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star1123 (alistar)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歇業停業未在30天內報備 罰錢
時間Mon Jan 8 09:55:34 2018
各位學長姐好
家姐因為某些因素於六個月前離職
最近要重新執業發現
當初忘記要去辦理停歇業 離職證明是壓在八月左右
看衛生局的罰鍰 第一次是2000~5000 她剛剛打去問 衛生局 說 那個2000~5000要視情
況而定 不過應該是2000
不知道有沒有前輩有類似的經驗可以提供較確切的數目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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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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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listar1123 (110.26.107.72), 01/08/2018 09:57:19
→ ws520025: 超過兩天被罰2000...>< 01/08 12:51
→ alistar1123: 那這樣六個月不就要5000了... 01/08 13:20
→ fox1103: 縣市的裁罰基準看一下 01/08 13:29
→ foretufo: 2000在所難免 01/08 19:30
推 luckystar777: 很便宜了,這錢不可能撤銷 01/09 01:43
→ luckystar777: 通常都會罰最低金額 01/09 01:43
→ hoe1101: 正常,因為是違法 01/11 17:39
→ hoe1101: 不過離職了沒去停歇業,怪怪的喔,牌租人嗎? 01/11 17:42
→ sru: 有認識的人說一開始會說五千,凹一凹之後剩兩千 02/02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