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per (嘿嘿嘿)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繼續教育算加班嗎?
時間Tue Jul 5 10:53:33 2016
最近在FB上看到一則分享有關於教育訓練勞基法的實務見解
因所有醫事人員都須在6年修滿120學分
http://tinyurl.com/jyo6ekv
內文如下:
勞動基準法 第 24 條 ( 73.07.30 )
要 旨:
雇主強制勞工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勞工可否請領
延時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
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
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
時,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我有打去勞工局問:得到的回答都是如果是雇主強制去上的話就可以報加班
不過我們去上都是自己找課去上,雇主不算強迫(也算半強迫)
照字面來看也算跟業務有關連,所以想請問各位的情況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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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caper (114.39.218.89), 07/05/2016 10:54:41
※ Escaper:轉錄至看板 Nurse 07/05 10:55
推 diezoo: 所以今天你沒受雇的時候就不去囉? 07/05 11:04
→ tobia: 不去上繼續教育→藥師執照失效→被解聘..... 07/05 13:02
推 luckystar777: 你可以都不要修啊,六年到換個藥師就好,喔,你還 07/05 23:26
→ luckystar777: 不一定待很久喔 07/05 23:26
推 akway: 不然你都不上 六年後找的到工作? 07/06 11:32
→ akway: 這是政府強迫你 不是雇主強迫你 你搞錯了 07/06 11:33
推 s088037: 沒去上=你沒有執業資格,顧主還要付錢讓你去有資格執業, 07/06 11:41
→ s088037: 怪怪的吧 07/06 11:41
推 shyfox: 有雇主會給藥師繼續教育公假,可遇不可求 07/07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