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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ra17218 (私立南部科大文組生)》之銘言: : 先說個抱歉 可能回的有點亂 : 1.版權所有? : ->印象中有看過北醫的共筆上頭有版權所有。 再講一次 著作權的主張只有在重製的部分有可能犯法 除非當初有約定所有人不可自行處分 否則著作品的所有權轉移之後 持有人的轉壽著作者是無權主張著作權的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二手書 只要持有人是合法取得 那他要怎麼去處分就是持有人的自由 原著作人不得以此要求分配利益 他上面的版權所有只有要求持有人不能自行重製的權力 無權要求持有人不得轉售或轉讓 : 2.無本生意? : 的確有可能會因為近期徵共筆文氾濫,造成有心人士藉此賺一筆,這就很明顯是原著的權 : 益損失。 損失在哪? 所以一開始這份共筆是用來販售賺取利益的嗎? 如果是那就更好笑了 回到第一點 購買人取得所有權後要怎麼處分就是人家的事了 再講一次 只要持有人是合法取得著作物 除非有事先約定 否則要怎麼處分是持有人的事 不能因為自己便宜賣給別人 人家轉賣獲利就主張自己有損失要求獲利返還 就像和書局買了一本100的書 能賣到200那是自己的本事 書局和作者都不能主張要把那賺的100吐出來 : 3.作者同意? : 有人提到徵詢該屆共筆作者的同意,但徵的共筆卻有可能非應屆的, : 找到原著的同意機率更渺茫。 : 我的看法是 : 共筆的用途是同學互相幫助來通過期中、期末考,並非營利用; : 而補習班販售的書籍用途則不太相同,”主要”是幫助藥學升國考,有營利成分。 : 然後我想說的是另一種情況:有人徵求國考精華整理的電子檔(或實體本,例如北醫有藥劑、 : 生藥統整)。這也算共筆的一種,這種類型更是需要全系的同學分工合作而完成, : 你說要徵求當屆全系同學的同意嗎? : 那個人的看法是 禁止徵求共筆 : 我只從用途來看 : ->為了通過期中考 : 學弟妹請你認真上課 OR 找麻吉借上課筆記來看。 : 你買到的共筆範圍可能不同,資料也可能不是最新的 : ->為了通過國考 : 學弟妹請你自己做總整理 OR 買補習班.坊間書局的書籍來複習 : 至少人家 X老 X才 X麟是專業的統整,而且比較可以走正統合法的方式取得版權 : 念得好念得更有效率又不用徵一堆人同意,不是比較輕鬆嗎? : 我的觀察啦 如果談法律就好好研究過再講 而不是用自己覺得有利就硬套 違反哪一條直接列出來大家就閉嘴了麻 把論述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之上就算結論是對的也會被從基礎去全盤否定 拿共筆出來賣我也認同這個有道德問題 那為什麼不要從道德倫理的出發點提出論述去說服大家 而是抱著明顯錯誤的法律不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214.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87870032.A.456.html
kira17218: 嗯,我的確還沒研究好法律 02/24 01:33
kira17218: 等等,我不知不覺最後一行跟你打一樣的…… 02/24 01:38
kira17218: XD 02/24 01:39
sailaphair1: 推法律,換個角度想,共筆能幫助更多人學習,也是好 02/24 08:37
sailaphair1: 事啊… 02/24 08:38
johnnyjaiu: 簡單啊,以後共筆禁止"出售"就好了,頂多送人 02/24 10:10
xyz147896325: 如果印了一份自己留著,原版賣出去這樣呢? 02/24 10:23
ilovebabies: 樓上 不會怎樣 02/24 10:40
wcl0222: 推「禁止共筆出售喊價」這個辦法,原po所謂的轉手是合法 02/24 11:17
wcl0222: 是建立在原著作者在一開始便獲得合理報酬的前提之下,而 02/24 11:17
wcl0222: 今天的狀況比較像是一名繪師在Pixiv(圖文公開交流的網站 02/24 11:17
wcl0222: )投稿一張圖,雖然是公開的但是別人不可以未經作者許可 02/24 11:17
wcl0222: 自己把作者的圖印成商品出售,更何況不是所有作者都同意 02/24 11:17
wcl0222: 授權。若可以徵得所有共筆作者的同意,那共筆買賣倒是不 02/24 11:18
wcl0222: 需要禁止。 02/24 11:18
wcl0222: 補充說明一下,轉印成其他物品這個行為是自用且沒有營利 02/24 11:27
wcl0222: 行為是不會影響到原作者權利,但是有販售行為就是危害到 02/24 11:27
wcl0222: 本來作者的權利 02/24 11:27
wcl0222: 回過頭來說,今天補習班盜用北醫的共筆去用為什麼會生氣 02/24 11:34
wcl0222: ?因為補習班就是用在營利行為上 02/24 11:34
ronuStu: 帥喔! 02/24 12:44
mirrorlee: 推一個 一堆管太寬又不先查智慧財產權法規的 02/26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