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199bcd (落葉~小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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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疫情嚴峻 劍青檢改籲猝死案回歸行政相驗
時間Wed Jun 9 21:14:07 2021
完整標題:疫情嚴峻 劍青檢改籲猝死案回歸行政相驗優先
發稿單位:中央社
發稿時間:2021/6/9 20:22
撰 稿 者:蕭博文
原文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6090355.aspx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今天呼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有效指揮各地衛生局,針對
猝死案件回歸行政相驗優先原則並落實篩檢,才能截堵疫情擴散。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根據台北地檢署統計,5月19日迄
今,共有7件疑似武漢肺炎的司法相驗案,其中3件死後經核酸檢測PCR確診染疫。
士林地檢署統計則顯示,自5月15日以來,共有6件經檢核後非屬確診,也不符疑似個案定
義的司法相驗案件,檢察官認有疑慮而請法醫師採驗,結果其中5件為死後確診染疫,包
括北投區一家三口、壹電視攝影與一具水流屍。
劍青檢改聲明表示,目前大量疑似罹患武漢肺炎病死案件,未經衛生局指派醫療機構採取
正規行政相驗程序,未先釐清病死及查明確診與否,即推由警察向地檢署報請司法相驗,
導致
巨大防疫破口。
劍青檢改指出,法醫採檢結果出爐時間需時2到3天,等待期間造成家屬及接觸者均未予匡
列隔離的空窗期,甚至未予全面篩檢遺體便直接發還,可能隱藏許多確診黑數,並導致家
屬和接觸者在不知情下繼續傳播,此等防疫破口應即時防堵,並非為檢察官自身安危發出
呼籲。
聲明提到,司法相驗是指檢察官針對「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案件進行相驗,猝死
案件並非當然由檢察官司法相驗,近日北投一家三口死亡案、內湖電視台記者猝死案,均
可歸類為猝死,
但事實上都是病死甚至確診武漢肺炎,此類案件已愈來愈多。
聲明指出,北檢累計7件「疑似」罹患武漢肺炎的司法相驗案件中,竟有3件確診個案,數
量比例之高,令人驚愕,
此類案件本應由衛生局派員到場進行正規行政相驗程序,並查明
確診與否,才能截堵疫情擴散。
劍青檢改呼籲,疫情擴散期間,呈現猝死外觀的病死或自然死亡案件,均高度可能因罹患
武漢肺炎死亡,均應依醫療法施行細則規定,由所在地衛生所或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指定的醫療機構檢驗屍體。
劍青檢改表示,基於防疫要求,更應對屍體進行PCR採檢,以排除傳染風險,如經醫師認
定病死或自然死,則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此即行政相驗優先原則;若醫師認為屬於「
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則由檢察官進行司法相驗。(編輯:李亨山)1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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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ence: 還好沒提到要爭取列入優先施打名單 180.218.151.4 06/09 21:32
→ JamieWu: 不知道法醫可不可以優先 相驗可能蠻需要 114.45.2.187 06/09 21:42
→ JamieWu: 檢察官至少不用碰遺體 也不見得要看 114.45.2.187 06/09 21:42
推 lucifero: 如果只是行政相驗的話 也不是法醫去驗的 114.137.210.80 06/09 22:18
推 DaveLu: 其實檢察官優先也有道理,畢竟非自然死亡 101.12.0.59 06/09 23:07
→ DaveLu: 也有可能染疫,還是有接觸可能 101.12.0.59 06/09 23:08
→ colavilla: 司法相驗除了看遺體,更重要的是詢問 49.217.2.217 06/10 12:19
→ colavilla: 死者生前有接觸的人,如果死者確診, 49.217.2.217 06/10 12:19
→ colavilla: 接觸者就有可能被感染,這才是為何死 49.217.2.217 06/10 12:19
→ colavilla: 者需要篩檢的原因 49.217.2.217 06/10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