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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單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直播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sOMqrhmz5E
出席名單: 指揮中心 莊人祥 社區防疫組組長 指揮中心 王必勝 指揮官 指揮中心 羅一鈞 發言人 一、當前疫情概覽 變異株通報: https://i.imgur.com/QPPW2zO.jpg
前次曾報告「BQ.1 有增加的趨勢」,當時亦見 BA.2.75 有明顯的減少,不過當時檢測的 病例數事實上較少。上週檢驗數增多後,發現BA.2.75 的佔比又回升到不僅超過一半、更 達百分之八十四。從整個月(四個星期)的趨勢來看,本土主流病毒株還是 BA.2.75,佔 三分之二,其次則是 XBB 和 BQ.1。自從春節結束後至今兩個月的時間,第三波疫情仍以 BA.2.75 為主,態勢目前看來沒有明顯的變化,還須持續密切觀察。 住宿機構: https://i.imgur.com/2psRDN6.jpg
在三月廿七日至四月二日期間,住民陽性率一直維持百分之零點五,已經連續三週都是如 此。此措施將繼續實施至四月三十日,到時再看陽性率的變化,決定是否調整或取消。 二、住院病人及陪病者篩檢措施調整 施行日期:四月十日 ┌────────────────┬──────────────┐ │ 現行相關篩檢措施 │ 四月十日起 │ ├────────────────┼──────────────┤ │ ‧新住院病人及陪病者,於入院當 │ ‧取消左列之篩檢措施 │ │ 日篩檢 │ ‧調整為針對有發燒、呼吸道 │ │ ‧急診留觀達二十四小時(含)以 │ 症狀、肺炎、嗅味覺異常、 │ │ 上之病人及陪病者,得進行一次 │ 不明原因腹瀉等症狀者,由 │ │ 篩檢 │ 醫師評估進行採檢 │ │ ‧住院病人於住院期間,醫院得依 │ ‧如經醫師評估仍有必要執行 │ │ 社區傳播風險及實務需求,於病 │ 篩檢時(如:入院篩檢或群 │ │ 人住院後三至五天、定期每週、 │ 聚事件),得使用家用快篩 │ │ 需執行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其 │ │ │ 他經醫師評估有需要等情形進行 │ │ │ 篩檢 │ │ └────────────────┴──────────────┘ *使用公費家用快篩執行 *其餘陪(探)病管制措施(時段、人數等)維持不變,因為雖然目前疫情趨緩,但在醫 療照護機構的管制措施仍然非常重要,畢竟要保護脆弱族群 三、疫苗施打統計(三月六日至四月六日) 累計接種數:約四十七點五萬人次 *其中莫德納雙價 BA.4/5 次世代疫苗約四十點九萬人次,接種基礎劑約三萬人次;一月 一日至今,國人六歲以上接種莫德納雙價 BA.4/5 次世代疫苗約達一百九十五點五萬人 次 四、確定病例(併發症)解隔條件修訂 ┌──────────┬────────────────────┐ │ 對象 │ 確定病例(併發症)解隔條件修訂摘要 │ ├──────────┼────────────────────┤ │ 無持續住院需求者 │ 一、退燒至少一天、症狀緩解,可經醫院綜 │ │ 移除原本解隔出院須 │ 合評估解除隔離治療並出院。 │ │ 檢驗陰性(含CT値 │ 二、出院前篩檢未轉陰性者,出院後應自主 │ │ 大於等於三十)之規 │ 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 │ │ │ 達十天(無須採檢)。 │ ├──────────┼────────────────────┤ │ 有持續住院需求者 │ 符合以下任一項,可解隔轉出負壓隔離病房 │ │ 原本須距發病/採檢 │ 或專責病房: │ │ 達二十天以上綜合評 │ 一、退燒至少一天、症狀緩解,且一次快篩 │ │ 估解隔,縮短為十天 │ 陰性或PCR陰性或CT値大於等於三 │ │ │ 十 │ │ │ 二、距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十天以上,經醫 │ │ │ 院綜合評估適合解除隔離治療。解除隔 │ │ │ 離治療後如出院,應自主健康管理至快 │ │ │ 篩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達十夭(無須 │ │ │ 採檢)。 │ └──────────┴────────────────────┘ 另自三月二十日實施新解隔條件後,因為有相當多的個案雖然採檢陽性,但已經達到出院 的條件,所以才新增臨床條件。 五、擴大 COVID-19 預防性單株抗體 Evusheld 適用對象 經三月三十日 COVID-19 專家會議決議,擴大暴露前預防性單株抗體 Evusheld (Tixage- vimab + Cilgavimab) 適用對象:  ‧成人或大於等於十二歲且體重大於等於四十公斤,且;  ‧三個月內無感染 SARS-CoV-2,且;  ‧一週內與 SARS-CoV-2 感染者無已知的接觸史,且;  ‧符合下列條件任一者:   ‧具重大傷病卡之血液腫瘤病患(淋巴肉瘤、何杰金氏、淋巴及瞬其他惡性腫瘤、白    血病)   ‧具重大傷病卡之嚴重先天性免疫不全病患   ‧感染HIV且最近一次 CD4 <200 cells/mm3 者   ‧曾在一年內接受 CAR-T 治療或 B cell depletion therapy   ‧需積極治療之惡性腫瘤患者   ‧具重大傷病卡之器官移植(包括血液幹細胞移植)患者   ‧具重大傷病卡之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疾病患者 注意事項:  ‧由於尚無六個月追加 Evusheld 之實證資料,且 SARS-CoV-2 變異株變化快速,暫不   建議每六個月須追加。  ・上述擴大適用對象範圍,將自指揮中心正式函請地方政府衛生局轉知醫療院所實施後   一個月,視病毒變異株流行情形與使用效益,再召開專家諮詢會,評估是否調整相關   建議。 六、本土疫情趨勢 https://i.imgur.com/C9UYb8s.jpg
