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eo2656sos: 會這麼想的老闆,通常就是不想守法。遵守的老闆反而會12/15 01:29
→ leo2656sos: 一開始就主動表明一切照勞基法走...等等 12/15 01:29
有道理
推 mag1021: 對於不守法的雇主而言當然是呀XD12/15 01:30
QAQ
推 lib66940: 感覺星期五只是叫你去試做看看,沒有正式雇用你的意思。12/15 01:31
可是
試試看
是不是也要保勞保......
(她在電話中有回覆我說星期五是不會保的,原因我沒有聽得很清楚)
→ lib66940: 不是說這樣合法,但對公司來說,只保一天多麻煩,當然12/15 01:36
→ lib66940: 能不保就不保。12/15 01:36
所以說這種情況的違法
跟偶爾在沒車的馬路闖紅燈一樣
其實無傷大雅嗎......?
→ LakerH: 這些問題最好當面就問清楚,換個角度想,你沒去比較好 12/15 01:48
我也覺得當面問好像比較不麻煩
不過後來也是覺得 不去也好
如果開始工作後才吵這些
真的會蠻痛苦的
推 clark2644: 我也有這樣的經驗O.O12/15 01:51
覺得有一點點可惜
那個環境蠻適合練習英文的說
幫qq
推 ForgerEames: 那些問題的答案本來是雇主該主動告知,但他完全沒提12/15 01:51
→ ForgerEames: ,所以只能由你開口問。這是保障自己權益,當然不是12/15 01:51
→ ForgerEames: 找碴。12/15 01:51
→ ForgerEames: 會因為你問那些問題而不僱用你,那這份工作不做也罷12/15 01:51
→ ForgerEames: ;如果往後發生勞資糾紛,你還必須花許多時間精力去12/15 01:51
→ ForgerEames: 處理。12/15 01:51
有可能是雇主覺得「沒必要講那麼詳細」嗎?!
我也是想到以後「可能」要去吵這些糾紛應該會弄到崩潰 所以就比較沒特別覺得什麼了
→ clark2644: 說徵長期正職 上了一天就說用其他人了12/15 01:52
推 ForgerEames: 沒必要講那麼詳細=想找機會凹你啊XD12/15 02:11
→ ForgerEames: 休息時間沒講清楚,等於可以無形增加你的工作量;上 12/15 02:11
→ ForgerEames: 下班沒打卡,如果你加班沒有加班費,也無法舉證;發12/15 02:11
→ ForgerEames: 薪日沒明說,你完全不知道每個月何時能拿到薪水,也12/15 02:11
→ ForgerEames: 不知道雇主有沒有故意拖延。12/15 02:11
→ ForgerEames: 沒必要講那麼詳細=受雇者沒有保障。12/15 02:11
契約裡面也不會寫嗎?!
→ Yukinana: 之前有遇過老闆錄取後,還是我發現他才投保,三個月了耶12/15 02:32
→ Yukinana: …我個人是認為不是原po的問題> < 12/15 02:32
推 KiyoiOno: 題外話一下,一點進來看到這個標題時我當下真的以為我 12/15 02:55
→ KiyoiOno: 手滑進錯版XDDD 12/15 02:55
推 loght13: 問這些是應該的,老闆本該遵守法律12/15 03:05
推 kab: 菜玉貞都說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啊……12/15 04:03
為了你這句話我很認真查了哪些行業不適用於勞基法
其中有包含服務業三個字的
應該只有4. 家事服務業
那應該是指去人家家裡幫忙做家事的打掃阿姨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2FmRcr6RwJo%3D
至於有嫌疑的3. 未分類其他餐飲業
則是指流動攤販
在p. 140-141
http://ebook.dgbas.gov.tw/public/Data/342211223371.pdf
還有你所說的蔡玉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805/749040.htm
她是想批評現在的勞基法「不適合」服務業
會讓老闆們賺不到錢錢
服務業倒光光
至於其他人對她的發言評價 呵呵
請不要再去誤導其他人了 謝謝
推 KimDanee: 我沒看懂?人家不是叫你不用去了,你星期五還去?12/15 04:08
星期五還沒到啊...
