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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沒有要推/發文,但想了一下覺得事情有點嚴重, 還是要跟你説一下以免以後又發生類似的事。 ※ 引述《rukawa514 (我是阿信不是瓜哥!)》之銘言: : 我有看到妳講的話 : 整件事情我真的問心無愧 : 我在這邊先還原真相 : 有一天弄到我真的得告妳時 : 我再把這件事情原原本本跟檢察官說 : 如果妳亂講我騙妳砲什麼的話 : 我一定會告妳妨礙名譽或者誹謗 : ============== : 整件事情大概是我在ptt常發文 : 後來跟一個女生蠻好的 : 之後覺得可以試著交往看看 : 聊了一陣子後就去她的租屋處 : 我們有發生親密關係 : 她一開始有說不行不可以 : 後來我們還是發生了關係 : 差點變成男女朋友 : 在那之後我們還是有蠻好一陣子 : 第一 : 我們是到她的租屋處,絕對不是我把她騙到旅館什麼的 : 第二 : 在要發生關係之前,我們有擁抱接吻 : 有摸摸那些,她一開始說不行 那不就還是有説嗎 : 後來還是發生了 : 第三 : 在那之後她有生氣過幾十分鐘說不是說不行嗎? : 我怎麼可以真的就做了 : 但是她說的不行不是極力掙脫的,是半推半就的 很多性侵犯都用這句當藉口。 其實我一直不懂,到底這些性侵犯是真的以為“不極力掙脫”就是“同意”的意思, 還是刻意往自己想要的方向解讀,為所欲為。 另外,你要是逼到對方不得不使用暴力反抗,兩個人都可能會受傷。 你所謂的極力掙脫是這個意思嗎? : 這點我絕對敢測謊!! : 我有做的事我絕對認,我對我自己的言行負責 : 我希望我們畢竟曾很好過陪伴過一陣子 : 當我在做重要的事的時候 : 希望妳不要亂講什麼話,讓我被人亂酸 : 整件事情真要說破,是妳會被講的難聽 : 我自己會用告妳來結束別人的酸言酸語 : 為了要維護我自己的清白 : 妳在這件事上亂講什麼 : 以致我被酸被人亂講什麼騙砲 你的確不是騙砲,但是還是在違反對方意願下就逼人家發生關係了。 : 我絕對會用告妳來平息風波 : 因為我絕對站的住腳 : 我也沒什麼好再失去了 : 我們曾經是好到差點在一起的 : 後來沒變成男女朋友我也是有點遺憾 : 我對我的言行絕對負責 : 不要逼我告妳 : 真的不要!! : 現在的我為了努力活下去 : 我什麼都敢做,過幾天我會直接去按鈴申告一個騙我七萬的女生 : 妳不要逼我連妳也一起告下去 呃 人家也可以告你性侵啊 我不是學法律的就姑且先不論你有沒有觸犯刑法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了。 : 真的不要逼我 : 我累了等下要睡了 提醒大家(尤其獨居女性)不要讓不熟的人踏入你家。 不管你同意或不同意發生關係,請為自己的決定負責,清楚表達自己的界線。 親密行為可以做到什麼程度(親吻、撫摸等),一定要清楚的表達。 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請了解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半推半就”不代表“同意” 千萬不要在任何一方不確定的情況下發生關係, 因為性關係一定要在雙方同意(consent)下進行。 同意的意思是主動的回應,而不是被動的半推半就。 要是對方還是要你半推半就下發生關係, 請不要猶豫的踢他雞雞後逃跑,因為這時候你不保護自己就不會有人保護你。 當然如果對方可能會傷害你就不一定適合了。 不管什麼情況下,你的安全比什麼都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7.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ity/M.1608139397.A.692.html
miminiania: 女方如果真要告成立機會蠻大,因為是明確違反意願。 12/17 02:18
miminiania: 妨礙性自主不是告訴乃論。就算和解檢警一樣得辦。女 12/17 02:18
miminiania: 方算是"客氣"了 12/17 02:18
rukawa514: 這事已經好幾年前的事了,她有問我要不要當她男友,如 12/26 23:54
rukawa514: 果我是站不住腳的我不可能敢寫出來 12/26 23:54