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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開放康復/痊癒文分類供板友分享,請提供意見事。 說明:經討論後,認有必要開放此分類供板友分享「各國」處理患者之處置等。 草案預計如下: 1. 增訂板規第3條第1項第7款:七、 感染武漢肺炎後痊癒之身體狀況與心得。 2. 增訂第4條第3項第6款:六、[康復]: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之文章,並應於標題註明國 別。 3. 增訂板規第8條第3項、第4項 第3項 [康復]文章應有下列內容:  一、確診時間:請填寫收到通知確診之日期。  二、確診地點:除台灣免填外,應加填該國第一級行政區劃。  三、是否有完整施打疫苗:應填寫施打疫苗之廠牌名稱、地點及最後一劑日期。  四、是否有施打追加劑:應填寫施打疫苗之廠牌名稱、地點及最後一劑日期。 五、感染之變異種:請填寫感染之變異種,若不知道請寫不知道。 六、權責衛生機關處置方式:請填寫權責機關之處置方式,包含但不限於:隔離、給藥 。 七、症狀:自由填寫發生之症狀。 八、痊癒判斷方式:請填寫權責機關判斷痊癒之方式。  九、發文聲明。 第4項 [康復]文章不得刪除前項第九款之發文聲明。 4. 修正板規第11條第5款:五、疫苗或康復文章填寫不實,經該管機關裁罰。 5. 修正板規第13條第2項: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二項或第四項者,原文得退回, 處水桶三十日以上。 6. [康復]文預設格式如下: 確診時間:應精確至小時 確診:應填寫至該國第一級行政區名稱 是否有完整施打疫苗?若是,廠牌及最後一劑施打時間: 是否有施打追加劑?若是,廠牌及最後一劑施打時間: 感染之變異種:無則免填 權責衛生機關處置方式:此處可以填,要你在家隔離、集中隔離、負壓病房等 症狀:請自由填寫發生各種症狀之時間 痊癒判斷方式:如隔離十天即可,或是PCR CT值等 其他心得: ※以下不得刪除※ 本文僅供個人康復分享,並不能作為醫療專業上之判斷,亦不作為推薦/推銷醫療之用, 若有相關問題,應洽詢專業醫師判斷。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醫療法、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醫療法 第 84 條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 104 條 違反第八十四條規定為醫療廣告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醫師法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書略)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 ,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 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_ _ψcito ╱_╲ =╦= _ / \ / \/ -┼- ⊙⊙||. _ /\\_/\ \_/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2.217.213.71 (荷蘭)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643459811.A.A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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