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nina: 可以臉書發文嗎廣宣嗎...好可怕 10/04 14:45
推 andy0306: 真的要小心,還有一位童小姐... 10/04 14:54
推 elcatel: 雇主馬上即時止血,聰明。建議下次要立合約了,杜绝這種 10/04 15:04
→ elcatel: 份子。 10/04 15:04
其實即時止血這個決定真的不好下,畢竟短期展場工讀臨時要再補人也困難
之前做過幾次展場其實熟門熟路的工讀生很容易可以找到好混又不會被開除的生存之道
再來就是就法規上其實要解僱一個人非常之困難,要有非常充裕的證據 / 給予改善機會
大部分活動公司應該會寧願把它丟著到最後,反正多壓榨一下其他認真工讀生幫忙就好了
→ Soulimana: 判決書確實有可能是不同人 但用假名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 10/04 15:17
推 poloyabi: 難怪還在打工 10/04 16:27
推 aterasu: 推一下 避免更多人受害 10/04 16:51
推 hsnu2000: 挖 好精彩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0/04 16:55
推 lover19: 看PTT的不見得有PTT帳號就是了 10/04 16:59
推 NAKOplau: 推 10/04 19:07
推 bbflisky: ! 10/04 21:43
推 nanashin: 我記得以前PT版的文章會被搬到打工趣,現在不知道還有沒 10/04 21:52
→ nanashin: 有 10/04 21:52
推 aries1985: 精彩值得推 10/04 23:03
推 tynhjkl9: 推 10/04 23:27
推 mag1021: Ptt打工版的po文 去應徵的不一定是鄉民喔 10/04 23:43
→ mag1021: 很多網站都可以看得到 不用註冊 10/04 23:43
→ mag1021: 推經驗分享 奇葩的打工人和雇主都很多 10/04 23:44
推 srewolf: ! 10/04 23:55
推 ten0227: 推 10/05 02:41
推 gaiaesque: 10/05 04:09
推 withcloud: 辛苦了,未來需要防範更多這種人出現 10/05 08:31
推 schoolky3: 這種真是奇葩…… 10/05 12:39
→ GoGoJoe: 感謝分享,但便當的請求權在大會,不應該一直重複訴說, 10/05 13:06
便當是大會準備好給我公司的,譚先生的簽收紀錄簽在我方公司被分配到的便當數量下
即使便當錢不是我出的,但我的理解是那些便當依然歸我公司管
詐欺雇主既領補助又領便當難道沒錯?不太理解為何我不能把此一存在事實拿出來說
→ GoGoJoe: 調解在雙方沒有簽字和解的狀況下,不會有所謂的結果, 10/05 13:06
→ GoGoJoe: 不應該把沒有法律效益的委員見解當作一個結果來誤導大眾 10/05 13:07
本案調解已完成雙方已簽字,由於沒有相關保密條款
因而經考慮後決定公開相關經驗,包含揭露當事人姓名避免更多人受害
(我方公司名稱可爬文在徵人啟事中即有記載)
調解結果部分我在文中也承認確實對於收回工作服裝部分有存在瑕疵
因此對於這部分同意賠款 300 元台幣給予勞方作為補償
但其餘勞方原始主張要求的薪資部分均未成立
(其實我原本想直接等對方告上法院的,當時聽到對方連工作服裝收回都拿出來說都笑了
只是沒想到隨口說的同意補償一件 T-Shirt 300 元最後他就同意整個和解了)
另外我應該沒有提到委員見解當作結果吧?
我有提到調解委員目的也只是為了盡量讓雙方和解不上法院而已不會實際做出判決?
