電影評論者被廠商提告, : 但那個評論者和警察聲稱自己是在著作權法的使用範圍內,也就是說不能拿這點去提告, : 想問這是真的嗎?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感覺這在台灣電影相關法規其實也算漏洞, : 另外如果不能拿著作權法去提告的話,還能拿什麼相關法規呢?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F3115. 可能有疑義。 -- 著作權法65條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所定之合理範圍或其他合理 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 判斷之參考。 -- 簡單說,是不是合理使用要上法院橋的,橋的方法包括收錢(106-2條) 谷阿莫只是這樣"主張",不代表他主張是對的。 國內長年耕耘著作權的章忠信老師也有關注這件事。 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2&aid=2823 總之等判決... -- 昨日の夜、全てを失くして酸の雨に濡れていた。 今日の昼、命を的に夢買う銭を追っていた。 明日の朝、ちゃちな信義とちっぽけな良心が、瓦礫の街に金を蒔く。 明後日、そんな先の事はわからない。 -『装甲騎兵ボトム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218.145.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493087653.A.044.html
attdave: 如果判決出來他真的沒事,以後會有87000個新的古阿莫出來 04/25 10:51
attdave: 他證明了這樣是合法賺錢,一定一堆人跟著跳下去賺 04/25 10:51
shinbird: 如果他這樣合法,那我以後就把一部片切成一百部來二創 04/25 10:54
shinbird: 每部不超過十分鐘就沒事了(挖鼻孔) 04/25 10:54
SE4NLN415: 之前輿論都是反對他的 他絕對是處於不利 04/25 10:56
attdave: 問題是我們能期待台灣的法官嗎QQ 04/25 10:58
attdave: 說實話我覺得很悲觀... 他是有可能逃過的 04/25 10:59
個人認為可能有 A) 付錢達成合理使用然後撤告 B) 無論有無撤告,谷阿莫消失另起爐灶 要看片商態度。 ※ 編輯: arrakis (14.218.145.57), 04/25/2017 11:04:05
tkucuh: 至於本案片商認為谷阿莫是剪輯網路上非法上傳的影片,構 04/25 11:00
tkucuh: 成侵害著作權,則不該是關鍵點。 04/25 11:01
這是針對52條套進合理使用的觀點,片源的部分是另一塊了跟合理使用不是一回事。 ※ 編輯: arrakis (14.218.145.57), 04/25/2017 11:06:06
birdy590: 這件事情鄉民不必太急著選邊站 雖然不少人討厭谷阿莫 04/25 11:17
birdy590: 但是正因為主要在嘲諷電影內容 他的贏面其實不小 04/25 11:18
dm33: 第三點的"所占之比例"... 這也太自由心證了吧 法律跟不上 04/25 11:59
arrakis: 那是法律不能跟上的界線,會踩到創作自由... 04/25 12:02
SE4NLN415: 不要什麼都自由心證 亂用 04/25 12:06
whitecow: 有可能告不成..但是台灣法院財團養的 04/25 13:05
mv328: 我記得所占比例還有一項是,如果引用範圍不到著作的百分之 04/25 13:33
mv328: 十,但引用處是該著作的精華重點,也算是違法 04/25 13:34
hoos891405: 一堆法律系的都說他可能會被判了 04/25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