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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為今天下午打去高雄市藥師公會都沒有人接聽, 有點急,只好來這邊打擾各位…, 請見諒… 我預計3/20離職退會(第二藥師), 4/1要去新診所擔任負責藥師, 但我103年的25學分是在103年3月分取得, 在我中斷執業未滿一個月的情況下, 是否需要補上25學分呢? 先謝謝解答的各位,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2.20.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26499544.A.C70.html ※ 編輯: ginger1012 (223.142.20.75), 03/16/2015 17:53:30
lefthanded: 如果是首六年職業,換照前,無論中斷多久,都不用25 03/16 19:38
lefthanded: 學分仍可職業(限非負責藥師) 03/16 19:38
ginger1012: 謝謝您,那如果擔任負責藥師呢? 03/16 21:29
luckystar777: 負責藥師也一樣吧 03/16 21:47
ginger1012: 了解了,感謝您們,謝謝!:) 03/16 22:08
ginger1012: 自問自答一下,詢問公會後,他們表示只要中斷不滿一 03/20 22:48
ginger1012: 個月就可以不用補25學分 03/20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