我也不會去了♪(提`‵ )
推 nsmmsn: 你的發問是合理的,對方作賊心虛不想用你12/15 05:12
推 chivalry70: 合理12/15 05:15
推 ysj558: 上工前ㄧ天要是沒跟你要身份證號碼跟出生年月日,那保證沒12/15 06:37
→ ysj558: 幫你保勞保12/15 06:37
可惜我給履歷的時候都一起給出去了QAQ
推 amudi: 但一開始表示會照勞基法走 也不一定會照勞基法走啊...12/15 07:50
→ amudi: 有些會這樣說只是喊爽的12/15 07:50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是老闆負我
那也不用客氣地去檢舉了
推 yangshangyu: 慣老闆12/15 09:08
推 chushyuan: 很多雇主都說照勞基法 但是有但書...。但接下來講的12/15 09:31
→ chushyuan: 就是沒有照勞基法!12/15 09:31
推 aiai861125: 問這些很正常啊都最基本雙方要講好的 雇主不講清楚很12/15 09:32
→ aiai861125: 可疑12/15 09:32
→ jessicashih: 你當然可以問 但是老闆可能會覺得你很XX 為什麼面試12/15 09:52
→ jessicashih: 不問清楚 現在一大堆問題12/15 09:52
→ jessicashih: 而且你問的問題 有一半是當面就該問清楚的 12/15 09:56
我是覺得當面「該問清楚」的意思
和老闆當面「該講清楚」一樣啦@@
為什麼是我要負這個責任呢
老闆沒當面說明白
害員工有疑慮 需要另外發訊息問清楚
感覺這樣講邏輯也蠻對的吧
是說溝通清楚應該是雙方的責任
我在這裡只是想問
如果沒溝通清楚 然後員工想問清楚
結果被告知已經找到人不用來了
這樣的情況
→ G4321: 我是老闆會覺得你有點天兵12/15 10:14
我也覺得自己蠻天兵
下次還是當面問好了
推 SweetsBlue: 每當版上 有人說出你可能哪邊有問題 你基本上沒有承認 12/15 10:31
→ SweetsBlue: 的 所以 面對永遠是對的人 我覺得老闆的選擇很正確啊 12/15 10:32
我明明在發訊息的時候就已經有和總經理說不好意思自己忘記當面問了
不就是承認「自己有問題」的地方是如果有疑慮要當面問比較恰當
但因為當場忘記問問題 事後回去發訊息問
就取消了原本答應的錄取
你相信嗎?接受嗎?
剛剛也回應樓上說這應該是雙方的責任
是因為我問的問題是本來契約裡面就該寫清楚的
所以根本沒有誰對誰錯
我還沒簽契約 隔兩天就要工作
如果再過去才發現雇主沒有要保勞保的意思
難道我不接受就只能掉頭走人?
那不就白跑一趟
換個立場
如果我去工作連續四個小時
然後直接自己跑去休息
雇主來問我為什麼休息
我說勞基法規定每四個小時休息三十分鐘
你自己沒跟我說休息時間
所以我就按照勞基法規定的
這樣呢?
→ G4321: 你想一下喔 如果有人劈頭你就直接問你"五個問題" 你會不會12/15 10:35
→ G4321: 覺得他很強勢 如果你是老闆 你會想用他嗎12/15 10:35
→ G4321: 請問你性別? 年齡? 單身/已婚? 經濟來源? 交往狀態?12/15 10:36
→ G4321: 像這種 會壓得人家喘不過去吧@@12/15 10:36
我也這麼覺得
所以才問大家是不是會給人感覺像在找碴
但他沒說
我又很在意這些問題怎麼辦@@
還是得開口問吧QAQ
→ m2488663: 當然是你不對 人家老闆該講的忘記講總是難免 但你竟然12/15 11:21
推 chs62106210: 我找過工讀生,我會自己把話講清楚,然後給他們儘量12/15 11:21
→ chs62106210: 問越詳細越好12/15 11:21
→ chs62106210: 有模糊空間不要說有詭詐,也很容易產生誤會12/15 11:21
→ m2488663: 事後才想到要問 怎麼看都是你不對囉12/15 11:21
唉
老闆該講的忘記講總是難免
員工該問的忘記問不也難免
推 psl7634: 沒有誰對誰錯12/15 11:36
→ psl7634: 雇主可以忘了說 求職者不能忘了問喔 神邏輯12/15
推 qwe78965: 就是有上面那些想法 才會造成現今勞資不平等的狀況 12/15 14:06
→ qwe78965: 勞資雙方資訊本就該透明 先問跟後問也許奇摩子不同 但不12/15 14:07
→ qwe78965: 改變雇主應回應這些問題的本質吧?12/15 14:07
→ qwe78965: 況且 這種工作不要也罷 別太放在心上了~12/15 14:08
→ qwe78965: 另外我覺得認為原PO很麻煩、來找碴的很有事,什麼時候12/15 14:09
→ qwe78965: 「守法」變成一件很麻煩、不應該的事情?12/15 14:09
推 beauty199399: 不要放在心上12/15 14:09
謝謝
→ yunhos: 有時因為店家常面試 所以可能不會想到那麼多 所以在當下就12/15 14:58
→ yunhos: 要問清楚 如果還有問題 建議最好電話再詢問 用訊息問沒說12/15 14:58
→ yunhos: 好或不好 但比較不正式就是 要看老闆感受12/15 14:58
原來是這樣@@
總之以後面試我應該會帶個小抄吧XD
推 nanpyn: 該問的補問很合理,不過書面上和口頭上的問法有別。12/15 15:45
書面上問有什麼特別要注意的嗎???
