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lanex: 你不應該給的,給了就輸了12/02 21:51
→ allanex: 公共空間下就算拍到也不會怎麼樣,對方可以主張肖像權 你12/02 21:53
→ allanex: 不能公開展示或者po網 但是你也有在公共場所下自由攝影12/02 21:53
→ allanex: 的權利 只要不是不雅的偷拍基本上都沒問題12/02 21:53
→ allanex: 除非該公共空間已明訂是禁止攝影的區域就另當別論12/02 21:56
推 mozzo: 要我才不會給12/02 22:00
→ linchunan: 同意一樓12/02 22:04
推 tadshift2: 你根本沒犯法啊?給啥,直接走掉就好了12/02 22:44
推 wc4eva: 沒犯法啊 對方法盲不要理他12/02 23:00
推 mrad: 我平常街拍 有狀況發生時 男女我都一律回答:覺得這個景有你12/03 00:09
→ mrad: 入鏡很好看 通常都不太有問題12/03 00:09
推 tudaer: ER...你被騙了 你在公眾場所且也不是特別拍她們...12/03 00:37
謝謝大家的回應,想起來還是很難過嗚嗚,剛剛也有在法律版發問和爬文,發現我根本沒
觸法,只能說學到一次經驗了,只是照片都沒了真的好心痛QQ
※ 編輯: ke003 (180.217.242.9), 12/03/2017 01:18:29
推 fotografi: 拍拍....12/03 01:54
推 MIYAMOTO: 反告對方強制罪,還是刑法唷,但你得先找到他12/03 04:37
→ yuityuit: 拍拍...12/03 05:39
推 fatotaku: 等等 我以為我走錯版12/03 10:59
推 Mroy: 傳播科系的第一課 路人沒有肖像權只有隱私權12/03 12:21
→ ginnietulip: 你說沒裝底片不就好了,他不能要求你開背蓋,只要你12/03 12:35
→ ginnietulip: 事後不發佈都ok 12/03 12:35
拍謝我好像應該發photo版的,當下沒想太多,應該也找不到他了,如果找得到也很想告
...真的很謝謝大家!希望大家都不要發生這種事!
※ 編輯: ke003 (180.217.242.9), 12/03/2017 13:47:27
推 Dext: 調監視器找人告下去啊 12/03 18:43
推 pork6631: 不讀書的後果 12/03 19:12
推 xx49874039: 要多學點法律常識。。。 12/03 21:32
→ azhu: 拍拍,難免碰到這種事,下次就知道怎麼應對惹@@ 12/04 01:42
推 asters: 是我就整卷拉出來丟在地上讓她們撿,操你妹的... 12/04 02:24
推 lateao: 我之前在香港比較窮的地方拍,也是遇到一個流浪漢阿伯對著 12/04 05:34
→ lateao: 我大喊,你是不是在拍我!(但其實是拍招牌) 然後跟過來 12/04 05:34
→ lateao: 後來我就跑走了 想想其實如果遇到路人突然反應是真的會不 12/04 05:34
→ lateao: 知道怎麼辦 12/04 05:35
→ lateao: 但有些時候他態度強硬也不代表是對的 12/04 05:35
謝謝大家安慰QQ因為我之前印象中是拍攝這件事也牽扯的肖像權的作成,有發文在法律版
問也有人是說拍攝的動作也有侵權疑慮,可能也跟照片是不是偷拍性質和用途有關?不過
也有蠻多人是說未公布照片是不侵權的,之後我會在問問專業法律諮詢~
※ 編輯: ke003 (111.240.188.21), 12/04/2017 14:23:33
推 asters: 下次如果這樣記得看能不能假裝拿底片的時候拿一卷新的掉包 12/04 21:44
→ asters: 給他一卷全新的 12/04 21:44
推 sula77889900: 站在原地叫她報警試試看XD 12/05 10:34
推 yuukikaze: 那卷照片裡面如果有你或是你的家人 12/05 13:54
→ yuukikaze: 那你們的肖像權被她奪走了耶 照這樣說的話 12/05 13:55
推 NewTypeNeo: 拍拍 12/05 23:42
推 GoaCorolla: 我覺得你應該現在去報警,反過來告他們恐嚇跟強制罪 12/07 19:36
→ GoaCorolla: 會不會成案一回事,先讓他們去跑一趟偵查庭就對了 12/07 19:36
→ GoaCorolla: 總得要有人教育一下他們正確的法治觀念 12/07 19:37
推 ganharibo: 調監視器找人喔 12/21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