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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公司名稱或雇主、勞工ID: 夢想環保企業行 robin80420 時間、地點: 微風廣場 不當行為簡述: 疑似薪水跟原定不符 因為昨天版上有人檢舉這家, 推文裡有這段 噓 mmnnbb: 他們夜班在微風廣場的小工,晚上10點到凌晨4、5點,時薪才 05/08 22:45 → mmnnbb: 給150! 05/08 22:45 推 mmnnbb: 領現金,而且沒有填勞報單唷 好奇之下搜了一下ID,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4227004.A.053.html 備份圖 http://imgur.com/b4UuKy7 跟這篇的工時地點都符合耶, 可是薪水,怪了文章裡170可是有人說領150耶, 我不是當事人,只是想請mmnnbb這位版友補充一下他是不是5/8去做的, 跟是不是真的領150/hr 是的話那就明顯是有問題了,所以先上來發這篇, 要是不行請版主刪文,麻煩版主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7.53.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4293732.A.3B1.html
TheJabs: 推推,剛剛完成跟北市府的檢舉,希望大家別姑息養奸 05/09 10:07
cklovework: 找人時就開170啊 還好我沒應徵 05/09 10:15
qqmaybenot: 推 05/09 10:52
chenglihao: 丞相,起風了,不會相信單方面說法。 05/09 10:56
也不一定要mmnnbb啦,那天有去做的3個人(徵3個)隨便1個都行, 雖然工時地點都對了,還是需要當事人背書才行
angel07: 我去催一下黑名單法案 05/09 11:07
angel07: 各位如果有興趣 part-timeBM給個意見 05/09 11:07
qqmaybenot: 這種小工真的很容易不保勞健保且不重視工安 05/09 11:19
TheJabs: 原po在發文之後還有修改過,或許是從150修到170 05/09 12:06
以修改次數來推斷,那次是修徵滿了
robin80420: 一個是之前徵的小工、一個是昨天開工1個小時前臨時徵 05/09 12:11
robin80420: ,完全是兩個不同時間的事情好嗎?各位鍵盤柯南 05/09 12:11
請問這位雇主,你說昨天開工前1小時!? PTT紀錄你5/8微風廣場的這篇(我腦子沒錯亂,5/8是昨天吧), 發文時間是下午三點耶,你四點修文說徵滿了, 我算術沒問題的話,這是在開工前起碼五小時吧 還是你事業大到其實你另外在打工版以外的地方, 又徵了一個5/8在微風的? 既然你ptt這篇是徵滿的,你看有沒有人要幫你澄清如何? 你有加他們的LINE吧?
TheJabs: 鍵盤勞基法加班費試算專家4尼? 05/09 12:16
TheJabs: 借串問一下雇主robin80420,剛剛發現你在歐吐板的文章 05/09 12:23
TheJabs: #1O-smW7G 提到你是金融業,但你又說是自願做工地的 05/09 12:24
TheJabs: 到底是金融業還是工地阿?文章距今還不到20天耶,昨天 05/09 12:24
TheJabs: 也跟我說在工地做了一個多月了不是嗎? 05/09 12:25
※ 編輯: tonychen01 (140.127.53.132), 05/09/2017 12:26:56
TheJabs: 喔我懂了,應該是在工地進行金融行為對吧? 05/09 12:26
chenglihao: 不懂裝懂嗎?會只說自己是金融業的通常都是在炒股呀.. 05/09 12:35
做甚麼的不是重點啦,我只想知道到底5/8去做那3個有沒有領到170/HR 如果那3位版友有看到麻煩回一下 ※ 編輯: tonychen01 (140.127.53.132), 05/09/2017 12:38:43
chenglihao: 你是要逼死人嗎?等等連發道歉文章怎麼辦? 05/09 13:13
angel07: 這個保証不會 05/09 13:21
NAKOplau: robin80420這位雇主真的很有問題!! 05/09 14:17
mmnnbb: 確定150 05/09 16:07
來啦,是當事人,所以真的是PO時170,做完150? 就算170以那個時間也是很少啊... 還有我記得文章裡雇主說會照實申報勞保是吧,可是沒勞報單?
TheJabs: 板主居然說保證不會,該不會有卦 05/09 16:20
※ 編輯: tonychen01 (140.127.53.132), 05/09/2017 16:31:36
angel07: 依照其它人爆的卦 應該確有其事 05/09 21:38
robin80420: 帳號擁有人並非僱主...現在才發現此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05/10 00:20
robin80420: ... 05/10 00:20
所以原本那篇這段話是!???? → robin80420: 去的人分兩組人馬,後來一組人整理料、一組人配合現 05/09 08:02 → robin80420: 場。我請假沒去,才由我朋友幫我分配現場工作。也是 05/09 08:02 → robin80420: 看他很主動積極才分配他去配合工程師,而工作也僅是 05/09 08:02 → robin80420: 幫忙拿著測風的器具、幫忙推推鷹架而已,反而比整理 05/09 08:02 → robin80420: 材料是更簡單輕鬆又不用出力的工作。他如果怕高,講一 05/09 08:02 → robin80420: 聲就好,沒人會強迫他。也沒人強迫他加班,後來他也是 05/09 08:02 → robin80420: 五點就走了。我實在不知道原po是存什麼心態。坦白講, 05/09 08:02 → robin80420: 我找一個多月以來找了好多人跟我一起工作,他的確是 05/09 08:02 → robin80420: 第一個如此不可理喻的人。 講了一長串,現在變不是雇主拉,那別人吃麵你在喊甚麼燙啊 那你起碼認識原雇主吧,可以請他拿出如徵才文章裡說的會依法投保 的加保紀錄嗎?
TheJabs: 違反勞基法這麼久才鬧大一定覺得很意外吧 05/10 07:18
talkboy: 他那一個是同一間百貨不同櫃位,而且是臨時徵,所以才給 05/10 10:25
talkboy: 高一點 05/10 10:25
TheJabs: 你不是說那天跟我一起去的嗎?哪知道這麼多雇主心聲跟詳 05/10 12:15
TheJabs: 細資訊?你是會分身一次打兩份工還是就是擺明護航? 05/10 12:15
別這樣,也許人家超努力, 從早8 TheJabs你 做的加班做到晚10,再續攤從晚10做到5/9早4嘛, 關係這麼好,下班從101到微風無縫接軌,也是很合邏輯的 ※ 編輯: tonychen01 (140.127.53.132), 05/10/2017 15:17:12 ※ 編輯: tonychen01 (140.127.53.132), 05/10/2017 15:20:56 ※ 編輯: tonychen01 (140.127.53.132), 05/10/2017 15:40:16
TheJabs: 我有資訊提供,站內一下 05/10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