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r12899987: 你會不會太奴了 第一天不支薪還做得下去…… 07/21 16:58
推 bn5566: 當然是跟他要囉,不然就吉死他 !他們怕壞人欺負好人 07/21 16:58
推 gcobs025819: 高調 07/21 17:01
推 r12899987: 記得投訴到政府那裡去… 07/21 17:03
推 bn5566: 他就違反啊 任何職前訓練 試用期 什麼的都要支薪啊 什麼歪 07/21 17:04
→ bn5566: 國人 懂法律 越懂的人越會凹你 07/21 17:04
→ WilsonGT: 吉了啊 07/21 17:09
推 cakewei: 先下班還是要付約定時間的錢喔 07/21 17:13
推 poker0531: 哪間阿 幹嘛不說? 這麼奴? 07/21 17:13
→ cakewei: 最好有法律規定雇主最少要付一週薪資 07/21 17:14
→ andymaves: 已打算檢舉 求方式管道 07/21 17:16
推 p3625650: 哪間 在哪裡? 什麼叫做他很懂法律 07/21 17:17
推 DanielHAO: 快去勞工局檢舉 07/21 17:19
推 lilyevans520: 還好是在臺北 快去檢舉 07/21 17:21
推 milkteafood: 這我一定吉 07/21 17:35
推 victoryarmy: 試用還是要付錢啊 07/21 17:41
推 bigwesttt: 吉! 07/21 17:41
→ robo8898: 哪間說一下會怎樣阿 07/21 17:50
推 jp6vu04boy: 告他 07/21 18:24
推 SamLee1: 哪裡懂?不是經當事人同意就可以有不支薪狀況好嗎 07/21 18:45
→ ra065311: 就算當事人同意 紙要違反勞基法舊不算數 07/21 18:46
→ elcatel: 隨便叫人不要來,這點法律上違反雇用契约。 07/21 18:50
推 linda0806956: 店名是法文吧? 07/21 18:51
→ andymaves: 所以有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做嗎? 07/21 19:13
推 elcatel: 去勞工局檢舉,不按當初契约走。 07/21 19:17
→ andymaves: 痾 可是並沒有簽任何契約喔 07/21 19:24
→ ra065311: 只要檢附證據就能檢舉 07/21 19:24
推 heechulsalan: 告(^__^) 07/21 19:26
推 mag1021: 去檢舉他 訊息就是證據 07/21 20:37
推 ForgerEames: 這些對話是文字訊息嗎?是文字的話記得通通留下、絕 07/21 22:29
→ ForgerEames: 對不要刪,去勞工局申訴。還有,就算不直說餐廳名稱 07/21 22:29
→ ForgerEames: ,至少講一下在哪個縣市吧= = 發這篇文不只是抱怨用 07/21 22:29
→ ForgerEames: 意而已,還要避免有其他人受害。 07/21 22:29
推 aliceryugu: 哪間,求解 07/21 22:30
→ ra065311: 台北大安區 07/21 22:47
→ ra065311: 是在本板張貼的工作嗎? 07/21 23:14
→ ra065311: 是的話除了把資料給勞工局外也給我一份 07/21 23:15
→ ra065311: 查證屬實直接進行板務行政處分 07/21 23:15
推 wsxe2007: 檢舉啊 讓他紅 07/21 23:24
→ sbc857391: Le開頭的嗎... 07/22 00:28
→ ra065311: 補充 7/16前張貼的徵才文請洽K板或P板 07/22 00:31
→ eddie0445: 為什麼不說一下是哪間? 07/22 02:50
推 redfred: 可能應徵者的資料在雇主那邊~ 07/22 04:23
推 minihouse: 是斜對面有公園的那間嗎? 07/22 08:27
噓 ds0121: 噓老闆,把店名公開 07/22 10:38
→ hsnu2000: 有柯市長給你靠 哈 07/22 11:29
推 BigDK: International 07/22 12:08
推 jim505082000: 可以講一下那間嗎? 07/22 22:40
推 ch5566: 吉他 拜託 07/23 05:39
推 JudgmentLin: 吉 07/23 12:19
推 monkey7342: 我懂法律是要雇主付錢的 07/24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