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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徵到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0 (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無(非承攬制之工作應填「依法規定」) 工資發放日:當天 (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西湖站附近咖啡廳等等 工作地點︰(工作場所之完整地址,得與單位登記地址不同) 勞務內容︰(應詳實填寫,不得為「主管交辦事項」或其同義詞) 陪我做口條練習,跟我做應對,不用特別做什麼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單位名稱:(應填全名) 單位地址:(應填完整地址) 個人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朱 聯絡人姓氏稱謂︰(姓氏與稱謂,不得以代號、假名表示) 聯絡方式︰(僅得為 站內信、電子郵件、市內電話、行動電話 之其中一項以上) 是否回覆報名者:(應填 必回、只回錄取者、不回 之其中一項) 站內信,之後用賴聯繫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2 (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 面試時間: 受訓時間: 截止時間: 今晚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88.1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571482860.A.13B.html
apoclypse20: 已寄信,想問是否有其他時間? 10/19 20:37
johnnygen: 已寄信,謝謝 10/19 22:19
※ 編輯: makeout (219.91.93.223 臺灣), 10/19/2019 2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