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rt-time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已閱讀 part-time / part-timeBM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 * 檢舉文標題格式:[檢舉] #1E6XoB0o 板規一/就服五 * 發文即代表願為此檢舉文負責,望各檢舉人慎用之。 ------------------------------------------------------------------------------ 1. 檢舉文章資料:#1FWclQxH 作者: sachi357 (chi)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關渡北藝大微軟家庭日(暫停) 時間: Mon Apr 9 12:55:52 2012 信箱已爆~請各位暫停來信~謝謝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A時段. 101/04/28(六) 08:00-12:00 B時段. 101/04/28(六)07:00-17:0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是 是否供餐:皆供應午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A時段. 500元/4個小時 B時段. 1200元/10個小時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當日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發放薪資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關渡台北藝術大學籃球場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A時段. 趣味競賽工作人員、當日活動現場協助 B時段. 指引交通路線、遊戲關主、場復協助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80604586 公司負責人:賴米雪 公司名稱:米緹活動創藝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36號 公司電話:(02)8951-5628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陳小姐 (02)8951-5628 履歷請寄至 meet22@meet-top.com.tw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是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A時段:3人 B時段:4人 補充事宜 ◎其他: →交通自理 ◎通知: →信件通知錄取否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無須面試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活動當日早上八點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101/04/22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68.240 → owenx:隊輔薪水高好多...可惜我休學了XD 180.177.190.141 04/09 13:54 ※ 編輯: sachi357 來自: 114.24.171.80 (04/10 10:14) 2. 被檢舉人ID:sachi357 3. 檢舉原因/觸犯板規/違法事由: A時段. 500元/4個小時 B時段. 1200元/10個小時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2. 凡是違反勞基法、工時不明等,都會被劣退,雇主有義務熟讀勞基法,請自重。 2.1 凡是按件計酬類的工作,一定要註明所需工時,否則視同工時不明。 2.2 有排班請詳細填寫排班、休假日等,否則等同工時不明。 2.3 超過十二小時的工作、超時沒有加班費都會劣退。 我承認應徵前我沒有看清楚 但是錄取後卻發現即使用103去算, 時段B的工資也不到1300, 於是我又寫信去問對方說時薪是120元, 因為10小時給1200, 所以我確定此工作是違反勞基法的, 故此檢舉並轉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6.130 ※ 編輯: chiyu716 來自: 125.232.136.130 (04/10 15:49)
DavidChen:103x8+137*2=1098 ?? 04/10 18:26
DavidChen:加班費的1.33包含本薪,加付1/3,並非加付1.33倍。 04/10 18:31
chiyu716:算錯了 對不起 04/10 20:01
DavidChen:不會啦,法令的東西拿出來討論讓更多人知道不是壞事 ^^ 04/10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