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optica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後續..... 店家有確認所有的程序,是沒有更換,是原來op的 但顏色差異是有點大,可能是當初進貨的時候沒注意到 也換了全新的一附 很謝謝光明分子的服務後續 抱歉當初的確是太兇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26.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ptical/M.1436014110.A.AEC.html ※ 編輯: sweetpoint (42.74.226.201), 07/04/2015 20:49:52
asrun: 推~~~~  :) 07/04 21:32
bacdasdf: 當初真的很嗆啊... 07/05 17:13
YAHO0: 嗯? 刪文? 07/05 17:22
YAHO0: 不是說會留著給大家評個公道? 公道呢? 07/05 17:23
gavenni: 得饒人處且饒人啊 都已經道歉了還想怎樣 張老師為人師表 07/05 17:32
gavenni: 不要這樣啦 07/05 17:32
lovpeace: 推這篇...人嘛 難免都有情緒上來的時候 07/05 18:04
asrun: 可以分享光明分子最後給你的框嗎? 我記得那框很好看~ :P 07/05 22:00
acde611: 呵呵 07/05 22:08
YAHO0: 被罵以後就改標題 改內文 刪照片 刪原文 到現在也沒有道歉 07/09 10:20
YAHO0: 真以為網路上就可以讓你口不擇言? 07/09 10:21
gavenni: 張老師 網路本來就匿名文化 他跟店家的事 說實在也跟你 07/09 13:16
gavenni: 不太相關吧要道歉也是跟店家幹嘛要跟你? 07/09 13:16
asrun: 突然覺得g大很有正義感....我相信原PO現在應該覺得欣慰 07/09 22:33
asrun: 她一開始有說,等光明分子處理好,會還給光明分子公道 07/09 22:34
asrun: 她也在這篇承認自己當初反應太大,也說抱歉了 07/09 22:34
asrun: 刪文我覺得OK阿~ 畢竟一開始是給店家負面評價 07/09 22:35
asrun: 現在據實說明光明分子的後續處理她是滿意的~ that's all 07/09 22:35
cjack: 可是原po直接講y大眼睛有問題要看醫生之類的,不用道歉嗎? 07/11 13:42
cjack: 網路發文不代表可以人身攻擊 07/11 13:42
cjack: 不然也不過是無限上綱網路發文自由罷了! 07/11 13:42
asrun: 《PttLaw》可以讓您申訴。人身攻擊的部分。另外 那篇刪掉 07/11 14:00
asrun: 的原文裡面,sweet大大也被人身攻擊不少。 :P 07/11 14:00
asrun: 所謂的言論自由是在法律規範之下 誰在意就去訴諸法律行動 07/11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