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oe1101: 我是不相信台灣法官,你要不要信就看自己了 02/14 09:26
推 zengzeng: 第一、其實整張箋都算個資,遮名遮身分證只做一半。 02/14 09:28
→ zengzeng: 二、個資蒐集處理利用,除特定項目外以誠實信用為準則 02/14 09:28
→ zengzeng: 可惜醫療性的就是特殊項目 02/14 09:29
→ zengzeng: 所以醫療性個資給民間廠商有無必要就是爭點 02/14 09:30
→ zengzeng: 個資法第六條第二項有寫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 02/14 09:32
→ zengzeng: (下略) 所以就調劑行為來說 藥師領受處方製作的工序 02/14 09:34
→ zengzeng: 已經要完成辯證處方箋真偽與確認請求對象與交付對象 02/14 09:34
→ zengzeng: 所以藥商還要看到處方絕對是有問題的,這不是他們的義務 02/14 09:35
→ zengzeng: 藥商不給藥心情好就致電主管機關心情差就去電幹法務 02/14 09:37
→ zengzeng: 雖然個人不太認為未有人因這種事吃上這類官司 02/14 09:38
→ zengzeng: 但沒人保證以後哪天有人捅+實務見解大翻盤...小心為上 02/14 09:38
推 scorpiotiger: 藥商可能會走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 02/14 09:55
推 scorpiotiger: 和學術研究機構合作 一舉兩得 02/14 09:58
推 scorpiotiger: 第6條因為行政院欲將病歷資料放寬使用 而未施行 02/14 10:05
推 zengzeng: 是的 但版上一線人員仍要小心 不能說廠商要資料就給 02/14 10:22
→ zengzeng: 一是你不知道這個廠商蒐集個資有無正當性 02/14 10:22
→ zengzeng: 二是如果患者主張不知道領這個藥品/試紙要提供個資 02/14 10:23
→ zengzeng: 而開處方與給藥者在未經說明與患者同意下以患者個資取得 02/14 10:24
→ zengzeng: 藥品/試紙 縱然司法配合行政 這也夠一線人員嗆了... 02/14 10:25
→ zengzeng: 三 最重要的一點 行政院說緩不代表司法院吃這套 02/14 10:26
→ zengzeng: 法條還在 就是司法說話比行政大聲 不是行政說了算 02/14 10:28
→ zengzeng: 尤其是版上許多一線人員顧店顧到快累癱若還被亂這種事 02/14 10:30
→ zengzeng: 不如一開始謹慎點 打個電話問一下主管機關這間公司這個 02/14 10:30
→ zengzeng: 商品要患者個資是允許的嗎? 至少政府幫坦 比較安心 02/14 10:32
→ zengzeng: 囧 手邊法規沒看到 剛剛網路查到第六條未實施 02/14 10:34
→ zengzeng: 不過上述第二點的患者主張還是有可能發生... 02/14 10:35
推 scorpiotiger: 說實在話 衛生福利部對於個資法瞭解多少也是個問題 02/14 10:56
推 johnnyjaiu: 請教學長們,這樣有違反藥師法第十四條嗎? 02/14 10:59
→ mirrorlee: 建議為免不必要麻煩 能遮就遮 廠商說什麼聽聽就好 02/14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