三月卅一日至四月七日期間,每日平均中重症、併發症確診數是八十五例,比起前一週的 九十六例在持續下降中;死亡病例則減至十五例。 七、戴口罩規定放寬 施行日期:四月十七日(如疫情穩定) 規劃說明:  ・如清明連假後疫情穩定,擬於四月十七日調整戴口罩規定如下:   ・醫療照護機構及救護車:規定戴口罩   ・特殊情境(有症狀/年長/免疫低下/人潮聚集/通風不佳/公共運輸等):建議    戴口罩   ・其餘場所:由民衆自主決定戴口罩  ・學校相關運輸工具口罩規定:   ・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比照公共運輪,由規定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一併於四月十七日實施 ┌───────────┬───────────────────┐ │ 考量面向 │ 支持現階段可鬆綁公共運輸口罩之理由 │ ├───────────┼───────────────────┤ │ 群體免疫保護力提升、 │ 自然感染近四成五(推估已超過七成), │ │ 變異株疫情威脅不大 │ 六十五歳以上長者接種至少四劑疫苗近五 │ │ │ 成,群體免疫保護力已較二月份再提升, │ │ │ 亦未偵測到高威脅性變異株,應已足夠支 │ │ │ 持公共運輸口罩鬆綁,同時仍維持醫療照 │ │ │ 護機構戴口罩以保護脆弱族群 │ ├───────────┼───────────────────┤ │ 民眾意向仍會自主戴口 │ 鬆綁後民眾仍會自主戴口罩,還給民眾自 │ │ 罩 │ 主決定權 │ │ │ ■我國二月二十日室內口罩解禁後,多數 │ │ │ 民衆仍自主戴口罩 │ │ │ ■韓國三月二十日公共運輸口罩解禁後, │ │ │ 多數民衆仍自主戴口罩 │ ├───────────┼───────────────────┤ │ 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 │ 大多數國家/地區已不再規定公共運輸戴 │ │ │ 口罩,改為建議自主戴口罩 │ │ │ ■新加坡今年二月十三日已改 (僅醫療院 │ │ │ 所規定戴) │ │ │ ■日本今年三月十三日已改 (全面取消室 │ │ │ 內外口罩令) │ │ │ ■韓國今年三月二十日已改 (僅醫療機構 │ │ │ 規定戴) │ └───────────┴───────────────────┘ 詳情: 於以下指定場所或運具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  ・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   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如附件)  ・救護重 得於以上指定場所或運具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  ・飮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   時 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衆自主決定戴口罩  ・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附件: ┌───────┬────────────────────────┐ │ 醫療機構 │ 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 │ ├───────┼────────────────────────┤ │ 醫事機構 │ 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 │ │ │ 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 │ │ │ 居家呼吸照護所或護理之家 │ ├───────┼────────────────────────┤ │ 老人福利機構 │ 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 ├───────┼────────────────────────┤ │ 長期照顧服務 │ 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團體家屋 │ │ 機構 │ │ ├───────┼────────────────────────┤ │ 榮譽國民之家 │ 榮譽國民之家 │ ├───────┼────────────────────────┤ │ 兒童及少年 │ 安置教養機構 │ │ 服務機構 │ │ ├───────┼────────────────────────┤ │ 身心障礙福利 │ 住宿式 │ │ 機構 │ │ ├───────┼────────────────────────┤ │ 救護車 │ 救護車 │ └───────┴────────────────────────┘ 問與答 TVBS: 高端疫苗的審查專委本日被起訴,請問看法?當初是否曾與他簽署任何保密條款,如有的 話,是否會被究責?他是否有參與其他疫苗的審查?是否為長期任職?目前是否有任何職 務?如有的話,將如何處置? 王指揮官: 專家參加該類審議會議都要簽署保密和利益迴避書,且每次開會前都會宣讀一遍,規範不 能洩露,否則會有民事和刑事責任。該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交由司法秉公處理。數 個月前傳出疑似有炒股事件後,劉滄梧當時就已經向食藥署請辭,現在這事件已經涉及司 法,因此由司法來究責。 聯合報: 解編或降階措施是否仍預計落在五月,還是有可能提前? 王指揮官: 預計是四月底、五月初,而對於解編或是降級一事,這是行政院的職權,會一併討論、且 由行政院宣布後續作法。 口罩不會有第四階段鬆綁,指揮中心與醫療院所相關同業討論過,都認為醫院目前不只有 COVID-19疫情,還有許多季節性流行病,為了保障病人、家屬及工作人員健康,因此醫療 、長照機構暫時不會開放鬆綁口罩。 自由時報: 劉委員當時請辭的理由為何?是否已經確定要展開調查? 王指揮官: 食藥署有很多業務、諮議委員會和審議委員會,疫苗審議委員會也在其中。至於請辭緣由 則有待瞭解,相信是因為數月前已經報導過了,所以才向衛福部、食藥署請辭。 TVBS: 既然有簽保密條款,劉委員將會如何被究責? 王指揮官: 他本身疑似涉及內線交易、洩密,而由於已經向食藥署請辭,所以沒有解聘的問題。 華視: 前往長照機構、住宿機構陪病或探視時,仍有限時間及時段的規定,預計大概什麼時候會 開放? 王指揮官: 和戴口罩一樣,暫時不會作更動。三年多以來,在醫院陪病、探病的秩序上,維持得都相 當不錯,而且實際上也發揮功能,因此不會考慮改變。 --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寶馬雕車香滿路。 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宋】辛棄疾《青玉案・元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6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680880917.A.5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