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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重點只有一句:破壞不等於無效。 10月14日14時許,magicianhong來信, 大意為該員應徵aatt75刊登之工作, 提交資料後卻被打槍「資料有問題」云云, 依信件內容所述,資方似乎不願依約如數給與相當報酬。 我直到10月16日才有空詳閱信件內容, 依其所述,我給予兩個建議: 一、尋求現實主管機關協助。 二、看板發表注意文。 結果,magicianhong於10/16、10/17、10/18各發表1篇注意文, 我在板上搜尋查到了#1OXCXU_K (part-time)公告, 因此,依「黑名單管理辦法(#5P4iM__5 (part-time))」單位警告1次, (時間序:10月18日18時許注意文,20時許公告單位警告。) 約莫21時許,magicianhong來信要求刪除文章,我直到23時才閱讀信件, 本板因設定禁止自刪文章,對於申請刪除文章之要求採快速審核, 只要無重大違規情事多半予以同意。 23時22分許先刪除magicianhong當日發表之文章, 之後才看到magicianhong又發表#1Pvrtlb0 (part-time), 方驚覺事情不單純。 23時35分許看到aatt75至板務板申訴(#1PvtIkD- (part-timeBM)), 被我多次糾正後也配合,觀其內容並無虛偽之辭,當然予以撤銷處分。 回頭看magicianhong的三篇文章,除內容被刪成空白以外, 推文也被全數刪除了,還誤用注意分類多發了一篇文章。 magicianhong和嵐蕾顧問有限公司有甚麼協議,我無權管也不想管。 但請問magicianhong板友,您在做這些事之前,詳閱過板規、站規了沒有? 每篇徵才文、注意文最開頭的兩句話,難道都是寫好玩的嗎? 您把part-time板當成自家的網誌,想刪內容就刪內容嗎? 還是您把PTT的管理人員當成寵物或者甚麼的嗎? 您要求刪文章,可以。但請照正常程序來,置底區推文或板務板具文申請。 在板主刪除文章之前,不得將文章內容或推文刪除,這是基本尊重。 ┌─────────────────────────────────────┐ │ 文章代碼(AID): #1OkyFNqK (part-time) [ptt.cc] [公告] 置底檢舉與申請刪文?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88700375.A.D14.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m80 3/05 psl7634 □ [公告] 置底檢舉與申請刪文區 【板主:angel07 psl7634】 [打工] 不受理超過七日之申訴 看板《part-timeBM》 我在哪?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GeminiMan] Life_Job 職場 Σ職場甘苦談 → 求職/行業/工作/? [jobli] part-timeBM 板務 ◎[打工] 不受理超過七日之申訴 angel07 psl76 另外,刪除文章之後,站外其它網站的備份,看板無權管轄。 第 10 條 (文章與推文規範-編輯文章) 不得以編輯文章方式進行下列行為: 一、滅証:非因過失而於徵才文於徵人完畢後,刪除或變更聯絡資訊以外之資訊, 但新增徵人項目者不在此限。 二、刪改推文:非因過失而刪除推文或變更推文之內容、種類、時間、順序、IP者, 但若經原推文者同意者,或為刪除他人個資、不當連結者,不在此限, 此情形僅得刪除整條推文。 前項之行為,若於發表或轉錄文章日起算超過七日而為之者,得以故意論之。 第 12 條 (文章額度規範) 第七條第四項第一至四款文章視為徵才文,每一帳號每日合計僅得發表一篇。 第七條第四項第五至八款文章,每一帳號每日僅得各自發表一篇。 同一單位或同一雇主之同一勞務內容之徵才文,任意二篇應間隔三日以上。 本條第一、二項,若因系統故障、操作失誤等理由,致使誤發者, 應於發表文章後六小時內,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辦法申請刪除文章。 本條第三項,若因特殊需求,得依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辦法申請超額發表, 同一單位或同一雇主之同一勞務內容之徵才文,每一篇之申請以一次為限。 前二項之行為,經板主同意者,該發表之文章不計入第一、第二項所規定之額度。 處分程度讓我再想一想。 黑月 2017/10/19 -- This card must attack if able. Other cards or effects cannot be activated during either player's Battle Phase. Any effects of the monster which battles with this card are negated. If an attack declaration involve this card: destroy that monster, and if you do, inflict damage equal to its ATK or DEF to your opponent. During End Phase, if this card didn't battle or activate its effect this turn: destroy this ca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140.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08385898.A.416.html
em1234: 就小P孩 難怪這麼好摸頭 虧版友還幫他真是過河拆橋 10/19 12:17
kaur: 我認為未拿到薪資前都應該把資料留存下來,不然幹嘛要求不能 10/19 12:20
kaur: 自刪文章的用意是啥 10/19 12:20
tong0131: 犯規得很嚴重,還加上藐視版規。 10/19 12:24
kaur: 這種事多少版規也要尊重一下或告知一下版主 10/19 12:35
NAKOplau: 小屁孩+1,自我意識高又不會尊重他人 10/19 12:41
NAKOplau: 希望加重處分 10/19 12:41
NAKOplau: 而嵐蕾顧問也應該限制發文,免得之後還有別人受害 10/19 12:42
aa22456222: 不論公司是真忙還是假忙 確實有違反板規的狀況 個人建 10/19 13:10
aa22456222: 議還是得禁止發文,避免其他人有權益受損的疑慮 10/19 13:10
WeiMinChen: 接過這麼多CASE 還沒看過有公司敢忙到一天不接電話的 10/19 13:22
torrestam: 當作個板+1 10/19 13:24
djhaok: 辛苦版主了 10/19 14:42
lin19970309: X 10/19 15:17
ForgerEames: 板主辛苦了 10/19 20:08
s085999449: 桶,都桶~ 10/20 00:30
sodabubble: #1Pv6tDti (part-time)這篇也修文+刪推文了... 10/20 15:27
windyaki: 推板主的用心處理 10/20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