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aang: 基本上真正的承攬通常是指SOHO在家接案那種 05/11 09:45
→ faang: 有固定上班時間地點、接受指揮監督 就不會是承攬 05/11 09:45
推 yzak4763: 很多這種假承攬,反正政府也覺得要你自己跟老闆說^_^ 05/11 10:48
推 angel07: 應該不能算。 05/11 11:16
→ h3bo3: 你朋友慣老闆喔 05/11 12:54
推 a968126326: 看當初面試時有沒有簽所謂的承攬契約 05/11 13:40
推 wallowes: 這一聽就是想用承攬來規避該負的責任,這種人一定沒良 05/11 15:57
→ wallowes: 心,明知故犯 05/11 15:57
推 vogue08: 這種明顯是雇用啊~趕快去檢舉,不然勞健保跟勞退都沒有 05/11 17:25
→ vogue08: 保障 05/11 17:25
推 hcc0223: 一聽這就是僱用,但不想負擔勞健保與保險勞退等等!!沒 05/11 18:36
→ hcc0223: 保障,假承攬真僱用工讀 05/11 18:36
噓 blackru: 噓你朋友的老闆。只要你朋友"必須"出門到指定工作地點就 05/12 19:57
→ blackru: 不是承攬。地方勞動局給他檢舉下去吧。 05/12 19:58
→ blackru: 勞動局的管轄範圍以工作地點為主。我的案子就是松山區工 05/12 19:59
→ blackru: 作,所以我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 05/12 19:59
推 blackru: 原PO朋友走調解的話,調解當天記得找人一起去。 05/1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