在調解僵持的狀況下調解委員會帶開勞方或資方單獨討論條件並提供一些建議
→ GoGoJoe: ,不確定司法判決書是否為同一人時,不應該跟文章放在一 10/05 13:08
→ GoGoJoe: 起,如果我是貴司會就事論事,整體文章會更有說服力。 10/05 13:09
我僅在文中充分備註說拿他的名字去搜尋會看到有趣結果
這些都是公開可搜尋到的資訊,並同時提及到同名同姓不代表真的是同一人了
至於譚先生為何要用假名應徵我沒有其他推論
但使用假名應徵本身就符合懲戒解雇條件:
「勞工有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這部分就我的理解我甚至可以主張連資遣費都不付的
但因為我事後才發覺此事,因此也不想再跟勞方刻意去計較這幾千元金額
推 GoGoJoe: 這事件主要是雙方脾氣都不好,用網路上筆戰方式處理爭端 10/05 13:15
→ GoGoJoe: ,最後資方不服氣對簿公堂,既然要對簿公堂當然不能提供 10/05 13:15
→ GoGoJoe: 匯款帳號,避免勞方主張資方同意領取,這點不能視為勞方 10/05 13:16
→ GoGoJoe: 缺失。有最後司法判決在上來分享判決書不遲。 10/05 13:17
呃不好意思,你是資方和勞方都搞不清楚關係嗎?
還有請問你是當事人本人或是通靈看到「雙方脾氣不好」嗎
我們雙方都簽字調解完成跟支付所有原本承諾的薪資資遣費
跟提供額外 300 元台幣 T-Shirt 賠償金全額支付了
我只是針對本次透過本板徵才的負面經驗狀況盡量如實的發布出來
至於會特別提到勞方沒有提供匯款帳號這部分是因為
譚先生在調解會持續被我充分準備的證據打臉後
突然又跳針跟調解委員指稱我公司在工作後沒付他薪水
調解委員:「請問你有提供匯款帳號或其他可收款方式給資方進行付款嗎」
譚先生:「呃,沒有」
(???)
不過事後檢討上,確實我身為資方應該工作前就先索取好相關存摺影本與核對身份文件
至於疑似有前科部分,我的理解是除了少數特殊工作(例如保全)能在徵才要求良民證外
資方應該本身也是無權作這樣的要求與審查就是了,再來就是不起訴紀錄也不會列入前科
至於法律訴訟,其實調解會上的立場我就是只提供在解僱當下口頭與書面承諾過的
包含實際工作期間薪資 / 資遣費 / 餐費補貼(甚至未扣除他跟便當重複請領的部分)
對於勞方原本主張要求的費用均一概拒絕,也歡迎對方走法律途徑處理
我只是最後沒想到隨口說一下只同意對於 T-Shirt 部分賠償最後調解就成立了 XD
只能說如果他真的只是為了爭這 300 元白 T-Shirt 要這麼大費周章也不簡單...
噓 dsyover: 這個噓給樓上… 10/05 13:36
推 Rudolph0726: 回Go大,這種民事訴訟要走完隨便都一年起跳,那這位 10/05 14:10
→ Rudolph0726: 先生這段時間還可以繼續胡搞瞎搞唷 10/05 14:10
推 q2520q: 哇靠,好精彩 10/05 16:57
推 motoe680i: 把他ptt帳號公佈 10/05 17:25
我沒有他帳號(也無法確認他有 PTT 帳號),僅有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應徵信
因此這部分我選擇在原徵才處公布電子郵件信箱以及真實姓名 / 應徵使用之假名
推 GoGoJoe: 我就看到你現在脾氣不好非常生氣 10/05 20:54
你要說 1+1=5 也可以,你說了算
推 superwei: 腰果吧這場我有去代班!不過不是貴公司的爽缺QQ 10/05 21:03
推 superwei: 時薪高又能坐著陪小孩打switch 根本佛 連衣服也能回收3 10/05 21:06
→ superwei: 00元 10/05 21:06
噓 amport625: 哪裡生氣?ptt發認真文就是有這種專門考驗別人耐性的人 10/05 21:23
→ amport625: 留言 文字乍看有理 實然內容空洞 為反而反 10/05 21:23
嗚不要噓在我的文上嘛 QQ
噓 GoGoJoe: 我不會生氣 樓上也別氣了 10/05 23:47
推 aterasu: 有人急囉~ 可以改三次名字呀 可惜你的問題不是在名字@ 10/06 10:53
→ aterasu: @ 10/06 10:53
推 unazz: 推經驗分享 現在臉皮厚兩手一擺的人越來越多了 自以為聰明 10/06 15:23
→ elcatel: 遇到這種事,誰不氣? 這還用說。當然氣。 10/06 17:33
→ amport625: 表達已經很好了 反觀某個上錯車找碴失敗 氣得牙癢癢 10/06 19:09
→ amport625: 你是不是某間私大法律系大一跑出來啊? 10/06 19:33
噓 sincocosin: 這個人有問題 但你們連便當這種小錢小事都要公開來重 10/06 19:53
→ sincocosin: 複提 不免想到底有多客家 10/06 19:53
確實是小錢小事沒錯,所以這部分我都照付給譚先生了一毛不少
即便原本全展期做完每天 2 個便當這樣也大概多詐領 3,000 元餐費而已
但就是眾多小事疊加起這個黑名單,希望能幫譚先生在網路上留個紀錄
如果要說用假名應徵也算小事那隨便你 :)
至於因為想騙這點便當小錢而反而失去整個展期兩萬多元薪水的工作
我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這才是因小失大吧?
