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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詢問各位版上的大大們 我朋友在台南鹽行某牛排館上班 店長說試用期一個月 時薪只有110 而且上班要提早到 下班11點但是都要打掃完才能回去 通常又晚了10幾分鐘左右 店長也沒有勞健保 她詢問同事之後發現連試用期過後的薪水也是120而已 就連試用期時每天都要去上班 大概做了連續兩個禮拜才放一天假 之後我朋友打算辭職 兩個禮拜前便告知了店長 結果店長要求她要留到找到人才肯放人 我聽到之後發現我朋友完全是被壓榨的廉價勞力 請問我有什麼管道可以幫助她趕快擺脫這個地獄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50.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85699001.A.98A.html
ra065311: 列為待處 01/29 22:15
leo00304: 記得沒滿三個月可以直接走 01/29 22:39
s705166: 沒滿三個月直接走,是指? 01/29 22:45
elcatel: 去市政府找勞工局檢舉 01/29 22:47
doreme: 不須告知雇主,隨時可以直接走人 01/29 22:47
elcatel: 直接走人,薪水拿了沒?還不是一樣要检舉。 01/29 22:51
sky123232: 謝謝大家 薪水還沒領到.. 01/29 23:41
ra065311: done. 01/29 23:56
cvap01: 當然可以檢舉,但是檢舉時要注意二點: 01/30 06:06
cvap01: 一、檢查薪資的部分:出勤記錄:打卡或簽到表 01/30 06:09
cvap01: 上一行 檢舉 不是檢查 01/30 06:10
cvap01: 要用手機拍下來,和入帳記錄一起當證據。 01/30 06:12
cvap01: 二、檢舉勞健保的部分,不用證據,但要先確定 01/30 06:13
cvap01: 老闆沒投保,這部分,自己查一下就可以了。 01/30 06:14
cvap01: 補充,檢舉勞健保,用一的證據即可。 01/30 06:16
sky123232: 感謝各位大大解答 感激不盡 01/30 12:33
elliotpvt: 趕快走 然後檢舉! 01/30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