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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FB上看到一則分享有關於教育訓練勞基法的實務見解 因所有醫事人員都須在6年修滿120學分 http://tinyurl.com/jyo6ekv 內文如下: 勞動基準法 第 24 條 ( 73.07.30 ) 要  旨: 雇主強制勞工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勞工可否請領 延時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 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 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 時,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我有打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都是如果是雇主強制去上的話就可以報加班 不過我們去上都是自己找課去上,雇主不算強迫(也算半強迫) 照字面來看也算跟業務有關連,所以想請問各位的情況是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18.8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67687216.A.FD2.html ※ 編輯: Escaper (114.39.218.89), 07/05/2016 10:54:41 Escaper:轉錄至看板 Nurse 07/05 10:55
diezoo: 所以今天你沒受雇的時候就不去囉? 07/05 11:04
tobia: 不去上繼續教育→藥師執照失效→被解聘..... 07/05 13:02
luckystar777: 你可以都不要修啊,六年到換個藥師就好,喔,你還 07/05 23:26
luckystar777: 不一定待很久喔 07/05 23:26
akway: 不然你都不上 六年後找的到工作? 07/06 11:32
akway: 這是政府強迫你 不是雇主強迫你 你搞錯了 07/06 11:33
s088037: 沒去上=你沒有執業資格,顧主還要付錢讓你去有資格執業, 07/06 11:41
s088037: 怪怪的吧 07/06 11:41
shyfox: 有雇主會給藥師繼續教育公假,可遇不可求 07/07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