主要還是誠信上的問題,像是便當這事情搞到會被「抓包」就蠻有趣的
起因是他因為跑去跟大會索取指定菜色便當(事後才證實)跟用餐休息地點有一些爭執
譚先生小聰明的自己預期到大會負責人會跑找我(攤位負責人)告狀
而在工作期間特地打電話(我平常不在現場)先跟我說明打好預防針
當下電話中也給了我一套完全不同的說法,反倒投訴說是大會人員在找他麻煩
我原本也是抱持著優先相信自己旗下工讀生的說法,但當然還是需要了解事情全貌
電話中我甚至跟他確認了一次他是否有領取大會的便當,當時他也跟我說沒有
直到我多方查證,確認後跟連便當簽收紀錄都看到且本人最後也坦承欺騙我後
當天下午確定手中握有的證據能足夠達成資遣 / 解雇條件,這樣的人真的不能留
就決定趕緊解僱止血了,即便事後有許多衍生成本得要自己賠我也覺得值得
有時其實真的不是在意那點便當費小錢,也要考慮其他工作同仁的感受
為何只有譚先生可以特別領每餐 150 元 + 還多拿一個便當
為何大會需要特別針對譚先生的口味去安排(餐費補助就是不想麻煩大會個案幫我處理)
以及不是所有老闆都是白痴的
至於客家這點,雖然不敢真的自稱佛心公司
但我至少有自信說過去所有合作過的公司或面試聘僱過的工讀生都不會用這種詞來形容我
包含我自己很久很久以前學生時期也同樣做過遊戲展場工讀生,更能身處地為工讀生著想
真的客家的公司才不會開這樣優於行情的薪水還又出來處理這種零碎小事
反正一個工讀生擺爛只要其他工讀生多做點事就好,活動熬一下就過去可以結案了
其實真正會混的專業展場工讀生只要把份內事做到最低限度做完然後盡量低調就好
只要低調到不出包,在人潮來來去去工讀生一大堆雇主 / 小組長連名字都記不完的展場
根本很難在短短幾天內評估一個人力的工作認真程度
要搞到像譚先生一樣可以高調的跑去找大會總負責人出來吵自己根本沒權吃的便當口味
當天直接被解僱最後想檢舉雇主不當解雇還吵不贏又不敢上法院的才比較可笑
推 fnlin05: 推分享必雷 10/06 21:25
※ 編輯: duckhuai (36.225.72.169 臺灣), 10/06/2023 22:46:06
※ 編輯: duckhuai (36.225.72.169 臺灣), 10/06/2023 22:53:39
噓 GoGoJoe: 好氣 好氣 10/06 23:59
推 Woqeker: 樓上才好氣好氣 笑死 幫補血 10/07 10:08
→ amport625: 有些id價值觀跟社會通念相差甚大 一個個回很花時間 盡 10/07 11:18
→ amport625: 量別受影響 反正這些推文幾乎都形成反效果 就像我說有 10/07 11:18
→ amport625: 些就是來找碴 搞不好是這位什麼譚的同類或親友團XD 10/07 11:18
→ amport625: 回推文點到為止就好 幫補血 10/07 11:19
推 amport625: 推 10/07 11:23
噓 GoGoJoe: 不就本位主義 10/07 12:17
→ GoGoJoe: 這案例勞資兩邊都有問題 10/07 12:20
推 Soulimana: 奇葩言論 笑死 補血 無視遲到曠職 拿便當脾氣做文章XD 10/07 14:27
推 JUSTER: 是說資遣費的部分是有必要付的嗎?儘管是短期工時人員 10/08 01:38
推 qwe78965: 幫補血,我原po的員工啦。老闆超就事論事,因為老闆沒 10/08 05:43
