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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ccle 違反本板板規第六條,因屬再犯,處水桶三個月。 第六條 檢舉、申訴、說明非當事人禁止發文或推文,以帳號為認定基準。 檢舉文當事人,為檢舉人與被檢舉人。 申訴文當事人,為被處分之使用者,但處分已執行完畢者除外。 說明文當事人,為板主公告或以站內信通知前來本板說明者。 遇申訴案,其他板主得於內部通知原處分板主。 第二十二 水桶罰則累進:兩週、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一年、永久,一年以上水桶併 科退文。 罰則兩週水桶者,再犯處一個月水桶,以此類推。 罰則一個月水桶者,再犯處三個月水桶,以此類推。 再犯為不同水桶罰則者,以該罰則再犯論處。 EX:違反第二條遭水桶兩週,出桶後再違反第五條,得水桶三個月。 使用者 lucy250018 違反本板板規第十二條,水桶兩週。 第十二條 遭板主處水桶或退文處分者,得以本類別發文。 遭處警告或刪除文章者,因無對使用者發言權造成影響,故不受理申訴。 已循其他方式申訴(含已至小組申訴)者,勿於本板再發申訴文。 使用者已寄信原處分板主,當不可於本板發申訴文,且申訴文未按規定格式填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19.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80852304.A.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