→ jay0202671: 還好是應徵pt.. 我面試新工作說錄取了然後剛提離職12/15 16:46
→ jay0202671: 不到兩個小時面試的公司就跟我說改變政策取消ㄏㄏ12/15 16:46
也太慘了@@
推 cvap01: 下回把該問,想問的問題,寫在紙上,面試不是考試,沒規定 12/15 18:01
→ cvap01: 不能看小抄,如果怕看小抄,給老闆印象不佳,背起來囉! 12/15 18:01
其實我在去面試前就有準備過要問的問題
原本還想問如果我聖誕節排班薪資會雙倍嗎
(我不想要事後才跟老闆吵啊啊啊)
(如果他說不會或是找理由拒絕我就不會去工讀了)
只是真的一到現場緊張就忘記了
(我很怕會被老闆白眼之類的 所以有小壓力)
推 nforcex: 幹 看回文超靠背的 求職者確認雙方工作權利義務 還會替12/15 21:52
→ nforcex: 老闆嫌麻煩 真是天生慣老闆奴隸命12/15 21:52
(掩面)
可能當面問清楚還是比事後追問好吧
→ s085999449: 啼笑皆非。最近板上才有聲音批板主護航雇主,這裡就一12/15 22:42
→ s085999449: 堆護航雇主的板眾。12/15 22:42
→ s085999449: 那人都總經理了講話還這樣心虛不講明、閃爍不敢正面承12/15 22:43
→ s085999449: 認,其中一定有鬼,真的是對方有問題,原po拍拍~12/15 22:43
推 s085999449: 送你一個推~12/15 22:46
謝謝你~
推 pocky33: 我去面試的時候有時候也會太緊張或是當下沒有思考到某些12/16 12:13
→ pocky33: 問題 也會事後反問 我覺得這沒什麼不妥 不然要等到12/16 12:13
→ pocky33: 事發才問 讓人覺得更不好吧? 而且這事關雙方權益 趕12/16 12:13
→ pocky33: 快釐清也好12/16 12:13
突然覺得工讀生其實蠻慘的
有點拿人手短的悲哀感
一樣是賺錢
兼家教的話家長都笑笑的說老師好 謝謝老師
而且是pt的好幾倍
還不用擔心老闆沒幫你保勞保
或是一堆有的沒的
我看我還是兼家教就好......
※ 編輯: a920488 (223.136.109.226), 12/16/2016 15:43:28
→ nanpyn: 您的資訊量較大其實應該打電話或親自到場直接詢問,而非透 12/17 00:47
→ nanpyn: 過即時訊息。 12/17 00:47
→ nanpyn: 也能順便觀察或聆聽雇主的反應 12/17 00:48
→ nanpyn: 臺灣人有點濫用即時訊息了,海外求公私分明不打擾私人時 12/17 00:52
→ nanpyn: 間,故只用企業內部通訊軟體談公事,臺灣這點還沒進步。 12/17 00:52
→ nanpyn: 總之,有些事宜親訪、有些事宜用電話、有些事宜用電郵。 12/17 00:54
→ nanpyn: 我認為即時訊息於公只適用短訊息或聯絡急事。 12/17 00:54
→ nanpyn: 您詢問絕對有理,只是溝通模式可能是關鍵。 12/17 00:56
→ nanpyn: 急事若超急也是需要打電話才行 12/17 00:57
→ nanpyn: 不過,若打手機別連續打太多次。挑一些可能有空時段連打 12/17 00:58
→ nanpyn: 兩次就好。 12/17 00:59
→ nanpyn: 連打多次代表有超急的事,但等通話後對方若覺得其實不急, 12/17 01:00
→ nanpyn: 對你的印象就會變差。 12/17 01:00
→ nanpyn: 重要而不太急,連打兩次應該就夠了。 12/17 01:01
→ nanpyn: 若打市話,對方不在,就詢問何時會在,到時候再打。 12/17 01:02
→ nanpyn: 家教沒有勞健保,除非你自存退休金和保險金,或是擔任某 12/17 01:05
→ nanpyn: 些教材公司的到府指導員(享有勞健保家庭教師)。 12/17 01:05
→ nanpyn: 可能部分補習班的課輔或解題教師也享有勞健保 12/17 01:07
推 cvap01: 家教好像時薪500以上吧?扣除拿個250出來自投勞保健保勞退 12/18 09:44
→ cvap01: (還能剩很多)也比打130,150的強太多了。 12/18 0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