→ qwe78965: 提到:這個員工還不知道為什麼搞到另一個女員工的手機 10/08 05:43
→ qwe78965: 號碼,被fire後打給女員工叫「女員工小心老闆」,女員 10/08 05:43
→ qwe78965: 工嚇爛為什麼這個才碰面兩天的同事會有自己手機號碼( 10/08 05:43
→ qwe78965: 連賴都沒給),質問對方為何有手機號碼卻裝沒聽到。 10/08 05:43
推 qwe78965: 為什麼我知道勒?因為我女員工啦本人哈哈哈。老闆超讚 10/08 05:48
→ qwe78965: 超給力處理得很完美!這個男員工基本上就是個超級大怪 10/08 05:48
→ qwe78965: 人。便當根本不是最重要的事,而且為什麼沒訂便當還有 10/08 05:48
→ qwe78965: 人覺得給員工吃便當沒差啊?這件事被壓榨的根本就是資 10/08 05:48
→ qwe78965: 方不是勞工==噓文的人不知腦袋想啥 10/08 05:48
推 qwe78965: 不吃大會的便當,老闆會給$150餐費($150餐費很高欸? 10/08 05:52
→ qwe78965: !各位有打過工嗎?我沒遇過給$150餐費的)這個案例是 10/08 05:52
→ qwe78965: 男員工騙老闆說「我不吃大會的便當」但卻「偷吃大會的 10/08 05:52
→ qwe78965: 便當」又同時「爽領$150」,等於老闆損失共$3000。這樣 10/08 05:52
→ qwe78965: 還有人說原po客家==?到底有沒有仔細看完文章ㄚ 10/08 05:52
→ qwe78965: 對了老闆給的薪資是$220/hr,工作內容非常輕鬆彈性(但 10/08 05:56
→ qwe78965: 當然我們員工自己也沒因此偷懶該做的都做到位)這白話 10/08 05:56
→ qwe78965: 來講根本爽缺,怎麼好意思說資方「客家」。還有人說「 10/08 05:56
→ qwe78965: 雙方脾氣都不好」,我超傻眼,老闆脾氣好到不行,他遲 10/08 05:56
→ qwe78965: 到好幾天、老闆也給了他幾次機會,最後要fire他時還把 10/08 05:56
→ qwe78965: 他拉到小角落給對方台階下。反而此員工被fire後在百貨 10/08 05:56
→ qwe78965: 公司裡面乾譙三字經遲遲不肯離開。到底誰脾氣比較差ㄚ 10/08 05:56
→ qwe78965: ,這年頭慣老闆很多沒錯,但不要亂扣帽子在原po頭上 10/08 05:56
推 superwei: 譚先生偷吃便當,會造成其他工讀生或工作人員 會沒便當 10/08 19:37
→ superwei: 吃 10/08 19:37
推 superwei: 領便當簽名就是為了杜絕譚先生這種行為, 便當有少的話 10/08 19:38
→ superwei: 會不知道誰沒吃 誰有吃 10/08 19:38
推 superwei: 時薪180, 死站一整天腿差點廢掉, 還有教小孩 跳來跳去 10/08 19:42
→ superwei: ,但有便當吃,跟時薪220 可以坐著陪小孩打電動 還有餐 10/08 19:42
→ superwei: 費150補助, 到底哪裡客家了 10/08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