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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文 uyimiao水桶30日違規文章退文二、說明 uyimiao以編輯文章方式刪除自身文章之推文,違反本板使用規範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依同法第十六至十九條,應處水桶三十日以上、三百六十五日以下、並得退文。 三、証據 ┌─────────────────────────────────────┐ │ 文章代碼(AID): #1PyqnvZX (part-time) [ptt.cc] [新北/一般] 誠徵文書資料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09117049.A.8E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141629 410/27 uyimiao □ [新北/一般] 誠徵文書資料處理者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新北/一般] 誠徵文書資料處理者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10/28/2017 01:24:11 Sat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10/27/2017 23:54:37 Fri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10/27/2017 23:54:20 Fri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10/27/2017 23:12:58 Fri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10/27/2017 23:12:33 Fri 作者 uyimiao (Andrew) 看板 part-time 標題 [派遣] 時間 Fri Sep 1 00:24:35 2017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10/28到 3/31日皆有需求 每周一到五 早上10點到 下午5點 可彈性延長到可延長到8點 ( 明確起訖日期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一小時150元(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天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 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菜寮站1號附近出口(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 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電腦文書整理(word)、資料登打(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 張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請留下簡單履歷 及電話 跟Line (僅得為 站內 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 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3人 自備筆電,大學畢業或在學佳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電話聯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 編輯: uyimiao (223.137.148.220), 10/27/2017 23:54:36
mag1021: 為何刪我推文QQ 這篇日期本來就很奇怪 外面10月內文9月 10/28 00:30
bearyuchan: 刪推文4不行的 10/28 00:34
lib66940: 10/28是週六,但你只要一~五這樣嗎? 10/28 01:24
【Magical Index: 編輯歷史】 [新北/一般] 誠徵文書資料處理者 請注意本系統不會永久保留所有的編輯歷史。 版本: [目前版本] 時間: 10/28/2017 01:24:11 Sat > 版本: #000000004 時間: 10/27/2017 23:54:37 Fri 版本: #000000003 時間: 10/27/2017 23:54:20 Fri 版本: #000000002 時間: 10/27/2017 23:12:58 Fri 版本: #000000001 時間: 10/27/2017 23:12:33 Fri 作者 uyimiao (Andrew) 看板 part-time 標題 [派遣] 時間 Fri Sep 1 00:24:35 2017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以上兩行文字不得刪除修改,誤刪者請至本板板規第37條複製範本。 各項除有特別規定外均為必填項目,應詳實填寫,不得模糊籠統。 非必填項目亦應保留預設格式中之項目不得刪除。 各欄位灰色括號內文字為範本,使用者可自行刪除範本僅供參考,實際以各項規定為準。 在本板徵求保母、托嬰、陪玩、幼保、救生員、游泳教練、看護、護理師等, 或其它需專業執照方可執業之工作者,雇主應自行審核資格,避免發生憾事。 於本板徵才所衍生的任何損害,由使用者自負責任,本站與本板不負任何責任。 以上提醒文字看完後得以Ctrl+Y刪除之。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10/28到 3/31日皆有需求 每周一到五 早上10點到 下午5點 可彈性延長到可延長到8點 ( 明確起訖日期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一小時150元(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當天發放(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 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重區菜寮站1號附近出口(工作場所之地址,得與單位登記 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電腦文書整理(word)、資料登打(應詳實填寫)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 張先生(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站內信,請留下簡單履歷 及電話 跟Line (僅得為 站內 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 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3人 自備筆電,大學畢業或在學佳 通知方式:電話 面試時間:電話聯絡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 編輯: uyimiao (223.137.148.220), 10/27/2017 23:12:32 ※ 編輯: uyimiao (223.137.148.220), 10/27/2017 23:12:57
mag1021: 好詭異的日期........ 10/27 23:20
※ 編輯: uyimiao (223.137.148.220), 10/27/2017 23:54:19 ※ Last modified: 10/27/2017 23:54:20 四、申訴救濟 若不服本判決,得表明理由,至 part-timeBM 板發文申訴。 -- You can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your hand or your graveyard or your banished zone) by destroying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Summon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destroy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graveyard or banished z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155.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09154159.A.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